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目前有二百余家上市公司停牌,其中连续停牌天数超过5个月的有十余家,有市场分析认为长期持续停牌使投资者交易权严重受损。请问证监会对此有何评价?是否会采取措施?
答:长期以来,我会将完善上市公司停复牌制度纳入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的重要范畴。沪深证券交易所于2016年5月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指引,我会于2016年9月修改了《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旨在解决停复牌中存在的“随意停、笼统说、停时长”问题。
总的来看,上市公司停复牌新规发布后,上市公司停牌数量已大幅减少,2016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日均停牌家数已较2015年下降了约2成;停牌时间已大幅缩短,超过90%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时间已控制在3个月内,基本形成了稳定的市场预期。
但同时也应看到,我国资本市场仍处于“新兴加转轨”阶段,市场不成熟、制度不健全、投资者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依然存在,资本市场中内幕交易、“跟风式”、“忽悠式”重组等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行为还时有发生。停复牌制度在保障信息公平披露的同时,还承担了防控内幕交易、锁定发行价格以及完成资产管理部门前置审批等功能,客观上造成个别上市公司停牌时间较长等问题,引起了市场关注。
因此,做好停复牌制度的改革,需要在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交易权之间做到有机平衡。下一步,我会将坚持依法全面从严监管理念,不断完善上市公司停复牌制度,强化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停复牌的一线监管,在保障停复牌功能的顺畅发挥的同时,引导上市公司审慎行使停牌权利,维护市场交易的连续性和流动性。
2、问:近日有媒体报道证监会牵头组织的期货公司专项检查,是否属实?检查的主要项目和主要目的是什么?后续是否会有对全行业风险管理子公司业务的大检查?此次检查是否为响应金融工作会议的精神?
答:近日,为贯彻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系统监管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主动作为,维护期货市场秩序稳定,推动期货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我会正在牵头组织派出机构、期货交易所、监控中心、期货业协会等“五位一体”监管协作单位开展2017年期货公司专项检查,检查涉及24个辖区32家期货公司及其多家分支机构。本次检查主要项目包括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公司法人治理与内部控制以及相关业务合规情况等,旨在督促期货公司切实落实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期货公司资管业务回归本源,专注主业,依法合规经营。本次检查内容已包含期货公司风险管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