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是理论构建的基础,概念分析是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的重要路径。文章对概念分析在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中的地位与作用进行了梳理,探讨了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的方法论问题,有利于加深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是什么、如何开展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等问题的理解。
(政治学人编辑部)
文章来源:孙晓春:《概念分析与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天津社会科学》2024年第2期。
思想史研究是“现在和过去之间无终止的对话”,这一对话所以有意义,是因为思想史负载着历代思想家的观念,这些观念体现着以往时代的人们对于社会政治生活的理解和思想家的道德诉求。我们有理由假定,历史上的思想家和我们一样,都有着对于优良的社会生活的强烈追求,只不过由于社会历史环境、价值取向以及思维方式的不同,人们对于优良的社会生活有着不同的理解。就政治思想史的视角而言,古往今来的人们面对的是共同的思想主题。什么样的政治生活才是真正优良的,如何实现优良的政治生活,掌握权力的人们应该以什么方式治理国家,国家应该如何对待自己的国民,诸如此类的问题,每个时代的人们都要做出自己的回答,对于思想史上这些永恒的问题做出了怎样的回答,也就决定了人们将会拥有什么样的政治生活。而对这些问题做出恰当回答的前提,便是深刻理解历代思想家的思想学说,在深层的意义上理解和把握以往思想家的价值观念。
思想史研究的前提是对概念的理解和把握。所谓概念,在某种程度上也就是观念,英语中的“concept”一词就兼具概念与观念两重含义,或者说,概念与观念就是一回事儿。人不能直接地表达他们所生活的世界,当历史上的思想家理解社会政治生活的时候,他们首先要借助语言形成一些概念并且在概念之间建立起逻辑关系,才能对他们所面对的社会生活做出说明。我们之所以说思想史是观念的载体,是因为历史上的思想家都是通过概念以及概念间的逻辑联系来表达他们的思想主张的,概念构成了思想家的意义世界。因此,准确理解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的基本概念,是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必由之门径。
概念是思想的基本要素。对于生活在现时代的人们来说,我们全部的思想活动,实际上是思想史的延续。和以往时代的思想家一样,我们也要通过概念来表达我们的思想。我们所使用的许多概念都是从以往时代的人们那里继承过来的。虽然由于社会生活内容的变化和新事物的出现,时而会出现一些新概念,但在通常情况下,我们与古代思想家所使用的是相同的概念。于是,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也就有了可能。
清人张之洞说:“由小学入经学者,其经学可信;由经学入史学者,其史学可信;由经学、史学入理学者,其理学可信。”张之洞这句话对于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由于语言的原因,人们最初使用的概念是单音节的,这主要是因为商周以前人们的语言能力不是很发达,一个字就是一个词或一个概念,这一点可以通过商代的甲骨文和西周时期的铜器铭文得到证实。后来的人们所使用的许多概念,诸如国、家、民等等,在很早的时候就已形成了,这些概念大多来自人们直接的社会经验,那个时候的人们为这些概念赋予了什么样的内涵,便在根本上决定了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发展路向。
以“国家”概念为例,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历史上,每一个民族的国家都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由于国家形成的道路不同,生活在不同历史环境下的人们对于国家也有着不同的理解,也就有了不同的国家观。基于这样的理由,要准确地理解中国传统的国家观,便有必要从文字源流中去追问原初意义的“国家”概念。在甲骨文中,“国”字作“图片”,象征着武装保护的城堡,在后来的文字演进过程中,“国”的字形虽然有所变化,但内涵却完整地保留了下来。
古代人强调“国”的军事意义,与中国早期国家的历史实际是一致的。中国早期国家是在家长制家庭尚未瓦解的情况下,通过部落之间的征服战争形成的。这样的历史路径,使得中国早期国家在形成之际,便带有明显的部落征服的特征。从《周礼》等先秦文献的有关记载来看,当时征服者与被征服者是分别居住的,征服者住于国,称为国人,被征服者住在乡村,即野,称为野人,国人有教授、当兵、做官的权利,而野人只能力于农穑。直到战国时期,孟子还在强调国人与野人的差别。中国早期国家内部的阶级对立,最初表现为征服者与被征服者之间的对立。这一事实反映到这一历史时期人们的观念中,也就有了与之相适应的国家观念。在古代中国人的观念中,国家是为征服者所有的国家,而不是像雅典人那样,“把国家设想为一种持续不断的经营,贫穷的公民能够借以谋得舒适生活”的共同体。国家的首要任务就是实现对被征服者的统治。于是,古代中国人的国家观念也就有了不可剔除的暴力特征。
需要注意的是,在我们的话语体系中,“国家”是由“国”与“家”这两个概念组合而成的,把“国”与“家”联系在一起来理解,大约是春秋战国以后的事情。例如,孔子便曾说过“有国有家者”,而孟子则更为明确地说:“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在东西方思想史上,把“国”与“家”联系在一起加以思考的情况并不多见,这种语言现象也同样反映了中国古代国家的历史实际。在中国早期国家形成之际,当一个部落通过征服战争控制了黄河流域的中心地带以后,原有的家长制家庭组织转化为地域性的结构,家长的绝对权力便转化成为君主的绝对权力。古代思想家所看到的国家是由一家一姓建立的王朝,他们接受了这一事实,国家在他们的观念中也就成为一家一姓的私产,一家一姓由此成为国家的治乱兴亡之所系。当有人认识到“盖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的时候,已经是公元17世纪了。中国古代思想家大多是用“所有”的观念理解国家的。
