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中国质量报头版头题刊发《
辽宁锚定品牌竞争力进入全国前列目标出台〈
实施意见
〉
共同叫响“辽宁优品”品牌
》,全文如下:
2月27日,辽宁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打造“辽宁优品”品牌 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据介绍,《辽宁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明确提出“打造升级辽宁品牌”。辽宁省政府把“加强质量标准品牌建设”作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50项重点任务之一,把打造20个“辽宁优品”品牌列入2025年100项重点工作。
据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惠银安介绍,《实施意见》提出,“辽宁优品”品牌建设要以高标准、严评价、强监管、可追溯为原则,到2025年底,培育一批竞争力强、带动作用明显的“辽宁优品”品牌,品牌建设机制进一步健全,品牌建设初具成效;到2027年,层次分明、布局合理、优势明显的品牌体系全面形成,辽宁品牌竞争力进入全国前列。
打造品牌体系方面,在“辽宁优品”这个大的公共品牌下,建立农业品牌、工业品牌、服务业品牌、区域品牌;在“辽宁优品”品牌管理办法基础上,建立“辽宁优品”评价通则等多个配套制度;组织辽宁省各地区、各部门择优推荐优势明显、特色显著、资源禀赋好、市场认可度高的产品和服务打造“辽宁优品”;制定“辽宁优品”标志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使用范围、使用方式。
完善培育体系方面,围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加强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等培育发展,打造一批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知名农产品品牌,助力乡村振兴;围绕优势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打造一批高品质工业品牌;围绕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和公共服务,打造一批专业度高、覆盖面广、放心安全的服务业品牌;围绕“一圈一带两区”优势特色产业和“一县一品”,打造一批竞争力强、美誉度高的区域品牌。
创新评价体系方面,根据企业标准先进性评价、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工厂检查通用要求,健全“辽宁优品”评价通则和各产品、服务评价细则,形成一套评价规则体系;采取“资质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科学严格评价;严格“辽宁优品”品牌评价范围和资格条件,由各地区、各部门择优推荐,经资质评价、现场评价、评定委员会审议、质量强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等程序,科学严格评定。
强化监管体系方面,建立“辽宁优品”动态管理机制,坚持日常监管和定期复审相结合;重点对未经授权和违规使用“辽宁优品”标志的企业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为企业提供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引导获评企业实施“一品一码”,实现“辽宁优品”产品全流程可追溯。
构建宣传体系方面,以“辽宁优品”品牌作为宣传辽宁产品和服务的名片,依托各类平台渠道,共同叫响“辽宁优品”品牌,避免“内卷式”品牌宣传;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引导消费者认可、信任“辽宁优品”品牌,提升“辽宁优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支持获评企业实施品牌战略,引导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品牌建设能力。
来源:中国质量报
文字:乔燕强
编辑:赵 铭、康 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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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树鑫
审核:李茉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