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州日报
注意了!银杏叶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否则属于违法。市民萧某在某宝网上花费863元购买了多盒“银杏养生茶”,事后,他将涉案生产公司告上法院,要求退一赔十,萧某认为在茶内添加银杏叶属于违法,因为银杏叶只能用于保健品,不能用于普通食品。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南沙法院审理后支持了萧某诉求。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2016年7月,萧某两次在“某宝”网站订购了由广西贸吉公司生产的品名为“银杏养生茶”礼盒装二盒,总价为863元。
萧某表示,该商品包装上既没有保健食品标志,也没有药品的批准文号,所标注的仅仅是普通食品生产许可QS4500 1402 0035。最为重要的是,该产品的配料显示为“银杏叶提取物”。萧某说,根据有关规定,银杏叶只能用于保健品,不能用于普通食品。2016年8月,萧某向法院提起诉讼。他认为,广西贸吉公司在该茶内添加了银杏叶,明显违反了有关规定,应对他给予退货和十倍赔偿损失。
面对控诉,贸吉公司在庭审时辩称,其生产的银杏养生茶实际使用的原料是白果(即银杏)而非银杏叶。2016年7月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以后,到公司生产场所现场核实,并检查相关生产过程记录,认为贸吉公司涉案原料主要是“白果”。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本案的焦点在于涉案商品是否违规添加使用了银杏叶。根据产品介绍、包装标识,涉案商品的品名为银杏茶,添加使用银杏叶作为原料。贸吉公司主张添加的是银杏而非银杏叶,应提供相应证据。关于贸吉公司提供的食药监出具的《立案通知书》,其作出时间为2016年7月,而涉案商品生产于2016年1月、2月。故法院不认可其关联性。
法院为此判决,贸吉公司退货退款,并承担十倍货款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