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维护公平正义,强化法律监督。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财宝宝  ·  。-20250222122523 ·  5 小时前  
极果网  ·  4499元起!iPhone家族新成员发布,最 ... ·  2 天前  
经济日报  ·  楼市新变化!数据速查→ ·  2 天前  
财宝宝  ·  不用怕毕业了。 -20250219175451 ·  3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加强检察官自我管理促进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 公众号  ·  · 2025-02-19 18:04

正文

图片

检察官作为案件办理和案件管理的“双重执行主体”,负有“双重责任”,如何充分发挥检察官自我管理功能,在办案中加强自我管理,努力追求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三者统一,是促进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题中之义。

加强检察官自我管理

促进一体抓实“三个管理”

检察官自我管理在检察管理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贯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各环节。强化自我管理主体意识,充分认识自我管理在检察管理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加强自我管理,主动接受管理,重视过程管理,做到有效管理,不断推动“三个管理”落地落实。

“三个管理”中各管理主体的管理责任内容不同,各有侧重,完善管理责任机制建设,促进各管理主体责任有效衔接,才能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地见效。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检察机关及检察机关内设各相关业务部门和综合部门在不同层面上均是推进“三个管理”的主体。检察管理是对人管理和对事管理的有机统一,检察机构作为检察管理的主体显然离不开人的主观能动性,离不开具体检察官个体的积极作为,检察官的自我管理是推进“三个管理”的重要保障。检察官作为案件办理和案件管理的“双重执行主体”,负有“双重责任”,如何充分发挥检察官自我管理功能,在办案中加强自我管理,努力追求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三者统一,是促进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题中之义。作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实践主体,检察官自我管理在检察管理体系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贯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各环节。如何促进检察官由“要我管”向“我要管”转变,激发检察官自我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是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重要课题。

检察官的自我管理在“三个管理”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 明确指出,持续推进检察业务管理现代化,完善业务研判、指导、评价体系,健全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制度,压实业务部门自我管理、案件管理部门专门管理和相关部门协同管理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强调,“三个管理”的核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主线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抓手是案件质量评查和司法责任追究惩戒,目标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检察业务管理组织体系中,业务部门自我管理要落实于检察官自我管理,如果作为办案主体的检察官的自我管理消极、抵触、敷衍,业务部门的管理效果必然大打折扣。检察长、检委会的宏观管理侧重通过对检察业务的趋势、规律、特点等进行研究,加强业务指导,服务科学决策,在检察管理中起着统领作用;案管部门的专门管理侧重通过对案件进行流程、实体等全方位的管理,推动司法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办案环节、每一名检察官,在检察管理中处于枢纽地位,属中观层面的管理;其他管理主体如政工人事、检务督察等部门发挥协同管理作用。“三个管理”的成效要体现于检察官履职办案,检察官的自我管理是针对个案进行的管理,通过抓好每一个个案的审查、认定、处理等环节,从微观层面对每一个案件进行管理,在管理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既要抓宏观又要抓微观,检察官个体的微观自我管理是检察业务宏观管理、中观管理的能效源泉,只有扎实管好每一个案件,切实强化检察官自我管理意识和能力,检察管理才能始终建构于坚实的基石之上。

检察官作为案件办理和案件管理的“双重主体”,在办案中加强自我管理,做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三者有机统一,是检察履职的客观需要。在案件质量管理方面,检察官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处理案件,确保实体公正。在案件效率方面,检察官最基本的自我管理是合理使用办案期限,优化办案时间,合理安排办案进度,规范运用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在案件效果管理方面,检察官要依法积极主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检察意见等推动社会治理,主动提炼总结典型案例、创新工作机制经验,更好促进公平正义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

抓好检察官自我管理必须更新理念提高认识

必须以自我管理能力建设为重点,完善自我管理责任机制为保障,促进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检察管理是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保障。要更新管理理念,坚持案件管理与办理并重,既要认识到办案是基础、是根本,不能脱离办案抓管理;又要充分认识到办案需要管理,克服“重办案、轻管理”倾向,主动在办案中加强管理,在管理中提升办案质效。要树牢自我管理理念,正确把握高质效办案和高质效管理的辩证关系,强化自我管理主体意识,充分认识自我管理在检察管理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加强自我管理,主动接受管理,重视过程管理,做到有效管理,不断推动“三个管理”落地落实。

要深刻认识到检察官是检察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和落实者。每名检察官都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第一责任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是“三个管理”的主线,检察官在办案中加强自我管理,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和有效保障,是完善检察权制约监督机制的应有之义,是一体推进“三个管理”的基础基石。检察管理的基础和根本始终是办案,检察管理的成效也主要体现在案件上。就业务管理而言,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点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离不开个案和类案分析,而各种业务数据也是在检察官具体办案中相应生成。司法责任制的全面准确落实,与作为个体的检察官从实体和程序等方面加强对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的全面管理息息相关。

抓好检察官自我管理必须提升检察官管理能力

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导向积极推动检察官自我管理,提升检察官自我管理能力。检察官的自我管理侧重于对个案进行质量管理,既要确保案件实体公正,又要确保案件程序公正,还要兼顾办案效果。在案件实体管理方面,检察官要严把案件审查、认定、处理关,根据司法责任制规定的检察官职权清单依法履行检察职责,注重办案亲历性;落实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案件得到依法妥善处理;加强案件数据质量管理,完整、准确、及时填录办案数据,为业务态势分析研判提供真实参考依据;进行案件质量自查,把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以及重要办案程序作为检查重点,举一反三做实质量管理;要扎实做好案件风险评估等。在案件流程管理方面,检察官要严格依法定程序办案;依据检察官职权清单履行案件报核、报批程序;加强办案期限、办案节点管理,有效防止超期办案、简案慢办,避免形成“积案”“挂案”;分清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时间,处理好办案与事务性工作的关系;加强涉案财物的自查等。在案件效果管理方面,检察官要以外部监督促办案规范,积极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充分运用检察听证制度,坚持应听证尽听证;有效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纠纷,加强释法说理、监督线索移送、检察意见和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制发及跟踪督促等,切实在履职办案中通过“三个善于”提升自我管理能力。

抓好检察官自我管理必须健全完善自我管理责任机制

“三个管理”中各管理主体的管理责任内容不同,各有侧重,完善管理责任机制建设,促进各管理主体责任有效衔接,才能确保各项管理制度落地见效。检察官的自我管理要通过明确检察官的职权范围、完善司法责任认定、落实司法责任追究来具体实现。各地检察机关应根据《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明确检察官职权范围。要完善容错、免责机制,在司法责任认定上严格区分违法办案责任与一般过失、司法瑕疵的界限。要进一步细化司法责任惩戒类型,注重全面评价,加强激励机制建设,引导检察官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完善检察官自我管理在“三个管理”中的责任履行机制,细化责任履行方式,促使检察官实时做好办案流程、实体质量、检察业务数据填录等方面的自查,对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工作的核查,定期做好办案文书质量自查等工作,总结形成自查报告,纳入平时绩效考核,确保检察官自我管理责任落实。检察官的自我管理还应与所在部门的业务管理、检察长与检委会宏观管理、案管部门专门管理以及其他部门协同管理一体贯通,有效建立起管理结果通报—反馈—整改机制,打通各个管理主体之间的壁垒,确保管理结果应用到位,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真正做到以高质效管理促高质效办案。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