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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读经:这些人都是存着信心死的,并没有得着所应许的;却从远处望见,且欢喜迎接,又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说这样话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个家乡。他们若想念所离开的家乡,还有可以回去的机会。他们却羡慕一个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称为他们的神,并不以为耻,因为他已经给他们预备了一座城。
(希伯来书11:13-16)
我们从介绍约翰.班扬(
John Bunyan,1628-1688
)的《天路历程》(
The Pilgrim's Progress
),来了解基督徒的人生。
基督徒的人生是长途旅行,是一个丢掉过去一切,包括丢掉过去的理想、目标、执着、重担等,而改走另外一条路的旅行:“无论什么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跟从我),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
14:33)。这趟旅行难走、险阻多、而且到死方休。但这趟旅行又精彩极了,走的人会在重重失败和煎熬中,因着信心而满有惊喜、祝福、更新,逐渐脱胎换骨、指(不是“止”,因会不断的进步)于至善、臻于美境(天堂)。
许多圣经学者主张,旧约入世,新约出世,这主张不合圣经。离弃世界跟随神的观念从创世记就有:“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创
12:1)神要以色列人离开居住430年的埃及,跟随神仆摩西到流奶与蜜之地。而在流奶与蜜之地已经作王的大卫,及后来神的儿女,仍有这观念,“我们在你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与我们列祖一样”(代上29:15);“你们离开吧!离开吧!从巴比伦出来。不要沾不洁净的物;要从其中出来”(赛52:11)。“他们(门徒)立刻舍了船,别了父亲,跟从了耶稣”(太4:22)。“承认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说这样话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个家乡”(来11:13-14)。他们的家乡不在世界,而是“更美的家乡,就是在天上的”(来11:16)。
现在的教会和神学家常常忘记这个重要的教训,他们强调人只有一个家,就是这个世界。我们不能跟着他们世俗化。基督徒要荣耀主,在这个世界上作盐作光。越要尽这个责任,就越要弃绝这个世界。愿我们在认识、欣赏《天路历程》的文学优美时,更能学习、效法其中弃绝世界、向往天家的神学真理。
《天路历程》卷一的主角原名“无恩”(
Graceless),信主后称为基督徒,两个原因使他非离开老家不可,一是他被罪恶的重担压得喘不过气,而圣经及传道者(Evangelist)告诉他只有到耶稣的十架下,重担才可脱落。二是他所住的城是将亡城,要被毁灭,像所多玛一样;所以,他应该“从那城出来,免得与她一同有罪,受她所受的灾殃”(启18:4)。基督徒多次恳求家人同行无效(参创19:14,他们以为他说的是戏言),只好自己背着重担、塞着双耳、边跑边吶喊:“生命、生命、永远的生命!”塞耳是不要听任何牵绊的声音而回头,吶喊是告诉人,他离开的原因,是要到耶稣那里得生命(约6:40)。
选自
康来昌“《天路历程》与基督徒人生”,《生命季刊》第3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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