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的复兴最重要的制度支撑就是土地制度。这实际上分三部分,一是未来农地的土地制度怎么安排,二是农村搞产业的土地制度怎么安排,三是未来人走以后的乡村宅基地制度怎么安排。
第一个就是中央已经明确提出来农村的土地三权分置,就是说现在2.7亿的人进城以后,实际上原来一家一户集体成员承包的土地,已经不再种地了。
现在这套制度安排的设计是让原来集体组织成员继续保留承包权,然后农民通过承包权获得承包的权益,可以不种地,但是承包的地租可以获得。同时要让种地的人通过经营权能够适度扩大规模,也就是将原来农民的承包经营权的经营权分离出来给未来新的经营者。
所以这样带来的结果是什么呢?第一是乡村未来农业经营的主体可能会有些新的主体进来。第二是这些新的主体可以扩大规模,可以使用更多的资本,可以进行技术更新,带来整个农业的改造。
第二件事我们讲集体的建设用地进入市场,之前农民不能用自己的土地,即便符合规划,也不能搞非农建设,这个是导致城乡差距最重要的根源。所以农地的三权分制主要的目的就是要合农,农不合,整个农业的现代化就成不了。
通过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能够把农村的产业活起来,这个改革实际上要实现城市跟农村这两个区域的发展权都平等,不能像上一轮一样土地制度最后导致城市可以使用土地,可以搞城市,可以搞非农产业,但农村什么都不能做。
第三件事就是我们的宅基地改革。宅基地改革的核心第一,保证农民作为集体组织的成员的农民能够获得他居住的基本权益,乡村地区就是说初始的宅基地的分配权基本上还是保证他原来一户一宅的权利,就是基本居住权。第二是让有意愿,有能力退出的农户,退出宅基地的农户能够获得宅基地的补偿,他走的时候,这个宅基地可以补偿。第三是要逐步试点宅基地的有偿使用。第四是把农民节约出来的宅基地指标留给村集体搞非农产业,他能获得建设用地指标的使用权。
怎么样来实现乡村振兴?整个建国以来多次这样的教训,一旦中央有一个号召,下面就开始一起动,一动就容易动偏。包括新农村建设,开始都觉得是个好意,但是最后的结果是在很多地方就变成两种现象,一个是刷墙,把路边的旧房子一刷新,刷得白一点就是新农村了,面子工程。第二就是拆村,把旧的给拆了就是新农村了。所以这样就是很多的地方就变成并村、并点,最后搞的农民鸡飞狗跳。
更多精彩,敬请期待本期《世纪大讲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