中国政治思想史是一个不断发展演变的过程。这一历史过程具有以下两个方面的特点:首先,是传统政治思想发展的阶段性。从春秋战国时期到明清之际,随着知识的增长和思维水平的提高,思想家对于社会政治生活的理解也不断深化,不同时期的政治思想便有了不同的特点。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的学术形态,不同时期的思想家关注的是不尽相同的思想主题,其思想学说的哲理化程度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其次,是思想家之间在思想学说方面的差异性。思想家是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主体,每一位思想家的思想学说都是其独立思考的结果。因此,思想家之间也存在着思想主张的差异。即使是在百家争鸣已经不复存在的秦汉以后,思想家之间的差异也仍然存在。可以说,中国政治思想史始终呈现着某种意义的多样性,这种多样性使中国政治思想史成为一部内涵丰厚的历史。
虽然中国政治思想史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但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基本要素却是相对稳定的,这个稳定的要素就是概念或观念。韩国学者张铉根在《观念的变迁:中国古代政治思想的演变》一书中说:“观念不会突然在某一天被某个特定的人改变,它是时代的产物。”这一说法很有道理。事实上,无论历史上思想家的思想学说有什么不同,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如何演变,作为传统政治思想的基本构成,人们所使用的概念却是一脉相承的。除非某一时期的思想家对概念进行重新定义,否则,人们基于这些概念而形成的价值观念也不会发生本质的变化。
这可以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民”的概念为例来加以说明。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上,历代思想家有关国家治理的主张,大都是基于对“民”的理解提出来的。思想家如何理解民众,也就在怎样的意义上理解了社会生活,在国家应该如何对待自己的国民这一问题上,也就有了怎样的答案。
当春秋战国以后的思想家理解民众的时候,“民”的概念已经先于他们形成了,这便成为他们理解“民”的出发点。要了解“民”的原初含义,还得从古文字中的“民”说起。“民”字在甲骨文中作“图片”,在金文中作“图片”,像是眼睛里插了一支箭,也有人形象地说是眼睛里扎了根刺。早年在金景芳先生身边读书时,先生曾不止一次说,他不同意于老(于省吾先生)“民是眼睛里面扎根刺”的说法,今天看来,于老的说法是对的。“民”的字形如此,意在强调“民”是愚昧无知的人。春秋战国时期的思想家在理解“民”的时候,也秉承了“民”的原始字义。生当春秋晚期的孔子曾把社会生活中的人按智力水平分为四类:“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困而不学,民斯为下矣。”所谓“民斯为下”,强调的就是民众愚昧无知的属性。后世儒家大都沿袭了孔子的这一认识。例如,西汉前期的贾谊便说:“夫民之为言也,暝也;萌之为言也,盲也。故惟上之所扶而以之,民无不化也。故曰民萌民萌哉,直言其意而为之名也。”《说文解字》则训民为萌:“民,众萌也,言萌而无识也。”唐人贾公彦于这一点上说得更为直白:“民者,暝也,甿者,懵懵,皆是无知之儿也。”同样,西汉董仲舒与唐代韩愈把人性分为三品,他们笔下的“斗筲之性”或“下之性”,也是指生活在底层的社会大众的属性。
古代思想家视民为愚氓,在他们看来,民的愚昧属性是无法改变的,“唯上知与下愚不移”。民的愚昧本性既是无法改变的,也是不应改变的。因此,当思想家站在统治者的立场上思考如何治理国家的时候,便大都主张实行愚民政治。孔子便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道家学派的创始人老子也认为:“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可以说,虽然古代思想家的治国主张各不相同,但他们对于民却有着共同的理解,这是因为他们使用的是相同的概念。
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特点之一是“群体本位”,这一特点也可以通过“民”的概念得到证明。中国传统政治思想中的“民”是一个集合的概念,关于民的称谓,《尚书》中有“黎民”“万民”,《诗经》中有“烝民”,战国、秦汉年间又有“众民”“庶人”“庶民”“众庶”等表述,荀子则称民众为“群众”,《荀子·富国》说:“功名未成则群众未县(悬)也,群众未县(悬)则君臣未立也。”在古代思想家的观念中,“民”是整体的存在而不是独立的个人。
中国古代思想家有关“民”的认识,只有在把“民”理解为集合的概念的前提下才能得到合乎逻辑的解释。例如传统儒家“民为国本”“民水君舟”的观念,古代思想家所以会有这样的思想主张,是因为他们看到了作为整体的民众所具有的力量,“故夫民者,大族也,民不可不畏也,故夫民者,多力而不可適(敌)也”。在中国古代社会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这一认识当然是有意义的。但不能否认的是,思想家在强调作为整体的民众的价值的同时,也最大限度地消解了作为个体的“民”的价值。
