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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收获》| 江南器物:龙骨水车(徐风)

收获  · 公众号  · 文学  · 2024-09-13 20:19

正文

2024-5《收获》

专栏:江南器物


龙骨水车


徐风



      龙骨水车野史云:康熙二十八年正月,正值壮年的康熙皇帝第二次微服南巡。

  去苏州、杭州,器隐镇是绕不过的。野史的笔墨有些得意,说皇帝偏不去大人巷,也没去伙头巷,而是拐进了车水巷,这里有蒸腾的烟火气,皇帝闻了很舒服。旮旯里随意摆放的各种农具,也让他觉得新鲜。一个衣衫单薄的农人,正在摆弄他的龙骨水车。皇帝问:“此乃何物?”农人正忙着,头也没抬,吆喝了一声:“搭把手,把边上那根木条递给我!”皇帝便当了他一小会儿小工,递这递那的,还夸赞他手艺不赖。后来皇帝知道了,这叫龙骨水车。心里高兴,问:“一年能做几部水车?”答:“两年做三部。”皇帝又问:“何不多雇几个人,做得快些呢?”答:“做水车容易,做龙骨难。龙骨做不好,水车就转不动。所以呢,慢就是快。”皇帝听了忒高兴,或许他想起了宫中收藏的一幅画:《耕织图》。是南宋绍兴年间画家楼璹画的,天子三推,皇后亲蚕,男耕女织,稼穑和谐。任何一个皇帝都喜欢扶犁亲耕的场面,因为土地和上天对他一样重要。

  这个故事记载在一本《器隐民间故事集》里。口述者是郑量才,时年八十一岁,故事里做龙骨水车的,是他家老祖宗郑龙大,作为郑家第N代孙,他的故事听起来天衣无缝。但是,相对严谨的《器隐镇志》却没有将其收录。但在“农事”一章里,对当年郑龙大做龙骨水车,以及其他农具,却有一些简略的介绍。

  但凡野史故事,难免会有一些夸张。本地的执笔者还算有敬畏之心,并没有像志怪小说那样信马由缰。郑龙大这个名字,时常出现在器隐镇的文史资料里。一个古代的老农,为什么大家放不下他?

  说郑龙大,先得说说彼时农人的地位。


      单是在明代末年,器隐镇已然有一万余人口,号称太湖西岸第一大镇。其中商贩521户,2086人;农人283户,1136人。到清代嘉庆年间,由农民转成小商贩的有276人……全国解放后,原来的小商贩又变回农民的,有221人。

《器隐镇志》


      一万多人,一天要吃多少粮食,最早的两百八十三户农民里,能有多少壮劳力种粮种菜?在遥远的古代,要统计这些细枝末节,当属苛求。按器隐镇明代以来的布局,但凡农户,都在水车巷里居住,这条巷子有点长,后来还在不断沿河岸延伸——有些亦农亦商的户头,农忙趴在田里,农闲穿街走巷,捣腾点生意贴补家用,也在这里安居了,应了当地的一句俗语:绸不搭布,穷不搭富。但真正的种田户就那么多,他们一年能种多少亩庄稼,靠他们,能喂得饱这上万张嘴吗?

  结论当然是否定的。器隐镇民俗馆倒是保存了一些残缺不全的古文献,但它们并不能向我们提供详实的记载。好在,有一本不搭界的闲书,《食在宋朝》,在介绍南宋临安市民的日常生活时,对当时每人每天所需口粮做了相对精确的估量。其中有一个数字是两升,按宋末元初文人方回《古今考》中“人家常食百合斗,一餐人五合可也”的说法,五合为半升,三餐为一升半,加上酿酒、养殖等耗费,每人每天两升口粮,应该是维持起码正常生活的最低标准。

  从器隐镇到临安,古时快船一夜加半昼就到了,两地都属江南。这里的意思是,把临安百姓的口粮标准挪到器隐镇来,应该大差不差。

  按此计算,一万余人口,每天消耗的粮食,应该在两万三千升以上。

  器隐镇的车水巷里,总共住着不到三百户种田人家。即便每家出两个劳动力,也凑不齐六百个种田人。按他们耕种农田的面积,无论如何也填不饱全镇一万多人的一日三餐。

      幸亏有漕运。是的,正是漕运,得以将各地的粮食周转调剂。大家的口粮虽然不是政府配给,却是由政府运输的。普通老百姓当然要花钱买米,官员和官员家属,则享受免费供应。

  也就是说,仅靠水车巷里那些种田人,根本就填不饱器隐全镇人的肚子。但是,他们的存在提供了一种依据,让“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成为家喻户晓级别的口头禅。

      郑龙大后来才知道,当时帮他“搭把手”的那个面白羸弱、淡眉重耳的男子,就是当朝皇上。这个造化太大,但他并没有吓到尿裤子。在车水巷里,他依旧快快活活地忙碌——天子也是人嘛!有啥稀奇的?这话是私下里在田埂上说的。

      由此看来,康熙年间一个江南农人的地位,可能并不比今天的差。按照“士农工商”的排序,当时农民的排位仅次于文人。大大方方地排在手艺人和商人前面,一点都不寒碜。郑龙大在器隐镇受尊敬的程度,并不低于我们今天的所谓“种田大户”甚至“劳动模范”。自然,当时的农耕社会,不会有今天这样层出不穷、叠床架屋般的各种荣誉。

