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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发布“赣鄱利剑·根治欠薪”行动执行典型案例

江西法院  · 公众号  ·  · 2025-01-16 19:03

正文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家事国事天下事,让人民过上幸福生活是头等大事。”保障工资支付,维护民生权益,是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方面。近年来,江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涉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欠薪类案件,以“如我在执”意识,持续开展“赣鄱利剑·根治欠薪”“赣鄱利剑·终本出清”等系列专项执行行动,强化综合施策,密切联动协作,积极推动涉民生案件执行,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困难,持续巩固拓展根治欠薪成效。


为总结涉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欠薪类案件执行工作经验做法,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江西法院对近一年来全省各级法院办理的相关欠薪类执行案件进行梳理,筛选出了一批具有代表性和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予以发布。这些案例中,既有人民法院运用“执前督促”“预通知”等工作机制,促使企业主动付清欠付劳动者报酬,高效兑现劳动者胜诉权益;也有人民法院通过追究拒执犯罪等方式,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既有人民法院帮助“危机”企业找寻“新机”,巧用“执行和解”“法院监管+自行处置”机制,“引入活水”解开“执行僵局”;也有人民法院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搭建“资产推介中心”,及时清偿劳动者报酬。这些案例体现了江西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全力兑现劳动者胜诉权益而作出的积极努力。全省法院要以此次典型案例发布为契机,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推动“赣鄱利剑·根治欠薪”专项执行行动深入开展,取得更大实效。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进一步突出政治引领,创新执行方式,优化执行流程,强化执行举措,做实做细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等“三优先”工作机制,尽全力兑现劳动者胜诉权益,确保农民工等安“薪”过年。



目录

1

善用“执前督促”,一案解多纷——10余名劳动者与某某电气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

2

巧用“法院监管+自行处置”方式解“薪”愁——46名劳动者与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劳务报酬纠纷执行案

3

用心用情促和解,当好群众“暖薪人”——19名劳动者与江西某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

4

“府院联动+资产推介”促执行完毕——23名劳动者与江西某科技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执行案

5

落实“三优先”机制,及时追回农民工工资——25名农民工与浙江东阳市某劳务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

6

多方联动促执行,解决群众烦“薪”事——213名劳动者与樟树市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

7

抓时机强执行促执结,让农民工“安薪过年”——15名农民工与张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

8

灵活运用拒执罪自诉,有效追回农民工欠薪——王某与张某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

9

运用“失信修复+活封”,促案件执行完毕——11名劳动者与某新能源公司劳务报酬纠纷执行案



01

善用“执前督促”,

一案解多纷

——10余名劳动者

与某某电气公司

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

基本案情

廖某某在某某电气有限公司工作。因该公司拖欠9000余元劳动报酬,双方产生争议。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经审查依法作出确认决定书。因某某电气有限公司未按照协议在2024年10月前支付劳动报酬,廖某某向崇仁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结果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依法冻结了某某电气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并全额冻结到位。但是,执行法官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到某某电气有限公司除拖欠廖某某的劳动报酬外,其他10余名劳动者劳动报酬案正在调解,也将进入执行。执行法院综合考量后认为,目前某某电气有限公司仍在经营,提供大量就业岗位,因资金周转困难才导致了拖欠。如果其他10余名劳动者案件进入执行,执行法院将冻结企业账户资金,可能对企业经营造成一定程度影响。执行法官为一次性解决矛盾纠纷,及时调整执行思路,启动“执前督促”机制,联系某某电气有限公司负责人,阐明冻结账户、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对企业经营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督促其公司主动履行,并多次组织调解,促成劳动者给予履行宽限期。2024年12月最终促成某某电气有限公司主动付清了廖某某劳动报酬,同时其他10余名劳动者的报酬未经执行也全部支付到位。


典型意义

本案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致力于各方主体之间矛盾实质性化解,准确把握当事人利益平衡点,综合运用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措施,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欠薪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调整执行方案,在有效执行到位廖某某劳动报酬的情况下,运用“执前督促”机制,向企业负责人阐明利害关系,督促其主动付清了其他劳动者的报酬,实现“一案解多纷”效果。在有效解决纠纷的同时,也为企业避免因后续执行产生的不良影响,保障企业持续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02

巧用“法院监管+自行处置”

