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丁风,浙江靖霖律师事务所,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先后在公安、检察机关从事刑事侦查、刑检工作,后转岗从事刑事辩护。13588583412
十一、领导干部特别待遇
序号 | 罪犯职级 | 备案机关 | 报备时限 |
1 | 原厅局级以上职务犯罪罪犯 | 由省级政法机关向相应中央政法机关逐案报请备案审查。 | 10日内 |
2 | 原县处级职务犯罪罪犯 | 由地市级政法机关向相应省级政法机关逐案报请备案审查(省级政法机关裁定、决定或者批准的除外) | 10日内 |
十二、减刑幅度
序号 | 情节 | 减刑幅度 |
1 | 悔改表现 | 一次最多减9个月 |
2 | 立功表现 | 一次最多减9个月 |
3 | 悔改+立功表现 | 一次最多减一年 |
4 | 重大立功表现 | 一次最多减一年半 |
5 | 悔改+重大立功表现 | 一次最多减两年 |
十三、服刑多久可以减刑
序号 | 罪名 | 刑期 | 减刑起始时间 |
1 | 普通罪犯 | 5年以下 | 执行1年以上可减刑 |
2 | 普通罪犯 | 5-10年 | 执行1年半以上可减刑 |
| 普通罪犯+不履行财产性刑项 | 10年以下 | 执行2年以上可减刑 |
3 | 普通罪犯 | 10年以上 | 执行2年以上可减刑 |
4 | 普通罪犯 | 无期徒刑 | 执行2年以上可减刑 |
5 | 职务犯罪罪犯 | 无期徒刑 | 执行3年以上可减刑 |
6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罪犯 |
7 | 组织、领导、参加、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 |
8 |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罪犯 |
9 | 恐怖活动犯罪罪犯 |
10 | 毒品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
11 | 毒品再犯 |
12 | 累犯 |
13 | 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 |
14 | 数罪并罚 |
15 | 普通罪犯+不履行财产性刑项 |
16 | 死缓限制减刑 | 减为无期 | 执行5年以上可减刑 |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时间的限制 。
十四、什么是“财产性判项”?
是指判决罪犯承担的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判项,以及追缴、责令退赔、罚金、没收财产等判项。故,不履行财产刑,对减刑、假释均有影响。
十五、罪犯申诉能否认定为不认罪悔罪?
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申诉权利应当依法保护,对其正当申诉不能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即有冤可以申冤。
十六、为什么对三类罪犯特别关注?
长期以来,“有权人”、“有钱人”被判刑后减刑快、假释及暂予监外执行比例高、实际服刑时间偏短等现象比较突出,人们群众反映强烈,为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故对三类罪犯特别关注。
十七、减刑、假释与暂予监外执行在程序方面有什么区别?
最大的区别是,减刑、假释采用法院审理模式,而暂予监外执行采用行政审批模式。
十八、减刑、假释案件的法院管辖?
十九、监狱里如何计分考核?
计分考核内容分为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两个部分,每月基础分为100分。
其中教育改造基础分65分,劳动改造基础分35分。
对老年、身体残疾(不含自伤致残)、患严重疾病等经鉴定没有劳动能力的罪犯,只考核其教育改造的表现,每月基础分为100分。
教育改造与劳动改造的分数不得相互替补。
每部分考核内容月加分分值不得超过其基础分的50%。
每年度专项加分分值不得超过600分。
罪犯受到警告、记过、禁闭处罚的,分别扣减考核分300分、600分、900分。
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的,从罪犯考核积分中扣除600分,剩余积分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分数有限,要珍惜啊)
二十、在监狱里做一个“四有”新人,有什么奖励?
获得表扬、物质奖励,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在活动范围、通讯会见、生活待遇、文体活动等方面给予罪犯不同的处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