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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户口、身份证、居住证……人口类业务代办操作指南→

上海发布  · 公众号  · 上海  · 2025-02-15 23:28

正文











市公安局介绍,针对户口、居民身份证、居住证、人户分离居住登记、社会保障卡、敬老卡等人口类业务相关问题, 上海公安人口管理部门设计了相应的代办机制,为您办事提供方便。下面教您逐个盘点各项业务的代办操作指南,让您快速上手, 详见↓

Part 1
户口事项篇

一、可以委托办理的事项和委托方式

户口事项由本人到公安派出所或者设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公安窗口办理。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的, 可以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代理人办理, 具体委托方式有以下四种:

0 1

使用“随申办”移动端(包括APP、支付宝小程序、微信小程序,下同)“亮证授权”功能委托代办(具体操作附后)

0 2

在公安机关窗口当场填写《户口事项办理委托书》委托代办

0 3

委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

04

公证委托办理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以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代为办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由其监护人以该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代为办理。


二、委托办理材料

申请委托办理的,除需提交相关业务办理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相关委托材料。由监护人代办的,还应当提供监护关系凭证(《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监护公证,居(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等有效监护凭证)。



三、使用“随申办”移动端 “亮证授权”流程

01
打开“随申办”移动端,选择“亮证”

02
点击需授权的电子证件

03
点击“证件授权”

04
发起“远程授权”

05
填写授权内容,确认授权事项

06

授权成功,受托人可查看授权人电子证件及生成的《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成功后

被授权人APP中显示授权人证件





07

受托人携带打印的《自然人授权委托书》可代为办理相关户籍业务



Part 2
居民身份证事项篇



可以委托办理的事项和委托方式



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业务必须由本人 到公安派出所或者设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公安窗口申请办理。


在国外的本市户籍居民,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到期,可以委托国内近亲属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代为办理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业务。


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可以委托近亲属或户内人员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申请代办居民身份证业务。



委托办理材料




0 1

委托人(即换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签名确认的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受托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与委托人亲属关系,委托申请事项、联系方式。

0 2

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中国护照资料页及所在国签证页复印件(委托人提供有效期内所在国电子签证等证明材料的,须提供完整版签证复印件及国内有翻译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以及委托人与上述证明材料合影的图像信息)。

0 3

委托人持委托书及本人护照资料页合影的图像信息。

0 4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

0 5

自备视频连线设备(供窗口工作人员核实情况)。




委托办理流程




01

申请。 受托人向委托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代为提出换证申请,交验所需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当场签订书面承诺书。

02

核验。 受托人与委托人现场视频连线核实有关信息,由派出所录取视频图像信息留存。受理成功后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由受托人核对并签字确认。

03

申请人系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受托人须为其在国内的监护人,另需核验监护关系凭证(即: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公证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法院指定监护人证明等能够体现监护关系的有效凭证之一)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及其监护人同在国外的,可委托国内近亲属代为办理(现场视频连线时,监护人一同在场核实信息)。




Part 3
居住证事项篇

可以委托办理的事项和委托方式

居住登记、居住证相关事项由本人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在“随申办”移动端“居住证办理一件事”上办理。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在“随申办”移动端“居住证办理一件事”上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相关事项。


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以由近亲属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相关事项。

委托办理材料

(一)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代办: 除需提交相关业务办理材料外,还应当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和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学证明》、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户口簿》等)。


(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60周岁以上)、残疾人的代办: 除需提交相关业务办理材料外,还应同时提供受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委托书,残疾人的还应同时提供《残疾人证》。




Part 4
人户分离居住登记事项篇

可以委托办理的事项和委托方式

人户分离居住登记事项由本人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在“随申办”移动端“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理。 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的, 可以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代理人,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其中,未满18周岁的人员,还可以由监护人在“随申办”移动端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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