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法院民事执行案件的受理数量呈几何式增长,当事人普遍对于执行法律规范和操作程序较为生疏,加之被执行人恶意逃债的情况愈演愈烈,最终导致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的案件数量大幅增长。
另一方面,在针对执行难的各项政策中,最高院对
律师参与执行案件
的态度逐渐明朗,支持力度也在逐渐加强,这无疑是极大的政策利好。
当前经济环境下,企业及个人都极为重视现金流。而律师做执行,就是帮客户拿到更多的现金流,故而,
“执行”
成为热门是必然的,执行案件的市场规模及前景值得被更多律师看到。
然而,
一边是业务暴增的需求端,另一边却是几近空白的供给端
——不管是红圈所、规模所还是本地所,专业的、资深的执行律师尚未形成规模,呈现出一种供不应求的状态。
那么,
如何才能迅速蜕变成为一名专业的执行律师?
在进行执行程序时,效率是第一要素,
通过各种手段尽快帮客户把被执行人的钱拿到自己手里,
落袋为安、避免夜长梦多才是硬道理。执行律师需要具备发散性的思维,
精准地识别每一个可能会产出财产线索的地方。
律师如何做好执行查控?作为最有效的解决路径之一,如何拘留被执行人?
什么是执行?用大白话说,
官司打赢了,钱怎么回来,就是执行。
一个正式生效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文书,代表的是纸质的权利。
如何把款项真正收回来,
就需要
法院的执行法官、执行部门及执行律师
多方协作,帮客户把纸面上的权利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权利。
作为成功处理过多起拒执罪案件的专业执行律师,李军律师认为,
做执行,最重要的是要具备查找财产线索的正确思维。
而律师为申请执行人进行代理时,主要的职责其实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
查人找物
。
——怎么查人?
被执行人无非两种——一种是
公司
(包括普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公司等)
,另一种则是
个人
,面对这两种不同的被执行人,也有不同的应对方法。
故而“查人”包括两个维度,第一就是
通过各种执行查控手段找到被执行人
,给被执行人上各种限制比如高消费限制、出入境限制,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个维度是
公司作为被执行人
的情形。
比如,可以看公司成立时间是在2014年3月1日前还是后,若在前,考虑抽逃出资;若在后,考虑加速股东出资到期。这里的主要判断标准就是
看工商档案中有没有“验资报告”
。
再比如,可以
看
公司银行账户,并调取银行流水
,若发现公司将钱转给股东而未做会计账簿记载的,虽不可以此认定构成人格混同,但可参照适用规定承担补充责任。这便是基于
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在进行操作。
——怎么找物?
从找物的角度来讲,律师就需要
帮助委托人尽快找到隐蔽转移的财产
,再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财产的手续程序,将这些财产进行变现、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最后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这就需要执行律师掌握
具有实操性的查控方法
,培养
正确的线索查找思维
,方能最大限度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3月13日晚19:00
,
李军律师
将讲透执行查控与拘留被执行人的实操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