从表面上看,古代思想家把“民”理解为整体,不过是一种认知意向,循着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内在逻辑,这一认识不存在对错的问题。然而,当传统的中国社会走向近代的时候,古代思想家有关民的观念便遇到了问题。由于古代思想家把“民”理解为整体的存在,他们就无法理解到个体价值和权利。而近代自由、平等的价值理念,恰恰是以个体为本位的观念。于是,准确理解近代的价值理念,便成为严复、康有为、梁启超那一代思想家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事情。例如,关于自由,梁启超从整体重于个人的观念出发,于个人自由之外提出了“团体自由”的观点,认为团体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自由云者,团体之自由,非个人之自由也”;在另外一些场合,梁启超又把“团体自由”表述为“国家自由权”,按照梁启超的说法,“团体自由者,个人自由之积也。人不能离团体而自生存,团体不保其自由,则将有他团焉自外而侵之、压之、夺之,则个人之自由更何有也”。所以,团体自由具有绝对的优先性。梁启超的这一说法自有他的道理,团体是个人的生存环境,一个国家如果没有独立自主之权,个人自由也就无从谈起。可梁启超却没有弄明白,一个社会在怎样的程度上是自由的,终究要通过个人自由来说明,虽然国家主权与自由有一定的联系,但二者毕竟不是一回事儿。
作为中国近代史上有着深远影响的思想家,梁启超对自由却做出了传统的解释,实际上,梁启超是基于传统的概念来理解自由的,这些概念在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发展演变的过程中几乎是一贯不改的,对于在传统儒学的知识背景下生长起来的梁启超来说,他无法摆脱这些概念的约束。
概念是构成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基本要素,在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发展演变的过程中,人们对许多基本概念的理解没有发生质的变化,由于这一原因,古代中国人也就有了持续稳定的价值观念,中国政治思想史也呈现出鲜明的连续性。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有准确地理解这些相对稳定的概念,才有可能深刻地理解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如果这一说法不误,在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中如何做好概念分析,便是每一个研究者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首先,从概念入手研究中国政治思想史,主要是解析、解读传统政治思想中的概念,亦即历代思想家经常使用,并且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基本构成的那些概念。在中国思想史上,特别是在两汉以前,思想家对于自己所使用的概念很少有清晰的定义。对一些基本概念的理解和共识,是在人们对这些概念反复使用的过程中形成的。因此,为思想家群体所经常使用的那些概念,最能体现思想家对社会政治生活的理解,这些概念对于我们理解中国传统政治思想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例如,关于国家治理原则,古代思想家更多使用的概念是“道”“治道”,春秋战国时期的儒家也常说“先王之道”,从历代思想家有关治理原则的讨论中可以看出,人们对这些概念是有共识的。即便是对于生活在当下的我们来说,要理解这些概念也不困难。不过,近来有学者从古典文献里找到了另一个概念“治体”,据目前我们所见到的文献,这个概念最早是西汉贾谊使用的,后来,虽然间或有人使用这个概念,但“治体”的内涵究竟是什么,并不是很清楚。仔细品味贾谊“以陛下之明通,因使少知治体者得佐下风,致此治非有难也”这句话,便不难发现,“治体”一词可以有多种解释,可以是“为治之大体”或“为治的要点”,也可以解释为“为治之道”,还可以解释为国家体制,也有人说上述几个方面都包括在内了。无论怎么说,当这一概念提出来的时候,其内涵就是模糊的。两汉以后思想家很少使用这一概念,是因为思想界并没有对这一概念达成基本的共识。而历代思想家通常使用的其他概念已经足以说明相关问题。因此,把“治体”这一概念翻出来,对于中国政治思想史研究不会有更多的帮助。
其次,从概念入手研究中国政治思想史,是分析和解读历代思想家所使用的概念,而不是把当前流行的概念、话语生搬硬套地搬到思想史研究中来,对以往思想家的思想学说做出僵硬的解释,更不是研究者根据自己的意向生造出一些新词,然后把这些新词套在传统政治思想上。
在近年来的思想史研究中,有些学者常常把中国古代的国家解释为“共同体”,也有些学者着意于发掘传统儒家的“共同体意识”,这是个不小的误会。其实,“共同体”是一个很现代的观念,虽然这一观念的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但真正用共同体的观念说明社会生活,却是近现代思想家的共同努力。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在各民族中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共十九大报告进一步强调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是当代中国人具有革命性意义的理论进步。把“共同体”的概念僵硬地套在中国古代社会的历史上,恰恰淡化了这一思想的时代意义。
再如,近几十年来,人权或权利问题一直是理论界关注的热点,这一问题也因此成为思想史研究的主题之一,可以说,对于人权问题给出属于我们的合乎逻辑的解释,还需要理论界的努力。在以往学界有关人权问题的讨论中,人们大多从权利是从哪里来的角度来理解这一问题,并且试图证明西方近代思想家有关“天赋人权”的观点是错的。这里存在着对西方近代思家的权利观念的误解,而这一误解也会影响到对中国近代政治思想史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