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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家属随调随迁有何规定?
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规定:“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和未参加工作的子女可以随调随迁,各地公安部门凭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的通知及时办理迁移、落户手续。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由安置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报考各类院校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军队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
提示:军队转业干部随迁对象不包括本人父母、配偶父母以及兄弟姐妹。因军队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而随调的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在办理随调的同时可以办理随迁。
军队转业干部家属随调与随迁的区别
在军转安置工作中,有两个非常相近的词汇:随调和随迁。这是军队转业干部家属安置上的两种类型,有好多战友弄不清这二者的区别。两者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
(1)身份性质不同。随调家属必须是未办退休手续的国家干部或正式职工;而随迁家属则是没有正式工作的人员,以及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国家干部或职工。
(2)移交办法不同。随调家属移交前必须将其档案按照统一的要求进行整理,并与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一起按照与军队转业干部档案移交相同的程序进行移交;随迁家属则只需要在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和移交名册中将有关情况填写清楚即可。
(3)安置形式不同。对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安置地党委、政府应参照他们的职务等级和所从事的职业安排相应的工作,并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享受指令性安置计划,同时安置,同时发出报到通知;对军队转业干部随迁家属,安置地户籍管理部门凭借军转部门出具的有关信函及时办理落户手续。军队转业干部随迁配偶、子女符合就业条件的,安置地政府负责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其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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