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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司长反思金融病灶,财政之手是一味药方?

金羊毛工作坊  · 公众号  · 羊毛  · 2018-07-14 00:31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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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果与上一篇央行官员反思财政体系的文章对照看,这篇文章也很有意思。


国务院最新引发的《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确定了各级财政部门履行“金融国资”国有出资人职责。


财政部金融司司长王毅此前曾任职人民银行多年,熟悉金融体系的几乎每一个毛细血管,在他这篇本意为解读《指导意见》的小文中,时常机锋毕现,掺杂了不少他对金融体系的批判——比如通过授权财政部履行国有出资人职责,进而压实财政部门的管理责任,有利于解决金融系统长期以来“九龙治水、各管一摊”的问题。


当前,多部门、多机构都从不同角度参与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但相应承担的责任并不明确,形成“谁都行使管理权利,谁都不完全承担管理责任”的局面,规则不一,影响了管理效能和决策效率,不利于统一市场环境的形成。


《指导意见》明确对国有金融资本实行集中统一授权管理,压实财政部门的管理责任,强化国有产权全流程穿透监管,落实全口径报告制度,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九龙治水、各管一摊”问题,有利于为协同整治金融乱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起到强有力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答案真的是这样么?


未必! 大家似乎都看到了病灶,但给出的药方又都站在自己的部门立场,各自争论,答案是没有的,争论还会持续下去,2018年在宏观景象一篇纷繁芜杂之际,我们需要更有效的市场沟通和调控抉择。


原标题:财政部金融司:多部门参与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影响了决策效率

来源: 中国财经报

作者:财政部金融司司长王毅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作出的顶层设计和重大部署,具有划时代的重要意义。


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重大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优化金融机构体系,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李克强总理指出,要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抓紧修改完善金融基础法律,推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对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指导意见》出台,必将有利于科学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


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是推动提升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我国国有金融资本规模稳步增长,实力日益壮大,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国有金融机构改革持续推进,运营效益明显提升。但更应看到,当前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还存在职责分散、权责不明、授权不清、布局不优,以及配置效率有待提高、法治建设不到位等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指导意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聚焦制约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体制机制障碍,统筹施策,建立健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四梁八柱”,必将有利于推动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效益,提升国有金融机构的活力、控制力和竞争力。


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是坚持党的领导和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保障。 从中央此前巡视情况看,一些国有金融机构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为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作为国有金融资本的重要载体,国有金融机构是国有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意见》出台,必将有利于推动国有金融机构将加强党建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指导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首次明确加强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授权管理。 国有金融资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重要基石。 当前,多部门、多机构都从不同角度参与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但相应承担的责任并不明确,形成“谁都行使管理权利,谁都不完全承担管理责任”的局面,规则不一,影响了管理效能和决策效率,不利于统一市场环境的形成。 《指导意见》明确对国有金融资本实行集中统一授权管理,压实财政部门的管理责任,强化国有产权全流程穿透监管,落实全口径报告制度,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九龙治水、各管一摊”问题,有利于为协同整治金融乱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起到强有力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指导意见》坚持目标导向,首次明确由各级财政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 2003年,中央明确由财政部按规定管理国有金融资产。近年来,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署,适应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新形势, 财政部从产权登记、评估、转让等基础管理,到保值增值、绩效评价、薪酬管理、经营预算、派出董事等行使出资人职责的各相关方面,基本形成了比较全面系统的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但一直存在“师出无名”的困境。 《指导意见》把完善管理体制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市场监管与出资人职责相分离的原则,明确由一个部门,依法依规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有效明晰了国有金融资本的委托代理关系,有利于更好促进保值增值,提升竞争活力。


《指导意见》坚持发展规律,首次明确了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从“管企业”到“管资本”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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