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还透过自己的身体象征性地再现爱情。对恋人们而言,打破彼此身体间的隔阂成为炫耀双方爱情的重要方式。尽管大部分的人认为口水、汗水和精液等体液很肮脏恶心(无论是我们自己排出的、或是他人排出的),情侣们通常并不介意和彼此交换口水(经由亲吻或者分享食物或饮料)、汗水(透过彼此身体的近距离接触)、或精液等体液(
藉
由性交过程)。依据不同的情境,情侣们会试图藉由消除彼此身体间的隔阂,来宣告他们的你侬我侬。
在公开的场合,不乏见到情侣们牵手走路,且经常可以观察到情侣拥抱与亲吻的场景。除此之外,吻痕(俗称「种草莓」)与唇印则是伴侣不在场时,用来显示陷入爱河状态。尽管从医学的角度而言,吻痕不过只是身体特定范围的瘀青状态;但从社会心理的角度来说,吻痕经常地被看作是爱的象征。而在私人空间中,性交被称为「做爱」(making love),可以说是完美地再现了多数人们相信「交媾」(intercourse)是个情人之间才能从事的行为,及其所蕴含的意义。
于是,对大多数人来说,发生于情人之间的性交是可接受的行为;但嫖妓与滥交却是难以忍受的:性交通常被视为爱的象征,金钱交易是玷污了这件事情。所谓的「一夜情」或「太快」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也经常被大多数人视为是道德上难以接受的行为;因为他们假定了这类性伴侣之间并不存在着爱(或只存在着「虚假」的爱),有损性交作为爱的符号所具备的价值。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许多人,并不知道该如何拒绝他们伴侣对性的索求:许多人固执地相信性交象征着爱情,而一方拒绝性交只是证明了这两人之间已经无爱了。共享食物、饮料、接吻、牵手、拥抱、和性交全都是爱情的文化符码,且情人间不应拒绝这些行为;多数人无法忍受和不爱的人发生上述行为。当一对丈夫和妻子减少性交时,通常是被视为爱情枯萎的警示讯号。
(图片来自nydailynews)
恋爱中的人们也会透过特殊的穿衣风格来编码(encode)爱情的特殊性质。于是,我们经常会听到某人获得以下的评语:「你今天穿的洋装真漂亮,你今晚一定有约会吧?!」这就是说,人们假设当某人精心打扮时,这也是一种爱的象征。我们也不乏听到「你是不是谈恋爱了?你最近看来容光焕发呢。」。有些人甚至将恋爱对象的名字或脸孔以刺青的方式留在自己身上;对这些人而言,这是另一种将他们的恋爱对象烙印在身体上的方式。
尽管性工作者和他们的顾客发生性关系,但大多数却拒绝和他们的顾客接吻:对他们来说,接吻意味着「真爱」。人们对于身体可以做为爱情象征的执着,甚至也被「制度化」(institutionalized)到法律当中:根据台湾的民法,法官们决定一对夫妻是否应该离婚的关键证据之一,就是一方能够证明两人已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发生性关系。换句话说,很久没有性交是双方不再爱对方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