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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268元可“撸狮”,模糊了野生动物与宠物边界 | 新京报快评

新京报评论  · 公众号  · 时评  · 2025-02-11 17:37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讨论了动物园推出“撸狮”活动引发的争议,指出动物园商业化运营中的动物保护认知缺失,并强调了动物园经营行为的界限和法律约束。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动物园经营行为引发争议

动物园推出“撸狮”活动,满足人类亲近动物的愿望同时为动物园创收,但存在风险和对动物尊严的伤害。

关键观点2: 动物园商业化运营与动物保护认知的冲突

动物园此举模糊野生动物与宠物的界限,违背其科普教育职责和野生动物保护原则,可能误导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认知。

关键观点3: 法律与伦理的角度看待野生动物保护

动物园的经营行为受到法律严格约束,应尊重野生动物的自然习性,保护其生命尊严。野生动物保护不仅是法律问题,也是伦理问题。

关键观点4: 动物园展示方式的改进与规范

动物园应以科学、规范为前提,以保护、科研和教育为核心,改进展示方式,避免将动物置于不必要的压力和风险之中。


正文

图片
动物园并非马戏团,其经营行为应当有明确的界限

资料图。图/IC photo

| 徐斌荣


据现代快报报道,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西安一动物园,花268元就能撸10分钟小狮子。2月10日,该动物园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此项目由该动物园于过年期间正式推出,游客可以在专业饲养员的监护下与两只小狮子近距离互动。另据媒体报道,有工作人员表示,因为小狮子刚出生,有游客提出想抱着拍照,慢慢地就开始了。


针对动物园的这一操作,舆论场上分成了两派。有人认为这样的尝试挺好,既能满足人类亲近动物的愿望,也能为动物园开拓创收途径,何乐而不为?另一派则认为,如此做法存在一定风险,也是对动物尊严的伤害——哪怕是理论上没有攻击性的小狮子。对此,我们应该怎么看?

事实上,从笔者作为一个自然保护者的视角来看,动物园此举不仅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更违背了动物园的科普教育职责和野生动物保护的基本原则。这一事件折射出的,不仅是动物园在商业化运营商的迷思,也反映了部分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认知的深层缺失。


通过展示野生动物,向公众传递保护自然、尊重生命的理念,是动物园的核心使命。动物园中的动物虽然被圈养,但仍属于野生动物,而非宠物。因此,动物园的管理和展示行为应当以保护动物福利、传播科学知识为前提。


动物园的“撸狮”活动,将狮子这一野生动物“宠物化”,模糊了野生动物与宠物的界限。这种商业化操作不仅违背了动物园的初衷,还可能对公众产生误导,让其误以为野生动物是可以随意接触和娱乐的对象。这种认知的偏差,在削弱动物园科普教育功能的同时,还会加深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误解。


近年来,类似将野生动物“宠物化”的商业运营与传播屡见不鲜。例如,有动物园就曾推出“与老虎合影”的项目。在一些社交平台上,也有博主通过剪辑和摆拍,制造出野生动物“温顺可爱”“懂人情,通人性”的假象,吸引大量观众点赞和转发。


这些行为表面上是鼓励人与野生动物“亲密接触”,但本质上仍是将动物视为商品的思维在作祟,而非将其视为需要保护和尊重的生命。


某种程度上,这种传播方式忽视了野生动物的自然习性,是对野生动物保护理念的消解。从长远来看,只会进一步加剧人与野生动物的冲突,对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并无好处。


以此前引发广泛关注的“可可西里网红狼”为例,人类的一些行为,导致狼群对人类产生依赖,丧失了野外生存能力。这种多余的干预行为是对自然法则的漠视,对动物种群的伤害,对生态平衡的破坏。这一评判标准,并不因动物所处环境或其大小而改变,而是动物保护的基本原则。


从法律角度来看,动物园的经营行为受到严格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应当尊重野生动物的自然习性,不得虐待、伤害野生动物。此外,《动物园管理办法》也指出,动物园应当以保护、科研、教育为主要功能,其经营行为亦应以此为前提。动物园的“撸狮”活动,显然与上述法律法规的精神相悖。


作为野生动物保护和教育的重要场所,动物园展示动物的方式应当尊重其自然习性,避免将动物置于不必要的压力和风险之中。动物园并非马戏团,其经营行为应当有明确的界限。也即,其经营行为应当以科学、规范为前提,应以保护、科研和教育为核心,而非以营利为导向。


因此,这一事件提醒人们,野生动物保护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是一个伦理问题。人类需要重新审视人与野生动物的关系,摒弃将动物视为商品的思维模式。同时,不能简单地以“亲人为善,伤人为恶”为标准,要尊重和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命尊严。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撰稿 / 徐斌荣(自然保护工作者)

编辑 / 马小龙

校对 / 刘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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