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指南》
提醒经营主体
今年年报有两个新变化
要注意切勿“0值年报”
1.
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数据项纳入了年报“多报合一”。
从2025年1月1日起,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成员总额、剩余盈余分配总额”3个数据项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2.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企业年报统一报送。
在《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基础上,从2025年1月1日起,将工业产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年报一并填报。
凡2024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营业执照已注销、被吊销的除外),均须报送2024年度报告,并对其公示的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
年报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1日—6月30日。
市市场监管局提示,
填报年报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此外,往年存在
“0值年报”
(即年报数据中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负债总额、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等资产状况信息均填零)
问题的企业请务必认真客观填报2024年度年报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如发现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可吊销营业执照。
第一,
网上填报: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网址:http://gsxt.hlj.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模块后,登录并填报年报信息。企业也可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zwfw.hlj.gov.cn/)“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专区中的“企业数据填报一件事”进行填(补)报和查询相关具体业务的填报流程、常见问题;
第二,
手机填报:
个体工商户可关注“龙江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在主页面右下角点击“微专题”后,点击“年报入口”进行填报。个体工商户也可搜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微信小程序,进入“年度报告”板块,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后进行填报;
第三,
纸质填报:
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逐项如实填写后,提交给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
指南中,市市场监管局还详细列举了经营主体未按照规定进行年报的法律责任,以及经营主体年报常见问题及答复内容。
据悉,年报申报详细事宜,经营主体也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点击页面最下方“企业年报填报指南”进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