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试验药物简介
西奥罗尼针对
Aurora B/VEGFR/PDGFR /c-Kit/CSF1R
靶点的高选择性抑制,能同时通过抑制肿瘤血管生成、抑制肿瘤细胞有丝分裂和调节肿瘤免疫微环境三通路,发挥综合抗肿瘤作用。
本试验的适应症是
铂难治或铂耐药复发卵巢癌
。
2.
试验目的
1.
主要目的:评估西奥罗尼联合化疗药物治疗铂难治
/
铂耐药复发卵巢癌的初步疗效。
2.
次要目的:评估西奥罗尼联合化疗药物的安全性。
3.
其他目的:分析西奥罗尼联合化疗用药后的伴随药代动力学(
PK
)特征。
3.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
II
期
设计类型:
单臂试验
随机化:
随机化
盲法:
开放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试验人数:
21-45
人
4.
入选标准
1 18~70
岁(含),女性;
2
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恶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
3
铂难治或铂耐药复发卵巢癌(铂难治定义为:含铂方案治疗过程中肿瘤进展;铂耐药定义为:含铂治疗方案在治疗结束后
6
个月内进展或复发
-
从末次用药日期算起;如果患者对首次含铂方案治疗敏感,但在复发后最后一次含铂方案治疗结束后
6
个月内进展或复发的也允许入组);
4
既往接受过≥
1
线含铂化疗(含铂治疗至少
4
个治疗周期),针对铂难治或铂耐药治疗≤
2
线;
5 ECOG
评分:
0
或
1
分;
6
根据
RECIST1.1
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7
首次服用试验药物距离前次的化疗、放疗、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结束需间隔
4
周以上,如化疗方案包含丝裂霉素,间隔应在
6
周以上;
8
实验室检查符合下列标准(评估前
2
周内未进行下述参数的纠正和支持治疗):血常规检查:血红蛋白(
Hb
)≥
90 g/L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
ANC
)≥
1.5
×
109/L
、血小板计数(
PLT
)≥
90
×
109/L
;生化检查:血清肌酐
Cr < 1.5
×正常值上限(
ULN
);总胆红素
TBIL < 1.5
×
ULN
;谷丙转氨酶(
ALT
)、谷草转氨酶(
AST
)≤
2.5
×
ULN
(肝脏转移病例:≤
5
×
ULN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
INR
)<
1.5
;
9
预期生存时间≥
3
个月;
10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5.
排除标准
1
既往
5
年内患有其他恶性肿瘤(经充分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宫颈原位癌除外);
2
已知对西奥罗尼胶囊、依托泊苷软胶囊、紫杉醇注射液药物成份或赋形剂过敏者;
3
既往接受过
VEGF / VEGFR
抑制剂(如:阿帕替尼、安罗替尼、呋喹替尼、贝伐珠单抗等)或
Aurora
激酶抑制剂;
4
既往接受过依托泊苷治疗的患者;
5
既往接受过紫杉醇周疗的患者;
6
伴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软脑膜转移;
7
有无法控制的或重要的心血管疾病,包括:在首次给予研究药物前的
6
个月内出现纽约心脏病协会(
NYHA
)
II
级以上充血性心力衰竭、不稳定型心绞痛、心肌梗塞,或者在筛选时存在需要治疗的心律失常,左室射血分数(
LVEF
)
<50%
;原发性心肌病(如扩张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致心律失常性右室心肌病、限制型心肌病、未定型心肌病);有临床意义的
QTc
间期延长病史,或筛选期
QTc
间期
>470ms
;筛选期有症状需药物治疗的冠状动脉心脏病;患有高血压,且经单药降压药物治疗无法降至正常范围内者(收缩压≥
140 mmHg
,舒张压≥
90 mmHg
);
8
筛选前
2
个月内有活动性出血,或正在服用抗凝药物,或者研究者认为有明确的出血倾向(如有出血危险的食道静脉曲张、有局部活动性溃疡病灶、大便潜血
>2+
);
9
尿液检测尿蛋白≥
2+
,需进行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查(≥
1g/24
小时);
10
有深静脉血栓或肺栓塞病史;
11
入组前原治疗方案毒性尚未恢复,仍有
1
级以上的毒性反应;
12
临床上明显的胃肠道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肠梗阻等),或全胃切除的受试者;
13
有器官移植病史;
14
筛选前
6
周内进行过大外科手术或筛选前
2
周内进行过小外科手术;
15
活动性感染或活动期或未控制的
HBV
、
HCV
感染,
HIV/AIDS
或其他严重感染性疾病(其中:活动性感染指需要全身性治疗的感染;
HBV/HCV / HIV
优先定性检测,有需要时定量检测);
16
有间质性肺病(
ILD
)病史,如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或基线胸部
CT
或
MRI
显示有
ILD
证据;
17
任何精神或认知障碍,可能会限制其对知情同意书的理解、执行以及研究的依从性;
18
吸毒、酗酒(即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
1
单位
=360 mL
啤酒或
45 mL
酒精量为
40%
的烈酒或
150 mL
葡萄酒)的受试者;
19
入组前
4
周内接受过其他临床试验药品,或接受其他临床试验药物后停药尚未超过
5
个半衰期(以最长时间为准);
20
不愿或不能在本试验的整个治疗期间及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
12
周内采用有效的方法进行避孕的育龄妇女
[
育龄妇女包括:任何有过月经初潮,以及未接受过成功的人工绝育手术(子宫切除术、双侧输卵管结扎、或双侧卵巢切除术),或未绝经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
21
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情况。
6.
研究者信息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主要研究者
|
国家
|
省(州)
|
城市
|
1
|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吴小华
|
中国
|
上海
|
上海
|
2
|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
刘继红
|
中国
|
广东
|
广州
|
3
|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
|
高雨农
|
中国
|
北京
|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