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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作案!江西两名16岁少年获刑!

江西法院  · 公众号  ·  · 2024-06-08 21:10

正文

不砸车窗

也不撬锁

主打一个“碰运气”

两名16岁的少年

竟打起这样的歪主意

案情 回顾

2022年6月,小明伙同他人凌晨作案,在九江某小区拉车门盗窃,盗得苹果手机一部。尝到甜头后,小明到安徽某地再次作案,从一辆没锁的保时捷车内盗得 40条品牌香烟 后再卖出。经认定,被盗香烟价值共计 38640元。

之后,小明在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与小华伙同他人(均另案处理)继续物色目标,在九江某酒店、某小区等地多次“拉车门”盗得香烟、茅台酒、手机等贵重物品及大额现金。


法院审理

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明、小华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 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 被告人小明盗窃金额共计人民币 53320元, 数额巨大,被告人小华盗窃金额共计人民币 25890元, 数额较大,依法应予惩处。


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犯罪时年龄等因素,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小明 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判处被告人小华 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莫伸手

伸手必被抓

这次打开的是车门

下次进的或许就是“牢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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