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cnev电动汽车
中国电动汽车网(www.cnev.cn/)随时随地为您奉上电动汽车行业媒体资讯、最新动态信息大餐,是企业产品推广、品牌宣传、拓展市场及网络推广的首选平台。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生物学霸  ·  大家都用 Deepseek ... ·  10 小时前  
生物制品圈  ·  线上活动 | ... ·  3 天前  
生物探索  ·  Nature Biotechnology ... ·  昨天  
BioArt  ·  ​Genome Biol | ... ·  2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cnev电动汽车

市场监管总局:新能源车企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6小时内报告基本信息

cnev电动汽车  · 公众号  ·  · 2019-10-10 17:48

正文


10月9日消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事故报告的补充通知,生产者在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发生后,应主动排查同型号、同批次或使用同样零部件的车辆是否存在火灾安全隐患。


通知指出, 生产者获知其生产、销售或进口的新能源汽车在中国市场发生冒烟、起火事故的,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如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在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告事故基本信息 ,包括《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信息表(试行)》(见附件)中第一项至第五项。



生产者应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信息表(试行)》。生产者应保持车辆处于火灾事故救援后的状态,以便后续开展火灾原因分析和事故深度调查工作。


同时,生产者在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发生后,应主动排查同型号、同批次或使用同样零部件的车辆是否存在火灾安全隐患。


经排查,发现存在火灾安全隐患的,生产者应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尽快实施召回。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将根据事故调查和风险评估情况启动缺陷调查,必要时向消费者发布风险预警。


另外,新能源汽车因车辆失控或意外加速等导致交通事故的,生产者应参照上述时限要求及时向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报告。


生产者未按本通知要求及时报告事故信息或报告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将向社会进行公开通报,并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领导说了, 您点一个小花花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