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警示消费者,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我局现对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8年第1期)进行公示。
近期,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肉制品、调味品、糕点、水果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6类食品396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1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肉制品36批哈尔滨风味红肠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调味品64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糕点4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水果制品24批次,餐饮食品68批次,食用农产品16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长岭县百廉超市销售的标称长春市南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90000CFU/g、58000CFU/g、40000CFU/g、29000CFU/g、23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长春满客隆连锁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长春市一品鲜酱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冷面汁(生产期:2017-07-16),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86g/kg,标准规定为≤0.65g/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前进店销售的标称长春市一品鲜酱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冷面汁(生产日期:2017-09-16),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86g/kg,标准规定为≤0.65g/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长春欧亚超市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净月二店销售的标称长春市一品鲜酱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冷面汁(生产日期:2017-07-19),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77g/kg,标准规定为≤0.65g/k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五)珲春亿客隆商贸有限公司一分店销售的标称珲春市协合食品厂生产的牛板筋(生产日期:2017-10-08),菌落总数检出值9800000CFU/g,标准规定为≤8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六)珲春市金夏经贸有限公司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珲春市协合食品厂生产的牛板筋(生产日期:2017-10-15),菌落总数检出值470000CFU/g,标准规定为≤8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七)珲春市金夏经贸有限公司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珲春市协合食品厂生产的牛板筋(生产日期:2017-09-14),菌落总数检出值2800000CFU/g,标准规定为≤8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八)敦化市欢乐购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获嘉县光明食品厂生产的红豆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1.38g/kg,标准规定为≤0.5g/k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3.05,标准规定为≤1。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九)延吉市物尔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千里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信酱羊蹄,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20000CFU/g、12000CFU/g、71000CFU/g、49000CFU/g、23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十)敦化市中心城大卖场亿洋城店销售的标称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樱花酱菜加工部生产的牛板筋(酱卤肉制品),菌落总数检出值为240000CFU/g、490000CFU/g、370000CFU/g、180000CFU/g、220000CFU/g,标准规定为5次检测结果均不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告知生产企业所在地黑龙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春、珲春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长春、松原、延边、珲春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