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同学在微信群里分享八卦、闲聊“吃瓜”本是出于“玩笑”,但很可能一不小心就过了界、担了责。日前,江苏连云港一中学六名学生因在微信群内辱骂同学成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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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小文偶然得知自己被几名同学在微信群中恶意“围剿”。“叮咚!您已被邀请加入‘品茶大会’微信群。”“小文就是个绿茶!”“她睡觉打呼像猪一样!”群主小辛在对话框里打下这句话后,迅速得到其他群友的“声援”,不时还有人发来P图制作丑化小文的表情包。在“品茶大会”微信群中,小辛开始频繁发表辱骂、嘲讽、诋毁小文的言论。
看着群里恶意满满的聊天记录,愤怒的小文鼓起勇气,将此事反映给了学校。学校迅速展开调查,并对小辛等人作出了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群内的十一人也都被要求签署保证书,承诺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经过慎重思考的小文认为,自己的名誉权受到了严重侵害,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她以小辛及五名舍友侵害了其名誉权为由,将六人诉至法院,要求他们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及维权费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六名被告故意通过建立微信群并在群内发布侮辱、诽谤、诋毁原告的评论,各被告在群内互相附和、起哄,上述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
最终,法院判令六被告以书面形式向原告赔礼道歉(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同意),若各被告逾期不履行,将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公布判决的主要内容,所产生的费用由被告负担;同时,六名被告还需赔偿原告维权开支费用6000元。因六名被告系未成年人,上述赔偿责任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承担。
“判得好!”“未成年人不是护身符!”值得关注的是,此次事件中法院的判决得到网友们的一致赞扬和支持。还有不少网友表示,希望这项判决能够成为典型判例,得到全国推广。也有网友称赞小文的勇敢维权做出了很好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