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要坚定心中的目标,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奋斗,长期坚持下去,终会看到成效。
(一)利润的定义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
(二)利润的来源构成
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注意:判断题)
(三)利润的确认条件
利润的确认主要依赖于收入和费用以及利得和损失的确认,其金额的确定也主要取决于收入、费用、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
注:以上内容选自张敬富老师《中级会计实务》授课讲义
1.实际收益率
实际收益率表示已经实现或者确定可以实现的资产收益率,表述为已实现或确定可以实现的利息(股息)率与资本利得收益率之和。当然,当存在通货膨胀时,还应当扣除通货膨胀率的影响,才是真实的收益率。
2.预期收益率
预期收益率也称为期望收益率,是指在不确定的条件下,预测的某资产未来可能实现的收益率。最常用到的预期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预期收益率E(R)=∑Pi×Ri
式中,E(R)为预期收益率;Pi表示情况i出现的概率;Ri表示情况i出现时的收益率。
=22.1%
3.必要收益率
必要收益率也称最低必要报酬率或最低要求的收益率,表示投资者对某资产合理要求的最低收益率。
必要收益率由两部分构成:
(1)无风险收益率
无风险收益率也称无风险利率,它是指无风险资产的收益率,它的大小由纯粹利率(货币的时间价值)和通货膨胀补贴两部分组成。一般用国债的利率表示无风险利率,该国债应该与所分析的资产的现金流量有相同的期限。一般情况下,为了方便起见,通常用短期国债的利率近似地代替无风险收益率。
(2)风险收益率
风险收益率是指某资产持有者因承担该资产的风险而要求的超过无风险利率的额外收益率。风险收益率衡量了投资者将资金从无风险资产转移到风险资产而要求得到的“额外补偿”,它的大小取决于以下两个因素:一是风险的大小;二是投资者对风险的偏好。
必要收益率=无风险收益率+风险收益率=纯粹利率(资金的时间价值)+通货膨胀补偿率+风险收益率
注:以上内容选自田明老师《财务管理》授课讲义
1.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可因行为人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撤销而归于无效的法律行为。
【提示】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撤销权应由撤销权人主动通过法院或仲裁机关行使(法院、仲裁机关不主动干预),与之对比的是:(1)无效民事法律行为可以由法院、仲裁机关主动确认;(2)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中善意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则通知对方即可。
2.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一旦被依法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撤销权人不行使或不及时行使撤销权,该民事法律行为将自始作为有效民事法律行为对待。
【提示】
是否撤销由撤销权人自主选择,一旦依法撤销,行为“自始”无效;如未依法撤销,行为自始有效。是否“依法撤销”主要取决于两个要素:(1)是否为撤销权人;(2)是否在法定期间内撤销。
3.撤销权的存续期间
(1)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2)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3)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4)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5)其他可撤销情形下,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注:以上内容选自黄洁洵老师《经济法》授课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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