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税费负担和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下来,事关中国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和中国企业在全球的竞争力
“营改增”全面推开后,降费成为政府压低企业成本的重点。中央部委和各级地方政府,均纷纷出台措施。日前,财政部官网首页设立专栏,集中公布中央和全国31个省(区、市)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三个目录清单,“一张网”之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这一举措给了公众一本明白账,有助于从源头上防止各类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也有助于建立政府权力清单。然而,要想彻底解决企业税负较重的难题,仅凭迄今的举措可能还力有不逮,正如李克强总理近日与专家、企业家座谈时所说,“我们的费太多了,制度性交易成本还是偏高。”
应当承认,本届政府上任以来,在清理收费项目上不遗余力。2013年以来,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85项减少至51项,减少幅度为72%,其中,涉企收费由106项减少到33项,减少幅度为69%;政府性基金由30项减少到21项,减少幅度为30%。各省(区、市)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平均约14项,其中,涉企收费平均约3项。同时,一些项目的收费标准也有所降低。今年已出台的减税降费措施预计可使企业全年减负超过1万亿元,降费便占六成以上。
但是,与此努力相悖的是,过去数年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比重逐年下降,非税收入比重却在上升,从2010年的12%上升至2016年的18.3%。如果考虑一般公共预算之外的政府性基金、经营服务性收费,非税收入在全口径财政收入中的占比更高。中国经济增速换挡后,财政收入增速随之下降,一些地方搞起了“税不够、费来凑”,非税收入增长惊人。清理收费本就先易后难,偏逢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剩下的一些规模较大的收费项目消减起来尤为棘手。这些情形均说明,对清费任务不可掉以轻心。
与税收相比,涉企收费主体多、项目杂、随意性大,成为企业抱怨负担重的主要原因。此次公开的三个收费清单之外,更让企业头疼的是涉企经营性收费。值得注意的是,一些省份在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过程中,将一些政府收费项目变为中介机构的涉企经营性收费。这种变更,名为“市场化改革”,但多为“红顶中介”借助公权力延揽业务, 一望而知意在垄断,盖因这些中介机构与政府审批部门藕断丝连,暗通款曲。按照时间表,中央和地方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将在年内公布,清单和收费标准的合理性仍有待观察。
地方政府偏爱五花八门的收费项目,固然有客观原因,然而,根由却是政府职能转变不够彻底、精简机构有待深入、财税改革进展缓慢。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已是迭经宣告的改革方向,然而,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仍待厘清,反映在收费上,则表现为税费界限不清晰,各种收费之间关系混乱,特别是行政性事业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界限尤其模糊,加之收费立法层次低,多由国务院部门甚至地方的部门规章来决定是否征收,约束地方政府“不安分的手”知易行难。
减税难,降费更难。税收的受益者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而收费往往对应着某一机构的运营,在机构精简仍欠到位的情况下,清理收费必然增加地方的财政压力。在目前的财税改革中,税制改革先行,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调整相对滞后。“营改增”后,此前作为地方税主体税种的营业税消失,新的主体税种缺位,地方事权未减而财权削弱,越往基层越财力不足,客观上增强了地方政府通过收费尤其是未纳入预算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意愿。这导致虽然中央政府下力气减税降费,但地方往往“打太极”甚至阳奉阴违,企业对降费的获得感并不强。
降费要取得实质性成效,还需要从根源着手。要继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制定合理的收费清单和标准,坚决查处各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规行为;还要通过财税改革对地方财力有新的安排。更深层次来看,精简机构和央地政府关系调整等改革也应提速,只有机构和靠财政收入供养的人员减少了,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基本匹配了,收费的动力才会减弱。财政运行要更加透明,相关监督机制要更加健全。监督不仅来自上级部门,还要来自选区公民,要从根本上改变企业只能拱手交费、投诉无门的状态。这已超越了“正税清费”课题,而事关法治建设和国家治理能力。
通过制度性、管长远、见实效的清费举措,把税费负担和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下来,事关中国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和中国企业在全球的竞争力。企业界热切期待减税降费举措能落到实处,在搏击第四次工业革命的风雨时,告别“沉重的翅膀”。■
本文为2017年7月17日出版的《财新周刊》第28期社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