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面光伏组件”、“25%关税豁免”,这两个词组在如此敏感的深刻,更是刺激着人们的神经。昨日,诸多媒体发布了“双面光伏组件获得美国201条款25%关税豁免”的消息。外行看到了热闹,内行看到了门道。
究竟这般的“关税豁免”是利好还是利空?来看看晶科、爱旭、正泰、赛拉弗、中来等行业大咖的发声。
上游企业
看好201条款25%关税豁免的提振作用
当该消息传播开后,光伏产业的上游企业保持了相对乐观的态度——认为该项政策是利好政策,将有效推动国内相关产业的发展。
广东爱旭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达能认为,虽然此项法案对中国上游企业没有最直接的影响,但是此举必将加速推动双面组件在全球光伏市场的广泛应用,其效果甚至可能与5GW中国领跑者项目推动高效单晶PERC替代普通单晶及多晶相对比。
何达能认为,近年来电池技术快速进步,在全球平价上网趋势引领下,高效双面电池方案以其最具LCOE优势,备受全球光伏市场的关注及青睐,并且双面电池组件方案的产业链及配套解决方案已非常成熟。同时,双面电池方案的应用范围广泛且适用草地、沙漠、雪地、屋顶等多种场景下。另据统计,目前市场上有将近5~10GW级450W双面组件产能供应市场。预计由于美国市场的带动作用,从2019年下半年开始,双面PERC组件市场占有率必将迅速攀升,而单面PERC组件的市场占有率迅速降低,1-2年之后双面组件将会成为光伏电站标配。
苏州中来光伏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赵进学认为此项政策对双面来说是重大利好。如果此项政策正式施行,带动双面组件需求量的提升,而在现今玻璃价格上涨的情况的,透明背板将拥有一个更好的“上位”时机。并且,国内龙头组件厂商也纷纷开始关注双面透明组件,并付诸实际行动,如此看来,美国此政策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国内透明背板的发展,对国际市场也有一定的提振作用。
下游企业
看淡对国内市场的影响
单纯从政策的内容可以看出双面组件在豁免名单中,那么组件厂商无疑是最直接的收益者,但这一观点并不被企业所接受。
首先,即使豁免了201条款25%的关税,中国组件厂商仍需面对高昂的税金。此税金包括美国的“双反”,还有2019年1月1日,美国301关税征收25%,如此算来中国组件厂商的产品直接出口美国的话,所需面对的税率都要高于50%所以,江苏赛拉弗光伏系统有限公司某高管认为,豁免201条款25%的关税,并不能给予中国组件厂商更多的出口美国的动力。
其次,美国政策的不稳定性依旧让人心存疑虑。正泰新能源市场总监王荃个人并不看好美国政府此举。他认为美国政策的不稳定性让人顾忌。不过由于此政策的刺激,可能有些海外组件厂会考虑使用透明背板。
第三,日、韩、东南亚相关厂商可能成为真正的收益者。有媒体分析目前,除了美国当地组件厂完全供应至美国市场、以及美国厂商First Solar、SunPower大量的出货到美国外,东南亚各国的庞大产能也是以美国为最主要的输出国。而整体亚洲区的产能除了原先就使用N型工艺能够输出双面的LG、松下(Panasonic)之外,在PERC电池片工艺能够调适到双面之后,现在一线大厂的东南亚产线大多也能够兼容双面组件产出,因此日、韩、东南亚产能都在本次新政中明显受益。江苏赛拉弗认为,个别国家囿于产能,可能真正受益的还是有限的几个国家和有限的厂商。
所以,对豁免201条款25%关税,也有业内人士认为很干脆地认为大陆厂商没有出路。
纵观整个政策,晶科能源副总裁钱晶认为,美国这一政策印证了晶科曾经在多次国际重要会议中提出的“光伏不是普通商品,它是解决全球气候问题目前看来唯一经济可行的方案,应免于关税”。从另一方面说明双面组件无疑是未来趋势,而美国目前的国内双面产能远不足以支撑未来美国市场对此产品的需求,说明美国不会停止对光伏的持续投入,美国的电站投资者也不会愿意错失双面,特别是透明背板双面组件的最佳切换时机。这对全球的光伏市场是一个利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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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条款是什么
美国201条款,英文名称:US Section 201,指美国1974年贸易法201-204节,现收在美国法典2251-2254节。根据201-204条款的规定,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对进口至美国的产品进行全球保障措施调查,对产品进口增加是否对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作出裁定。USITC完成调查后向总统提交报告并提出措施建议,由美国总统做出最终措施决定。2002年03月20日,对进口钢铁启动全球保障措施调查(即“201”调查) 。2017年5月17日,USITC对进口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启动“201”调查,2017年5月31日,USITC对进口家用大型洗衣机启动“201”调查 。(引自:百度百科)
对进口晶体硅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201”调查是于2017年4月由启动破产保护的美国太阳能公司Suniva提出,并对具体征税内容提出了申请:对电池片附加关税40美分/W,且对组件执行最低限价78美分/W,暂申请执行4年,税额和限价标准逐年下调。
2017年9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认定境外光伏太阳能产品对本土产业造成了严重冲击,正式启动201调查。
美国当地时间2018年1月22日,特朗普总统确认通过201法案,将对光伏电池片组件在既有反倾销与反补贴税率基础上增加201关税:2018年税率30%,未来4年每年递减5%,且每年将有2.5GW的进口电池片或组件拥有豁免权。
征税法案将于2月7日正式实施,与此前仅针对中国的“双反”(反倾销反补贴)不同,该税针对向美国出口光伏电池、组件的所有国家。
(二)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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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PVmagazine、Solarpower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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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联邦贸易部门(Federal tradeauthorities)裁定,双面太阳能组件将不再受201条款的约束。太阳能组件产品的出口成本将不用再支付25%的费用。(201条款对进口到美国的大多数太阳能组件征收25%的关税。)
“过去一年,我们不遗余力地游说政府给予额外豁免,特别注重双面模块。今天的决定是SEIA贸易倡导工作的重大胜利,“SEIA总裁兼首席执行官Abigail Ross Hopper在给SEIA成员的电子邮件中说。
“太阳能产品保障措施中的特定产品”中的裁定规定,以下产品将被排除在外:
(15)双面太阳能电池板,在组件的每一侧吸收光线并发电,仅由双面太阳能电池组成,这些太阳能电池吸收光并在电池的每一侧发电。
USTR还免除了250W~900W的柔性玻璃纤维太阳能电池板(没有其他玻璃组件和太阳能电池板,电池行间隔更多超过10毫米的光学薄膜)。在此裁决中,USTR拒绝排除72片电池组件电池或没有栅线(母线)的产品豁免的申请。
最终的豁免清单(来源:Solarpower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