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备案经营的互联网站,允许用户登载、上传网络出版物供其他用户浏览。该网站作为集成动画、漫画和游戏的内容创作与分享平台,主要面向青少年群体。平台内某几位专业用户在该网站内创作并分享的文章,存在大量不良行为描写,相关内容的登载与传播对青少年身心健康存在较大不良影响。2021年10月26日,该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对某数码技有限公司备案经营的互联网站进行了远程巡查,巡查发现该网站上登载的7篇网络轻小说涉嫌淫秽、色情内容属实。2021年10月,该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完成证据固后,先行责令当事人对这7篇网络出版物进行下架处理;同年12月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处罚。
2021年12月7日,执法部门向当事人直接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案件依据、情节认定、处罚依据及拟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截至12月15日,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未要求听证。12月15日,执法部门依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删除相关内容并立即改正出版、传播含有《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禁止内容的网络出版物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依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网络出版物不得含有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内容;根据转送线索随函已附的鉴定意见,应认定上述7篇网络出版物含有或夹杂淫秽色情内容,该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登载上述7篇网络出版物的行为违反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备案经营的互联网站围绕用户、创作者和内容构建起一个源源不断产生海量内容的系统,呈现出主要用户群体年轻化、内容审核队伍年轻化的特点。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备案经营的互联网站所登载的海量内容与其内容审核力量不匹配,经营主体难以及时发现问题、排查风险,其网页上的内容有可能持续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针对类似互联网站登载的海量内容,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专题积极研判风险,加强政企沟通,以相关经营主体尤其是头部企业的违法行为为切入点,督促企业加强内容审核,定期结合阶段性网络巡查与举报数据,对企业落实内容审核制度的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真正达到行政处罚所倡导的处罚与教育并重的执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