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法治周末》记者 郑超
来源
:法治周末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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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课堂教育正在让越来越多的来华留学生把真实的中国与世界相连,并主动投身中外文明对话的大潮中”
图为“面向世界的中国法史——中国法制史课程建设研讨会”现场。郑超 摄
5月31日,由清华大学法学院近代法研究中心主办的“面向世界的中国法史——中国法制史(中国法硕士项目,LL.M.项目)课程建设研讨会”在清华大学举办。
来自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清华大学研究生院、清华大学法学院的二十余名教师和中外学生参加了本次教学研讨会。
这些留学生分别来自德国、菲律宾、埃及、巴西、马来西亚、加拿大、美国等十余个国家。
《法治周末》记者在现场注意到,来自不同国家的十几名留学生展现出他们对中国法律、中国法制史的深刻理解和学习热情。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高丝敏在致辞中表示,“中国法制史”课程以及中国法硕士项目对法学对话、文化交流和历史理解有着重要意义。
高丝敏回顾了中国法硕士项目的创始人、清华大学法学院原院长王晨光对推动中国法学教育国际化进程的重大贡献。她期待,中国法硕士项目未来在清华大学法学院陈新宇教授的带领下取得进一步发展。
研讨会上,陈新宇教授从课程开设、课程特点和未来发展三个方面,对“中国法制史”(Chinese Legal History)课程的建设情况作了报告。
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院长顾元教授对这门课表示肯定。他表示,“中国法制史”课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承和国际传播上作出了有益尝试,取得了宝贵经验。他期待,清华大学法学院LL.M.项目在课程建设过程中继续探索学术性与普及性兼顾的法史叙事与写作方式。
会上,清华大学法学院LL.M.项目德国籍学生萨诺然(Nora Safa)、菲律宾籍学生刘文良(Christopher Lao)分别进行了精彩演讲。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夏扬和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郭琛对上述学生报告表达了赞许。其中,夏扬表示,学生报告反映了强烈的学术探索欲望和饱满的课程工作量,并引发了中国法项目如何向留学生展示“中国”、如何引导留学生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思考。
郭琛提到,报告体现了学生敢于向中国传统法律体系发展至顶峰的清代法史提出挑战的勇气。他表示,学生应多关注中国传统法律中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差异。此外,郭琛结合自身的留学经历提出,学习中国法史也是深刻体验中国文化的重要方式。
清华大学法学院LL.M.项目埃及籍学生牟飒德(Mohamed Saad)、巴西籍学生陈怡倩(Larissa Chen Yi Qian)在会上分享了他们的课程学习感受。牟飒德表示,学习中国法史对其理解中国文化与中国社会有所帮助。他通过与西方文化的比较,强调了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国传统哲学的独特性。陈怡倩则结合课程的具体内容,引申出学习中国语言、文化和历史对于研究当下和了解未来的必要性。
清华大学法学院LL.M.项目学生马来西亚籍学生曾慧龄(Chan Wai Ling)、德国籍学生艾米丽(Emily Michalzik)在课程的比较视野环节发言。曾慧龄介绍了马来西亚高校教学中面向国际学生开设的马来西亚法律体系硕士课程。艾米莉则对欧陆法律传统和德国法史进行了概述性介绍,并分享了德国慕尼黑大学开设法史类别课程的情况。
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助教阮嘉禾针对课程的发展方向进行了发言。她从深化案例教学、促进双向对话、重视法律翻译、推动学术产出四个方面,介绍了课程将在未来逐步落实的改革措施与规划。
郭琛在会上补充说,翻译工作在中国近代法律移植和转型过程中不可或缺,语言和翻译在今天的法学交流中依然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清华大学法学院LL.M.项目美国籍学生张又太提出了他的思考:“如何使‘中国法制史’课程更国际化并更好地反映中国文化的吸引力。”清华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卢晓航从翻译角度切入,讨论了中西语言、法律和文化的异同,并提出法史研究者应更好地运用普遍共识达成对不同法律文化的理解。
