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虎讯 3月28日消息,为指导、规范深圳市辖区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 (以下简称“网贷机构”)良性退出网贷业务,3月27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 “深圳互金协会”)发布《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良性退出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出,网贷机构良性退出过程中,由网贷机构设置的清退组来执行业务退出具体工作, 出借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机制包括出借人大会、出借人监督委员会和知情人举报制度。
《指引》还包括需成立清退组,并进行清产核资等内容。《指引》显示,网贷机构良性退出过程中,由网贷机构设置的清退组来执行业务退出具体工作,出借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机制包括出借人大会、出借人监督委员会和知情人举报制度。
其中,知情人举报制度是指出借人、借款人、监委会、网贷机构员工、专业中介机构代表及其他知情人士对网贷机构及利益相关方存在的销毁、隐匿、伪造数据资料,隐匿、转移财产、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侵占或损害出借人或网贷机构利益的事实向区金融工作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举报的一项制度。这一制度有助于尽早发现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早从内部攻破堡垒,大幅降低出借人的监督成本。
《指引》强调,在清产核资时,清退组应对资产的真实性、资产总额、出借人真实性、 当前逾期率、资产类型、期限结构分配、抵质押状况、现有资产预计坏账率以及资产资金期限错配等情况摸清底数,编制撮合借贷业务和借款人清单,全面审计资产情况,确定标的资产的真实性,抵押物是否足值和资产质量过往表现;统计出借人名单及借款资金情况;并由参与清退组的专业机构出具清产核资或专项审计报告;同时对网贷机构注册资本的实际缴纳情况和使用情况进行核实(如是否存在抽逃出资情形),并出具《网贷机构注册资本缴纳情况核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