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证:
主要适用于因支气管痉挛所致严重呼吸困难,可迅速缓解药物等引起的过敏性休克,亦可用于延长浸润麻醉用药的作用时间。各种原因引起的心脏骤停进行心肺复苏的主要抢救用药。
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适应证:
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死、体外循环等引起的低血压;对血容量不足所致的休克、低血压或嗜铬细胞瘤切除术后的低血压。本品作为急救时补充血容量的辅助治疗,以使血压回升,暂时维持脑与冠状动脉灌注,直到补充血容量治疗发生作用;也可用于椎管内阻滞时的低血压及心跳骤停复苏后血压维持。
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适应证:
治疗心源性或感染性休克。治疗完全性房室传导阻滞、心搏骤停。
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适应证:
防治椎管内阻滞麻醉时发生的急性低血压;因为出血、药物过敏,手术并发症及脑外伤或脑肿瘤合并休克而发生的低血压,本品可用于辅助性对症治疗;也可用于心源性休克或败血症所致的低血压。
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适应证:
适用于心肌梗死、创伤、内毒素败血症、心脏手术、肾功能衰竭、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引起的休克综合征;补充血容量后休克仍不能纠正者,尤其有少尿及周围血管阻力正常或较低的休克。因为本品可增加心排血量,也用于洋地黄和利尿剂无效的心功能不全。
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适应证:
本品为局麻药及抗心律失常药,主要用于浸润麻醉、硬膜外麻醉、表面麻醉(包括在胸腔镜检查或腹腔手术时作粘膜麻醉用)及神经传导阻滞。本品可用于急性心肌梗塞后室性早搏和室性心动过速,亦可用于洋地黄类中毒、心脏外科手术及心导管引起的室性心律失常。本品对室上性心律失常通常无效。
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适应证:
主要用于心力衰竭。因为其作用较快,适用于急性心功能不全或慢性心功能不全急性加重的患者。亦可用于控制伴快速心室率的心房颤动、心房扑动患者的心室率。终止室上性心动过速起效慢,已少用。
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适应证:
各种内脏绞痛,如胃肠绞痛及膀胱刺激症状。对胆绞痛、肾绞痛的疗效较差;全身麻醉前给药、严重盗汗和流涎症;迷走神经过度兴奋所致的窦房阻滞、房室阻滞等缓慢型心律失常,也可用于继发于窦房结功能低下而出现的室性异位节律;抗休克;解救有机磷酸酯类中毒。
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适应证:
可用于抗癫痫和抗惊厥;静脉注射为治疗癫痫持续状态的首选药,对破伤风轻度阵发性惊厥也有效;静注可用于全麻的诱导和麻醉前给药。
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适应证:
主要用于过敏性与自身免疫性炎症性疾病。多用于结缔组织病、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狼疮、严重支气管哮喘、严重皮炎、溃疡性结肠炎、急性白血病等,也用于某些严重感染及中毒、恶性淋巴瘤的综合治疗。
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适应证:
水肿性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肝硬化、肾脏疾病,尤其是应用其他利尿药效果不佳时,应用本类药物仍可能有效。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急性肺水肿和急性脑水肿等。
在高血压的阶梯疗法中,当噻嗪类药物疗效不佳时,尤其当伴有肾功能不全或出现高血压危象时,尤为适用。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用于各种原因导致肾脏血流灌注不足,在纠正血容量不足的同时及时应用,可减少急性肾小管坏死的机会。高钾血症及高钙血症。稀释性低钠血症尤其是当血钠浓度低于 120 mmol/L 时。抗利尿激素分泌过多症(SIADH)。急性药物毒物中毒如巴比妥类药物中毒等。
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适应证:
治疗钙缺乏,急性血钙过低、碱中毒及甲状旁腺功能低下所致的手足搐搦症。过敏性疾患。镁中毒时的解救。氟中毒的解救。心脏复苏时应用(如高血钾或低血钙,或钙通道阻滞引起的心功能异常的解救)。
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
适应症:
主要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中枢性呼吸抑制。临床上常用于新生儿窒息,一氧化碳、阿片中毒等。
适应证:
用于中枢性呼吸抑制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呼吸抑制。
适应证:
当不宜口服给药时应用本品治疗严重的心律失常,尤其适用于下列情况:房性心律失常伴快速室性心律;W-P-W 综合征的心动过速;严重的室性心律失常;体外电除颤无效的室颤相关心脏停搏的心肺复苏。
备注
:应尽可能通过中央静脉导管滴注。建议应用不含 DEHP 的 PVC 或玻璃器具,于应用前临时配制和稀释胺碘酮的输注溶液。
适应证:
用于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及预激综合征伴室上性心动过速、心房扑动或心房颤动的预防。也可用于各种早搏的治疗。
适应证:
用于心房颤动、心房扑动时控制心室率。围手术期高血压。窦性心动过速。
备注:
高浓度给药(> 10 mg/mL)会造成严重的静脉反应,包括血栓性静脉炎;20 mg/mL 的浓度在血管外可造成严重的局部反应,甚至坏死,故应尽量经大静脉给药。
1.
手术:在心脏手术中,可用来迅速控制高血压。在外科手术过程中,可用来降低血压,保持一种可控性的低血压状态。在心脏血管手术过程中和术后,可用来控制心肌缺血。
2.
不稳定型心绞痛:对于不稳定型心绞痛,用 β 受体阻滞剂和舌下含硝酸盐制剂无效时,可以用本品治疗。
3.
隐匿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用于急性心肌梗塞后继发的隐匿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治疗。
适应证:
高血压危象(如血压急骤升高)。重度和极重度高血压。难治性高血压。控制围手术期高血压。
1.
高血压急症:如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恶性高血压、嗜铬细胞瘤手术前后阵发性高血压的紧急降压,也可用于外科麻醉期间进行控制性降压。
2.
用于急性心力衰竭,包括急性肺水肿。亦用于急性心肌梗死或瓣膜 (二尖瓣或主动脉瓣) 关闭不全时的急性心力衰竭。
备注:
药液有局部刺激性,谨防外渗,推荐中心静脉给药。
适应证:
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