方式解“薪”愁

——46名劳动者与

某购物广场 有限公司

劳务报酬纠纷执行案

基本案情

46名劳动者在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工作。因该公司拖欠3个多月的劳动报酬,双方产生争议。经当地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审理作出裁决,由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向唐某某等46名劳动者支付报酬23万余元。因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裁决,2024年9月,46名劳动者向安远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结果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经深入调查发现,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已停止营业,仅剩余部分货架,且欠缴电费、物业费、租金等超百万元。剩余货架估值根本不能清偿全部债务,案件执行陷入僵局。执行法院依法传唤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负责人,该负责人陈述了目前企业现状及困境,并承诺将尽快寻找投资人收购以解决46名劳动者的欠薪问题。2024年10月,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负责人带投资人赴法院商谈收购事宜,约定由该投资人全面收购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资产,并承担46名劳动者的报酬和补缴各项欠费。执行法院为推动上述收购方案落地,积极组织46名劳动者,投资人及其他债权人代表等协商,经多次磋商和努力,各方均同意在执行法院监管下,由投资人以商定价格收购已查封的某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全部资产,并一次性将款项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投资人正式接管后,及时将款项付清。2024年10月底,46名劳动者的报酬得以全部执行到位。


典型意义

本案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致力于各方主体之间矛盾实质性化解,面对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困局,综合考虑企业欠债较多的现状和“盘活”的可能等情况,找准解决矛盾的切入点,敦促被执行企业负责人积极寻找投资人,多次组织各方主体协商同意收购方案,巧用“法院监管+自行处置”方式,在有效监管案款及时到位的情况下,既依法兑现了46名劳动者的报酬,又化解了被执行企业其他债务纠纷,使企业得以继续经营,实现了多赢的效果。



03

用心用情促执结,

当好群众“暖薪人”

—— 19名劳动者与

江西某服务有限公司

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

基本案情

19名劳动者在江西某服务有限公司工作。因该公司拖欠劳动者报酬19.6万余元,双方产生争议。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依法作出仲裁调解书。因江西某服务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仲裁调解义务。19名劳动者向南昌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结果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依法调查江西某服务有限公司财产情况,未发现可供可执行财产。但了解到该公司受市场等因素影响,出现资金困难,导致难以支付所欠劳动报酬。执行法院综合考量后认为,目前江西某服务有限公司仍在经营,因资金周转困难才导致了拖欠。如果依法冻结该公司银行账户,仍难以执行到位且可能造成企业经营更加困难。执行法官为及时解决劳动者欠薪问题,再次深入调查发现,被执行企业的实际控股股东江西某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遂调整执行工作思路,多次走访该控股公司,沟通垫资履行方案。经过多次协调沟通,耐心做释明工作,该控股股东最终同意帮助被执行人江西某服务有限公司垫付19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2024年9月,本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积极发挥执行职能作用,找准解决纠纷切入点,将“执行难”的案件依法妥善化解,及时兑现劳动者胜诉权益的典型案例。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面对案件存在的“执行不能”困境,深入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企业控股股东经营状况良好,及时调解工作思路,多次走访控股股东,沟通协调,释法明理,用心用情促使该控股股东通过垫资方式帮助19名劳动者解决“薪愁”难题。



04

“府院联动+资产推介”

促执行完毕

——23名劳动者与

江西某科技公司

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执行案

基本案情

20名劳动者受雇在江西某科技公司工作。因该公司拖欠劳动报酬,双方产生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裁决由江西某科技公司支付20名劳动者报酬7万余元。另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由江西某科技公司支付3名劳动者报酬1万余元。因江西某科技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裁判义务,23名劳动者向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结果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深入线上线下调查发现,江西某科技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产停业,拖欠劳动报酬且有其他债务纠纷进入执行。该公司仅有10台机械设备,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如果拍卖机械设备,仅够清偿劳动报酬,不足以清偿其他债权。执行法院为尽快兑现劳动者胜诉权益,启动“府院联动”机制,和工业园区管委会一道与其他债权人沟通协商,促使其他债权人同意拍卖款项优先支付劳动报酬。同时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挥熟悉企业市场需求的优势,通过“资产推介中心”向执行法院推荐三家意向购买设备企业。执行法院考虑到被执行人和意向企业均不在本地,为快速处置变现财产,通过“云上法庭”组织买方谈判竞价确定买卖价格,最终促成达成一致,以最高价成交。买受人将设备款项汇入法院执行款专户,执行法院立即发放给了23名劳动者。2025年1月,该系列案得以圆满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面对被执行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困难,运用“府院联动”机制,与工业园区管委会耐心做通其他债权人工作,用设备拍卖款优先支付23名劳动者的报酬。为尽快推动设备变现,工业园区管委会积极推介资产找到3家意向企业,执行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运用“云上法庭”组织买方谈判竞价,以最高价成功卖出,有效兑现23名劳动者的报酬。



