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兵当久了,多多少少都会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世纪难题。
比如说,我的同事大黄遇到的难题就是——
如何证明自己是一名军人?
事情是这样的,大黄有一天拿着新版军官证,兴冲冲地去享受免费乘坐地铁的福利待遇,可是在“特别通道”,工作人员仔细查看他的证件之后,却拒绝了他。这也不能怪工作人员,因为他证件上打印的照片早已和塑料封皮粘连在一起,有一次他要取出内芯复印,扯来扯去就把照片给弄花了,结果工作人员怎么看这张“迷彩脸”都无法辨认。
而让战士小张最难以回答的问题却是,为啥配发给自己的制服总存在一些型号不合身、穿着不舒服的情况,而在某宝上却能购买到十分合身的衣服、鞋子乃至服饰标志?检索关键词,琳琅满目的商品简直比军需仓库还齐备。
对于大龄未婚青年刘干事来说,他最感到困惑的问题是,
为啥有很多真军人苦苦寻觅,却找不到一个伴;而那些假军人却能够左拥右抱,欺骗了那么多爱军女孩的心,还有那么多钱?
……
这样的世纪难题,军人朋友或多或少都会遇到一些吧?这些现象的存在,折射出的是贩卖军人制服、伪造军人证件早已泛滥成灾,犯罪分子伪装成假军人招摇撞骗的难度极小、成本极低、收益极高,导致假军人为谋取暴利而不惜铤而走险,甚至有些真军人也被迫用上了假证件、买起了假军服,原因就是“方便”“高效”。
你要是觉得我在夸大其词,不妨看看这些案例——
去年国庆期间,陕西省军区在兵马俑、鼓楼、钟楼等6个景区设置纠察点,短短几天时间,共扣留各种假冒、无效的军人证件581本,数量十分惊人。
同样是在去年,42岁的上海某服务公司的项目经理张某故意隐瞒已婚身份,伪装成现役军人,同时与两名女性交往,并骗取钱财。最后两个情人一碰面,识破了他的谎言,联合进行举报。最终张某落网,被判刑1年3个月。
前段时间,假军人杨某被抓。最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在他住处查获了大量假军装,春、夏、秋、冬的全套军服一应俱全,竟然还有一顶迷彩头盔。用他自己的话说:
“军人经常战备训练,戴着头盔骗人更像些!”
而在微信朋友圈、微博上,各类身着军装的“美丽自拍”更是层出不穷,其中很一部分就是假军人。比如,只读过两年书的熊小妹(自报名)冒充女军官李惠,频频晒出各种制服美照,不但骗取了70多万元钱财,甚至还与中央某机关副处长办起了婚礼。此外,一个名叫“军火韩美美”的微博用户,在网络上晒出各种身穿军装、浓妆艳抹的照片不算,还不时上传一些所谓“大尺度私房照”的低俗图片,引得网友议论纷纷,最终被严惩。另外,还有一个所谓“29岁少将关旭斌”,靠着炫耀所谓的“坐火箭升迁”的传奇经历,一时间成为网络上的“风云人物”。
……
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很多。可以说,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犯罪分子做不到的!
这些假冒军人问题层出不穷、无法得到彻底解决,甚至能年年排列出“年度十大假军人”,恰恰说明了
部队和地方相关部门职权还不够明晰、配合还不够紧密、信息共享的渠道还不够畅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击假军人违法犯罪的成效。
——比如,使用假军人证件,被发现后往往是一扣了之,使用者并没有受到严重惩处,可以说风险低、后果小。但是长期使用假军人证件,免除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费、景区门票费等,日积月累就是一笔“天文数字”。这样的好事,谁不愿意干呢?毕竟,没有强约束力的法律,无法压抑人们攫取利益的贪婪。
——比如,网络上靠爆出假军人照片,短时间内就可以聚人气,但是军地有关部门对于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涉军信息监控查证还存在盲区,很多假军人的曝光,源于真军人网友锲而不舍的“扒皮”。
——比如,一些人靠伪造军人身份骗钱骗色,到处招摇撞骗,有的甚至在大学身着军服公开求爱婚,成为轰动一时的“桃色新闻”。而这些人的落网,往往是来自于受骗者的举报。如果军地有关部门能够对这些“网络热点新闻”反应更为敏锐,是不是能够更早一点抓住这些“李鬼”,让人民群众少一些损失呢?
好消息传来了!
近日,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军事检察机关与地方检察机关协作工作的意见》
,从“六个共同”明确了军地检察机关协作的主要内容。
其中,第三个共同,即
“共同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伪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等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活动,依法惩处侵犯军人军属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
其实,关于惩处假冒军人招摇撞骗,我国《刑法》第372条专门作出了规定;而在2012年7月,最高检和原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军事检察机关与地方检察机关协作工作的意见》也对军地协作作出了明确。
而这次下发的意见,冠以“进一步”,正
是
对原有法律和法规贯彻落实中存在问题而量身定制的“升级版”,是对社会发展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强回应”。
我们相信,随着“六个共同”的贯彻落实,特别是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军地检察机关协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完善,必将推动军地协作迈上“快车道”、推向“深领域”,切断违反犯罪的“黑链条”,斩断伸向军人军属利益的“罪恶手”。
我们期待,军地检察机关一同出猛拳、用重典,可以让违法犯罪的成本更高,付出的代价更大。
一方面
,要从“卖方”的源头进行截留,使得网络上销售各类军服军品的店铺彻底断绝,让假军人再也不会轻易点击鼠标就能购买到一套军服、一本证件。
另一方面
,也要从“买方”的角度发力,把使用假军人证件等情况录入个人征信记录,成为一辈子难以洗清的“污点”,严重的还要惩处,使得买假用假再也不是“美事一桩”。
《
意见
》的出台,是一个开始,我们期待它得到坚决有力的贯彻落实,我们期待网络和现实空间能够正气充盈、海晏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