最近天气很好,似乎春天真的来了,阳光灿烂,吹在人脸上的风也有了温度。《散步去》就是在一个这样的日子里读完的,窗内窗外一片明净,湛蓝的天空让人生不出一丝愁绪。
散步是一种太普遍的人类行为了,以它为主题真正能写上一本书吗?可以的,如果你也爱着我们那平静、琐碎得几乎有些无聊的日常。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中年男子的散步日常,以作者自己为原型,一共十八个故事。故事以搬家开始:主人公和妻子搬到了一个小镇上。他们收养了房子前任主人留下来的狗。因为是下雪那天发现小狗的,因此他们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小雪。主人公散步时经常带着它。
不做任何说明,直接用用绘画来描绘所有的场景细节、画面氛围和人物表情,作者是抱着这样的目的来创作这部作品的。因此,我们几乎不费什么力就可以读完这本书,对白真的很少。而且在阅读过程中我们会感到十分享受,不时会在心底冒出“真美啊”、“好闲适啊”这样的感叹。
观鸟
主人公搬到小镇的第一天,就被这儿的景色迷住了,忍不住想去四处转转。于是他跟妻子打了个招呼,就出门散步去了。
路上,他遇到了几只野猫:
与它们短暂的对视之后他继续漫无目的地转悠。在一座人迹罕至的树林里,他邂逅了一位观鸟的老人,并上前和他搭讪。老人邀请他一齐观鸟。
因为这次散步,他认识了一种叫做“山雀”的鸟。
爬树
一天,男主人公牵着小雪进行他例行的散步时,看到天上飞着一架自制的小飞机。小飞机飞着飞着突然一头撞在一棵高大的树上——它被枝桠挂住了!
飞机的小主人们——三个男孩,仰头看着那棵树不知怎样才好。
这时主人公出马了:我来帮你们吧!
说完,他脱下鞋袜就开始爬树。
将飞机解救下来,抛给三个男孩后,主人公却并不愿意从树上下来,因为他在这样一个高度上,看到了之前从未看见过的美丽景象——
这一刻,主人公内心的满足感,我想作者不必说,我们也能领会到吧。
在我们沉浸在美丽的风景与日常的闲适中时,也会被男主人公所深深打动。他有一点点的怪,虽然西装革履,皮鞋油亮,但玩心很盛,常常做一些不像他这个年纪能够做出来的事,如在大街上吹纸皮球,和偶遇的老人比赛谁走路快,心血来潮翘班去散步。作者也在后记中证实了这一点,他说自己故意将主人公刻画得比较奇怪,对最细微的事物也抱有兴趣的那种怪人。而且他将平常人会感到不好意思、做不出来的事情,也让主人公去做了。可以说作者对主人公也倾注了许多许多的爱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