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高院对美国UNDER ARMOUR诉福建廷飞龙UNCLE MARTIAN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一审宣判,原告索赔1个亿,法院认定被告侵犯原告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原告200万等~
亮点:2016年11月,原告在提交被控侵权证据和被控侵权产品即将上市的证据之后,福建省高院签发了阻止被控侵权产品上市的临时禁令。
原告与被告商标对比图:
安可玛汀2016年4月进入公众视野:
2016年4月26日,福建廷飞龙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旗下品牌Uncle Martian(安可玛汀)召开大中华区品牌启动发布:
福建高院合议庭:
陈一龙 蔡伟 马玉荣
裁判观点:
二者均由图形和英文上下两部分组成,整体结构近似,上部分图形也近似,再加上廷飞龙公司刻意对环绕麦穗图案作淡化处理,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易对商品来源产生误认,二者构成近似。廷飞龙公司在与安德阿镇公司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鞋服产品、运动用球上使用近似的“UM及图”标识,侵害了安德阿镆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
廷飞龙公司在明知安德阿镆公司系列商标,也明知安德玛(中国)有限公司并非实际权利人的情况下,仍在名片上标注公司名称“安德玛(中国)有限公司”,明显具有攀附安德阿镇公司商誉、误导消费者、不当占有相关产品市场份额的故意,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作为同业竞争者,廷飞龙公司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商业道德,损害了安德阿镆公司的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附一审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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