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来说:
极少数法律淡薄的居民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未经允许,私自乱搭乱建,或者为了谋取政府征收高额补偿,在规划区和已征土地范围内违法进行抢建抢种。这种非法抢建抢种行为严重破坏了现有的城市规划,危害了城市环境,损毁城市形象,严重影响了重大项目的及时供地,扰乱了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同时,拆除大量违法建筑和种植赔偿既耗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和财政成本,也造成了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严重影响了征地拆迁及地上附着物处理工作的开展和项目实施进程,其试图骗取高额国家建设资金的做法也破坏了社会公平,造成让老实人吃亏,投机者得利的不公平现象,在社会上形成一种不良的风气。
很多抢建建筑多为简易结构,质量差,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在道路边的非法抢建抢种设施还会影响视线,极容易引发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带来直接或间接损害;一些违法建设现象还造成邻里纠纷,甚至酿成治安事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
从个人利害角度来说: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想要发家致富,应该靠自己的双手去辛勤劳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踏踏实实一步一个脚印创造出来,而不是走歪门邪道,动各种损人利己的“小聪明”。这类抢栽抢种抢建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也严重影响了重点工程建设的进度,更重要的是抢建抢种行为是违法违规的,是得不到赔偿的,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白白浪费成本。抢种抢建不仅浪费了自己的财力、精力,还是违法行为,可能因此而构成刑事犯罪。
对抢种、抢建等行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一律不予补偿和安置,对通过抢种、抢建等办法骗取征、借地补偿款,数额较大或巨大,构成诈骗罪的,会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可判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