05

落实“三优先”机制,

及时追回农民工工资

——25名农民工与

浙江东阳市某劳务公司

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

基本案情

25名农民工受浙江东阳市某劳务公司雇佣在某工程项目务工。因该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双方产生争议。25名农民工向弋阳县人社部门投诉,该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由浙江东阳市某劳务公司支付农民工工资170余万元,但该公司未按期履行。弋阳县人社部门向法院申请准予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依法作出准予执行裁定。弋阳县人社部门向弋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结果

执行法院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本案,立即深入调查发现浙江东阳市某劳务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暂无能力支付25名农民工170余万元的工资,也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院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欠薪情况分析研判,立即约谈浙江东阳市某劳务公司负责人,核查该公司承包工程项目情况,发现该公司在外地尚有未结清的工程款,需待结算后才能到位。执行法官得知情况后迅速与农民工代表取得联系,告知被执行企业经营状况和应收工程款情况。同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沟通,促使25名农民工一致同意给予被执行人一定的履行期限。2024年9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浙江东阳市某劳务公司将170余万农民工工资付清。至此,该案得以圆满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启动“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案款”机制,及时多方调查被执行人财产,面对浙江东阳市某劳务公司资金困难,暂无履行能力的局面,深入调查发现该公司承包的其他项目尚有未结清款项,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给予该企业一定的履行期限,最终在执行法院的监管下,浙江东阳市某劳务公司付清了全部农民工工资,有力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06

多方联动促执行,

解决群众烦“薪”事

——213名劳动者与

樟树市某有限公司

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

基本案情

213名劳动者在樟树市某陶瓷公司工作。因该公司长期拖欠劳动者报酬,双方产生争议。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主持调解,依法作出仲裁调解书,由樟树市某陶瓷公司在2023年年底前支付劳动报酬174万余元。因该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仲裁调解义务,213名劳动者向樟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结果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经过线上线下调查,了解到樟树市某陶瓷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无力偿还213名劳动者的报酬。执行法官面对此情况,一方面多次实地走访该公司与负责人沟通,与所在地乡镇领导共同组织双方协商,敦促其尽快履行。另一方面对查封的土地厂房及机械设备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但因涉案厂房内部复杂且机械设备数量较多,导致评估程序进展缓慢。执行法院为推动案件顺利执行,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在市委信访局的牵头下,联合公安、劳动监察大队、所在地乡镇负责人召开会议,会商研判追索213名劳动者的报酬问题。另执行法院决定对樟树市某陶瓷公司依法采取搜查措施,组织10余名执行人员开展搜查。经搜查,发现樟树市某陶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近亲属使用公司资金购置车辆,涉嫌转移公司财产。执行法院立即对樟树市某陶瓷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询问,责令其限期交出车辆,否则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直至追究拒执犯罪。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迫于执行压力,及时将车辆交付法院并筹集资金支付给213名劳动者。2024年1月,该系列案得以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致力于及时兑现劳动者的胜诉权益,深入实地走访,沟通协调,督促被执行公司主动履行。面对执行僵局,执行法院启动联动机制,联合公安、信访等多部门会商研判,多方发力,推动执行。执行法院主动作为,依法搜查樟树市某陶瓷公司,发现涉嫌转移财产线索,强力敦促该公司法人代表交付车辆并筹资履行,最终促成该系列案顺利执结。



07

抓时机强执行促执结,

让农民工“安薪过年”

——15名农民工与

张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

基本案情

15名农民工受张某某雇佣在浙江海宁一处工程项目上从事木工工作。工程结束后,张某某承诺中秋节前付清劳动报酬,但到期后张某某并未支付。15名农民工将其诉至法院,经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由张某某支付15名农民工劳动报酬5万余元及利息。因张某某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15名农民工向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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