  他熟谙一年二十四个节气中的一切农耕细节,如果我们采用抽签的方式,来考查郑龙大对农事的掌握,对农谚的熟悉,对农具庖丁解牛式领会的程度,那么,徐徐向我们展开的,应该是一幅带有古代人间烟火气息的《耕织图》长卷。

  不妨,先从正月开始吧。

  以郑龙大祖辈农家的身世,他应该只是个目不识丁的庄稼汉。但他命好,早年父亲在一个当地有声望的郭乡绅家中做长工,该家族所有的孩子,都在郭家祠堂读书,塾师是从苏州请来的,年俸三十两银子。郭乡绅此人有洁癖,他特别见不得不识字的孩子,大凡村上旁姓的孩子,只要愿意,都可以去郭家祠堂旁听,譬如郑龙大,因为常在父亲身边,便也去祠堂里蹭课。几年下来,居然也背得《三字经》《弟子规》之类。肚里有点墨水的人,总是不太一样,他只要站到田埂上,必定是口吐莲花、妙语连珠的。比如农谚,比如歇后语,又比如对农事的解析。正月十五闹完元宵,按照郑龙大的规矩,正月十六日,最懒的农人也得下田了。正月里,地下的阳气开始升腾,所有的麦地必须细锄一遍。等于给一个睡了一冬懒觉的人松松筋骨。此时的农谚在他口中,就如呼吸空气一样吐纳自如。


      正月罂坑好种田,锄头尖上白米甜。


      什么意思?罂坑就是旧年把青草沤在坑里用泥巴盖住,让它发酵成肥料。开了春,得把泥巴扒开,将肥料撒到田里了,然后,你得给麦地松土,怎么锄?他自己先干开了,用的是那种两头尖尖的麦锄,两腿摆成弓箭步,挥锄起落,一垄一垄,细细匀匀,像用一把梳子,梳理着还在冬眠的土地。郑龙大锄过的地,像毯子一样平展,阳光下的泥土,闪烁着黑油油的光泽。他的麦锄跟别人不太一样,两头尖出很多,中间的弧度,像弯月一样。锄头与锄把的角度,就像一个弯起来的胳臂一样。它不是直来直去的铁板,而是刀口轻薄,慢慢向后长出坡度,本地方言称“肉头”,刀刃特别锋快,锄把的手感称绝,捏在手里,像是自己又长出一条胳膊一样来劲,用的是本地刚竹,黄皮壳,比毛竹细一圈,某些节疤用烟熏过,略略有些弧度。锄头挥舞下去,锄把在空中是有韧劲的,那是一种恰到好处的弹跳。

  车水巷里的种田人,若是能请到郑龙大装一把锄头,那他就是个有福之人了。

  此话怎讲?因为锄头是种田人用得最多的农具。经常的情况是,在地里锄着锄着,锄头就脱把了,也有因为锄头柄装得不好,锄起地来费劲,别人锄一亩地,他只能锄六分地。

  所以,装锄把跟选择锄头,一样重要。郑龙大号称他装的锄头柄,可以用三十年不脱把。

  首先,锄把要选老刚竹,竹龄在五八年最佳,年份少了太嫩,支撑不了旷日持久的农事;年份太长也不行,竹节容易开裂。刚竹取来之后要先放两年,晾在屋檐下,不用管它。自然收干后的刚竹,有一股子拗劲,需要用烟火熏一熏,把它的腰脊部分熏得略有点弧度。然后要取一段檀木,也要干燥两年以上的,檀木比较坚硬,抗得住时间和力度的磨损,但如果是新鲜的檀木,要放到烧砖的窑上烘干,否则,木质的收缩和变形,会成为锄头脱把的元凶。另外,装锄把还有一个要素,就是一段厚实的帆布。如果一时取不到可以做船帆那样厚实的布料,用旧山袜的鞋帮也行。有了这几样东西,是不是一把最牛逼的锄头就搞定了呢?否也。

  最牛逼的是郑龙大装锄把,厉害就在选择锄头和锄把之间的角度上。他天天在田埂上转,对每个种田人锄地的手势、习惯基本上了如指掌。这里必须用到两个汉字:一个是“杀”,还有一个是“勾”。

  所谓“杀”,就是敞,指的是锄头和锄把之间的角度太大,在田里锄不起土;至于“勾”,就是锄头和锄把之间的夹角太小,不能传递锄田人投入的力量,不小心还会锄到自己脚上。

  郑龙大爱吹牛:他装的锄头,轻巧、省力、锄起来利落,抵得上多吃一碗干饭。

  确实,郑氏版锄头用到最后,磨损的锄口像上了年纪老人的门牙,锄把也有开裂的迹象,但是,锄头与锄把的契合处没有半点松动。

  器隐镇郊外的大片农田,郑龙大只占几十亩。但是,人们常常看到他像一个坐拥万亩庄园的大财主,巡视自己的领土一样,在一眼看不到尽头的田塍转悠。农民们见了他,并不似臣民见了国王,而是自家的一个长辈,各种恭敬,都是自发。


  (选读完,全文刊载于2024-5《收获》)


本文作者:


徐风一级作家。有著述20部,500万字。作品被译介为英、法、荷、俄等多国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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