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的孔某今年9月初主动申请入伍至39军某机步旅。9月底,萧山区征兵办到部队回访新兵时,孔某表示能够适应部队生活,积极要求在部队锻炼成才。然而10月起,他开始觉得部队规章制度严、太苦太累,进而心生退意。
据孔某自己介绍,作为新兵,他在部队里得到了班长、排长和新兵连主官的悉心关怀。但无论部队班、排、连各级如何苦口婆心地教育,孔某离队意愿十分强烈,拒绝参加训练,多次书写申请报告,要求回家。
萧山区征兵办在接到部队通知后,第一时间联系孔某家人,共同对其进行教育、开导和鼓励,希望他能坚持下来,不做逃兵。区人武部负责人带领所在镇街武装部相关人员专程去做他的思想工作。同时,还指派萧山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专职律师与孔某多方位沟通,从反面角度警示他当逃兵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家庭所要承受的压力。然而,孔某一意孤行,态度坚决。最终,部队根据孔某的实际情况,对孔某做退兵处理。12月8日,萧山区征兵办与所在镇街武装部、当地派出所将拒服兵役被退兵的孔某从杭州市征兵办领回。
依据《兵役法》《浙江省征兵工作条例》和萧山区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规定,已被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孔某,失去了入学资格,且2年内不得复学、并予以5万元经济处罚。同时,2年内不得办理招工、招生(复学)、出国出境、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专业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