从2021年起,清华大学法学院将面向留学生开设的“中国法制史”课设置为该中国法硕士项目的必修课之一,全程采用英文授课。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新宇是这门独特的“中国法制史”课的主讲人。法律史、比较法、法律职业伦理等是陈新宇多年来的主要研究方向。他还著有《寻找法律史上的失踪者》《帝制中国的法源与适用》等专著。
此前,陈新宇曾去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和日本名城大学进行访学。访学经历让这位学者直观地感受到国际化教育的重要性,也让他的视野在立足中国的同时不断与世界接轨。
近20年来,面向留学生、用英文授课的法律课在国内多所高校相继开设。《法治周末》记者梳理发现:2006年,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法”硕士英文项目正式开办;2011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全英文硕士项目正式启动;2017年,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的“中国法LL.M.项目”正式招生开班;2019年,西南政法大学首届“中国法”硕士研究生全英文项目班开课……
早在2005年,清华大学法学院就开办了全英文讲授国内法律课程的中国法硕士项目。“推动我国法律制度面向世界,扩大其对外影响,培养深入了解中国法律制度的高层次境外法律人才”是该项目的培养目标。招生对象为“具有境外法学本科学位或相关学科本科学位或具有律师、法官身份的外国人”。值得一提的是,清华大学中国法硕士项目创始人、清华大学法学院原院长王晨光对推动该中国法硕士项目发展作出过重大贡献。
学术星空,薪火相传。今年,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新宇成为该项目新一届负责人。
2018年年初,教育部发布实施《法学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明确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体系,将“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列入十门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程之一。在此背景下,2019年,清华大学法学院将中国法制史课设为中国法硕士项目的选修课,试行两年后,又将中国法制史转为了“职业伦理课程”门类下的必修课。
有专家表示,了解中国法制史是“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最主要桥梁,中华民族有五千年的辉煌文明,其中就包含法律文明或法律智慧。
但开设全英文授课的中国法硕士项目并非易事。语言就是一个必须克服的障碍:绝大多数学习中国法的外国学生不会汉语或仅略通汉语,他们无法用汉语学习专业课程并进行研究。因此,要成规模地招收外国学生,用外语进行教学是必要条件,包括课堂用语和教材。
十多年间,清华大学法学院逐步组建起一支能够运用英文授课的教师队伍,他们设计出了相应的课程体系,并编写出了相应的课程资料和课件。该项目的留学生人数一度仅为个位数。2023年,留学生人数出现较大幅度提升,达到了18人。中国法硕士项目的留学生要在一年的时间里,系统地学习中国的宪法、行政法、民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诉讼法、中国法制史等课程。
清华大学法学院历届招来的来自世界各地的留学生,大多有扎实的法律背景,整体素质优良。比如,2023级菲律宾籍学生刘文良就来自法律世家,他本人还是菲律宾的在职律师。陈新宇记得,一名来自美国的学生曾在斯坦福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律博士学位(J.D.),目前在芝加哥一家律所执业。
给有良好法律背景的外国学生上课,对教师授课来说是一种极大的挑战。在传授中国法知识的同时,学生们不同的文化背景、别样的思维方式,也促使教师们主动思索和改进教学方法。
基于此,这并非一门传统意义上的中国法制史课。采访中,陈新宇向记者介绍了这门课的特点:注重全球法律史与比较法的视角和方法;采用“翻转课堂”的方式,由教师、助教和学生们共同完善课程设计。他还强调,这门课不仅关乎传统中国、近代中国,它还涵盖了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与发展。很多参与这个项目的留学生本来就对中国文化有着浓厚兴趣。在他们未来的工作中,很可能会与中国有业务上的往来。
陈新宇举例道,来自巴西的2023级留学生陈怡倩(Larissa Chen Yi Qian),已经参与到将中国民法典翻译成葡萄牙文的编译项目中。这名学生表示,对中国法制史的系统学习,使她加深了对中国法律体系的理解,这给翻译工作带来了帮助。早前毕业的马来西亚籍留学生黄恺芦(Kai Ru)目前在一家知名的物流公司做国际法务工作。此外,还有一些学生在中国律所的海外分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