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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房内热心救助却意外受伤,治疗费用谁来承担?

江苏高院  · 公众号  · 法律 健身  · 2024-08-30 10:39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讲述了一起健身房内发生的意外事件,小王在热心帮助会员避免事故时受伤,产生了一万多元的医疗费用。小王要求健身房老板阿斌赔偿损失,双方协商无果后小王将阿斌诉至法院。法院根据《民法典》审理此案,认为小王的热心助人行为值得赞扬,阿斌应当支付小王因管理行为导致受伤的必要费用。法官提醒人们乐于助人是美德,同时经营场所管理者应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健身房内发生意外事件,小王热心帮助会员避免事故却受伤。

文章中描述了一起在健身房发生的意外事件,小王在看到会员面临危险时,主动上前帮助,却未能成功避免自己受伤。

关键观点2: 小王要求健身房老板阿斌赔偿损失,双方协商无果后诉诸法律。

小王受伤后,产生了大量的医疗费用,他要求健身房老板阿斌赔偿损失。双方对此存在争议,无法协商解决,最终小王将阿斌诉至法院。

关键观点3: 法院根据《民法典》审理此案,认为小王的热心助人行为值得赞扬,阿斌应支付必要费用。

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审理此案,认为小王的热心助人行为值得肯定,而阿斌作为健身房管理者,应当支付小王因管理行为导致的受伤的必要费用。法官的提醒也强调了乐于助人的美德和管理者的职责。

关键观点4: 法官提醒人们乐于助人是美德,经营场所管理者应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在文章的结尾,法官强调了乐于助人的传统美德,并提醒人们在他人需要帮助时应该提供帮助。同时,经营场所的管理者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及时排查危险隐患,避免在管理区域内有人受伤。


正文

健身房内热心助人

没想到自己却受伤了

一查竟是骨折!

医药费、住院费、治疗费……

谁来为“热心肠”买单呢?


案情简介


阿斌开设了一家健身房,小王是会员。某天,小王正在健身时,目睹了一起意外事故。

一名会员正在练习杠铃卧推,没想到杠铃失衡,杠铃右侧上抬,左侧下落,导致左侧杠铃片向下滑落。

正在附近的小王见状,立即上前帮忙,试图扶住左侧向下滑落的杠铃片,但没能来得及。左侧滑落一片杠铃片后,杠铃再次失衡,右侧开始急速下落,左侧抬升,导致左侧剩余的一片杠铃片回落,不幸砸中了小王的左手。

事故发生后,小王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左手小指骨折,需要进行手术并住院治疗。小王在住院期间,产生了医疗费用一万多元。

小王出院后,要求健身房老板阿斌赔偿医药费、治疗费、营养费等损失。阿斌认为,小王热心帮助是其自身行为,意外受伤是其自身判断错误和行为失误导致的,健身房并没有要求小王为自己管理健身房,小王的管理行为并不符合自己的意愿,且健身房内安排了专业教练,其他会员在锻炼时有任何问题,应由教练进行专业判断和处理,而非由小王自行处理,因此拒绝赔偿。

双方协商无果,无奈之下,小王将阿斌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根据《民法典》,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的人,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本案中,小王在另一名会员杠铃卧推失衡时,上前进行救助,成功避免了另一名会员受伤。阿斌作为健身房的管理者,对其管理区域内的健身活动有安全保障义务,小王及时救助的行为,实际上是替阿斌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避免了阿斌的利益受损。

据此,法院认为,小王的热心助人行为值得肯定和赞扬,阿斌应当支付小王因管理行为导致手上的必要费用。经法院调解,阿斌赔偿小王医药费、营养费等合理损失。


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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