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遇到过这样的案件,明明罪名一样,但是量刑却天差地别;甚至有些犯罪事实也差不多,量刑却依然不同,了解各中差异或许将成为刑事律师的执业分水岭。
毕竟不是每个案件都有无罪辩护的空间,但
每个案件都能通过精准量刑辩护,使当事人获得最优的刑罚处理结果。
尤其随着认罪认罚制度的实施,多数案件都需要由检察官和被告人在辩护人的见证下进行量刑协商。协商时,刑事律师若只会提出“请求从宽处罚”“请求判处缓刑”,却无法给出支持自己请求的正当理由,这无疑会极大地影响辩护的成功率。
实践中,
如何基于《量刑指导意见》调整辩护策略?
如何遵照检法通用的量刑步骤、量刑标准以及涉案地域对类案的处理方式,创造与检察机关平等对话的空间和能力?
如何为自己的当事人提出有效的、让检察院无法拒绝的量刑建议?
这,就是今天我们要为大家解决的难题。
6月20-21晚19:00
,智拾网诚邀北京大成律师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大成诈骗犯罪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唐学文
律师,就
如何基于最新《量刑指导意见》进行精准量刑辩护
展开讲解。课程中,他会教大家
如何识别量刑情节
,且一步步地通过
量刑计算
,为当事人实现最佳辩护。
两高联合印发的新《量刑指导意见》明确了量刑的指导原则、量刑的基本方法、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和常见犯罪的量刑,将23种常见犯罪判处有期徒刑的案件纳入规范范围,同时规范罚金、缓刑的适用。
此次修改,检察院首次成为共同“立法主体”,也就意味着检法在量刑问题上已经有了明确的参照物,
刑事律师要想更好地为当事人争取最佳量刑,辩护策略也应当有所调整,
及早与检方形成共识。
比如新《量刑指导意见》第13项量刑情节规定:对于被告人在羁押期间表现好的,
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这是一个新的量刑情节。
这意味着辩护律师在首次会见时就可明确告知这一点,以便当事人对此知情,在羁押期间争取良好表现。
还有缓刑适用标准的明确,这意味着辩护律师可以
有针对性加大个罪的缓刑辩护力度
,同时结合缓刑适用标准,加大取保候审辩护力度,在诉讼各阶段做好取保候审、不予批捕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等辩护工作。
本次课程,唐律师一方面会就新《量刑指导意见》的修改亮点进行提炼,另一方面还就
意见本身的具体应用场景
进行总结。
从量刑思路来看,法官、检察官会根据案件犯罪事实确定基准刑,然后再根据量刑情节进行调整,从而最终确定宣告刑。这意味着,作为辩护律师,要想成功说服法官及检察官选择尽可能从宽的刑罚种类和刑罚幅度,就需要围绕该目标开展工作。
比如,针对两高量刑指导意见新增的羁押表现好可以减轻10%的处罚规定,
如何获取羁押表现好的证据,
从而获得该部分量刑减让?
又如,在阅卷、会见及向当事人家属调查、收集信息时,
如何有针对性地了解并收集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信息?
以及最最重要的,
如何在无从窥得量刑全貌的情形下,提供最为合理、有效的量刑意见?
不仅包括对自由刑、生命刑等主刑的辩护,还包括对罚金、没收财产刑的附加刑辩护,以及针对涉案财产处置建议的全面量刑辩护?
本次课程,唐律师会
系统阐述量刑的具体步骤和方法,
包括如何确定量刑起点,如何确定基准刑,如何确定宣告刑,单个量刑情节如何调节,多个量刑情节等,把原先看似凭感觉判刑的结果具象化,用明确的公式、判断依据和考量因素,向大家揭示精准量刑的计算标准。
1.检察院首次成为共同“立法主体”,辩护策略如何调整?
2.罚金辩护有哪些新思路?
3.首次明确缓刑适用原则后,缓刑辩护的新方向
4.认罪认罚幅度大,该如何把握辩护策略?
5.羁押期间表现好成为量刑情节,对量刑辩护有哪些影响?
6.特殊主体犯罪从轻幅度加大,如何进行量刑辩护?
7.《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最新立法精神
1.由“应当”到“可以”,由“免除”到“从轻”
2.法定从轻、减轻、免除及酌定情节
1.梳理案情(关注到案经过、立案通知书、拘留证等程序文书)
2.制作可视化大事图表、司法程序时间轴表
3.比对犯罪要件解析清单、量刑情节审查清单,发现量刑事实
4.收集卷宗外量刑信息(发现、创造)
1.四原则引领量刑辩护不跑偏
(1)完全评价原则
(2)禁止重复评价原则
(3)刑罚分别化原则
(4)量刑均衡原则
2.量刑辩护中基本概念
(1)量刑起点及特征
(2)基准刑及特征
(3)犯罪事实与量刑起点、基准刑的关系
(4)定罪情节(定罪构成事实)与量刑情节
3.量刑的具体步骤
(1)量刑起点如何确定
(2)如何确定基准刑
·案例:黑龙江省盗窃罪
(3)如何确定宣告刑及具体调节方法
·单个量刑情节如何调节?
·多个量刑情节如何调节?
4.以精确的量刑意见,质疑公诉方的量刑建议,说服法院接受本方量刑主张
5.量刑辩护需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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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实务汇编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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