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凤凰财经 作者:杨芳
导语:中国社科院财经院财经智库编辑部主任杨志勇认为,“个税改革肯定会早于房地产税。房地产税肯定更难,恐怕还得推后。”
12月29日,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总结了2016年财政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财政工作。会议提出2017年要重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研究制定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等任务。对于房地产税,却只字未提。
财税体制改革方面,会议指出要推动推动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快制定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总体方案,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体系,研究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方案,研究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继续深化资源税改革,扩大水资源税试点范围。贯彻税收法定原则,配合做好烟叶税等税收立法工作。
凤凰财经注意到,财税改革最艰难的部分“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责任划分改革”以及影响范围广的“个税”等其他税调整均有定调,对外界一直关注的“房地产税”却只字未提。对此,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认为,“个税改革肯定会早于房地产税。房地产税肯定更难,恐怕还得推后。”
去年下半年以来,中国房地产上演了一场暴涨神话,热点城市房价一路“高歌猛进”,紧接着又迎来了一轮轮史上最严的密集短促的楼市调控政策,最终有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定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炒的”,并提出“建立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五大手段”的讨论。
千呼万唤的“长效机制”再次提出,并部署了具体任务,这或给市场吃了一个定心丸,普通购房者似乎又看到了“住有所居”的希望。然而,“长效机制”牵扯甚广,有学者坦言,三五年都难建立。所以,学者和普通百姓关注点和期望点更多集中在了“房地产税”,有的甚至认为“仅此一招便能致敌。”
杨志勇认为房地产税不能盲目推进,“正常情况下不能靠税收打压房价,而只能让价格更高,比如一块2万的手表,收税之后,不可能还能按照原价买到。即使推出,也要考虑利益协调和房地产的税负问题。
利益协调方面,应看房价和收入比例问题,比如福利分房,收入没跟上去,现在让交税估计有困难。
税负方面,房地产的增值税、企业增值税、营业税有多少,各种各样的收费都要考虑,房地产所能承载的税负、各种负担是有限的。
中国直接来自房地产的税种,有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2011、2012年以来每年提供的收入占税收总收入比例10%以上。房地产行业还提供了大量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收入。
如果要说对中国房地产再收税,比较一些国家已经收房地产税的税收总收入有多少再考虑下一步。支付能力是一样的,我已经付了很多钱,你再让我付,我可能没有这个能力。”
国土资源调控部和监测司巡视员董祚继曾表示,“房地产税迟早要推出,但也要把握好度,毕竟大部分人是有房子的,过头了,影响会更大,关系更大。所以,力度和时机要把握好,估计最终出台还需要一段时间。虽然很难,哪怕起点低,也要先起步。”
房地产税牵一发而动全身,一些学者建议可以先在房价上涨幅度大的热的城市启动,之后再全国推出。杨志勇认为,“‘启动’如果理解为研究没问题,理解为开征,不太可能,也不适合再试点。”
来源:凤凰财经 作者:杨芳
新媒体运营编辑 王程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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