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法学学术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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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 2024年CLSCI来源期刊行政法学发文观察

法学学术前沿  · 公众号  ·  · 2025-02-02 16:31

正文

L LL法学学术前沿


发布 | 2024年CLSCI来源期刊行政法学发文观察

注:本文为征求意见稿,如有遗漏,请留言补充或致信。最后统计结果将由中国法学会法学创新网联合法学学术前沿微信公众号正式发布,全年盘点的PDF文档将完整公布,并邮寄至各主要法学院校。

除《中国刑事法杂志》外,本年度其他CLSCI期刊均刊发了行政法学论文。本年度行政法学论文总计220篇。

(一)年度高产单位

 为便于阅读,仅展现本学科领域发文总量在前10位(6篇及以上)的单位(详见下表)。



排名

单位名

篇数

1

中国政法大学

23

2

北京大学

15

3

中国人民大学

12

4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10

5

上海交通大学

9

5

东南大学

9

7

华东政法大学

6

7

中共中央党校

6

7

中央财经大学

6

7

武汉大学

6


(二)年度高产作者

 

本领域高产学者的标准是发文量在2篇及以上。据此,本领域高产学者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马怀德(6篇),北京大学教授赵宏(6篇),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叶必丰(4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贵松(4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解志勇(4篇),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刘权(4篇),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专职委员周佑勇(3篇),北京大学教授王锡锌(3篇-另需说明,作为第二作者与杨一健合作发表一文,未纳入计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王春业(3篇),东南大学教授熊樟林(3篇),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于洋(3篇),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湖南大学教授江必新(2篇),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授方世荣(2篇),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莫于川(2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青斌(2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艺(2篇),东南大学教授杨登峰(2篇),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章志远(2篇),中共中央党校教授金成波(2篇),清华大学教授何海波(2篇),中山大学教授高秦伟(2篇),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关保英(2篇),同济大学教授黄锫(2篇),南开大学教授宋华琳(2篇),湘潭大学教授欧爱民(2篇),北京大学副教授彭錞(2篇),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教授陈可翔(2篇),武汉大学梅扬副教授(2篇),武汉大学副教授梁君瑜(2篇),浙江大学副教授查云飞(2篇),浙江工业大学副教授黄锴(2篇),中国人民大学讲师张航(2篇),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许佳莹(2篇),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黄智杰(2篇),
有部分学者因所在单位未在本次高产之列,故在此展示其论文发表情况:马怀德周佑勇除以中国政法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上述4篇外,还以中国法学会为第一单位在China Legal Science发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推进人权法治保障》,在《民主与法制》发表《聚焦重点领域 有序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除以中共中央党校为第一单位发表上述1篇外,还以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为第一单位在《现代法学》发表《从部门立法到领域立法:数字时代国家立法新趋势》,在《比较法研究》发表《企业行政合规的制度定位及其构建路径》;江必新以中国法学会为单位在《民主与法制》发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现代化》,以湖南大学为单位在《行政法学研究》发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行政法治重要论述研究》。何海波在《中国法律评论》发表《走出行政诉讼的“卡夫丁峡谷”——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纵论》,在《中国法学》发表《行政权利论》。查云飞在《行政法学研究》发表《自动化行政中的事实认定——以行政处罚法第41条为中心》,在《环球法律评论》发表《我国行政诉讼继续确认判决论——基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判决展开》。梁鹰在《中国法律评论》发表《新时代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在《民主与法制》发表《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  推动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全面准确有效实施》。高秦伟在《比较法研究》发表《数字行政中法治价值的设计与实现》,在《政治与法律》发表《个人信息保护视域下的数据经纪人及其规制》。关保英在《法学杂志》发表《行政法经验主义及其在数字时代的走向》,在《行政法学研究》发表《论新时代以来行政法精神的变迁》。于洋在《比较法研究》发表《自动化行政处罚的司法审查——以道路交通领域为例》,在《环球法律评论》发表《规范性文件附带审查制度的实效困境及化解路径》,在《法学》发表《法律解释中的词典解释及其运用规则》。黄锫在《现代法学》发表《生成式AI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挑战与风险规制》,在《行政法学研究》发表《数字行政法的兴起:学科定位与研究结构》。宋华琳在《华东政法大学学报》发表《人工智能立法中的规制结构设计》,在《民主与法制》发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欧爱民在《民主与法制》发表《创新三课堂相结合模式 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三进”效果》,在《行政法学研究》发表《构成、属性与规制:专家组织学位管理权的立法回应》。黄锴在《法学研究》发表《行政撤诉之再诉禁止效力的构造与限度》,在《法学家》发表《论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的限定适用》。


(三)年度领域研究热点与趋势

 

立足本土基础理论改革创新实践 建构中国行政法学自主知识体系
 2024年行政法学220篇CLSCI论文主要来自全国70余家不同的科研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共发文23篇,继续保持第一的位置,发文数量遥遥领先于其它科研单位,尤其是推进行政法基础理论研究中贡献了多篇佳作。中国政法大学继续发挥着其在行政法学研究领域的重要作用,其中,法治政府研究院、比较法研究院分别发文5篇和4篇,是法大行政法学研究的重要基地。在23篇论文中发文2篇及以上的作者共有4位,体现了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学术底蕴深厚、研究能力扎实。北京大学本年度共发文15篇,其中,赵宏教授发文6篇,王锡锌教授发文3篇,彭錞教授发文2篇,持续关注政务数据、信用监管等前沿问题外,还对行政法基础理论和社会热点理论问题予以关照。中国人民大学王贵松教授发文4篇,莫于川教授发文3篇,张航讲师发文2篇,为行政法的法典化、行政诉讼基本理论、公私交叉等问题的研究作出积极贡献。与上一年度相比,由于《行政法学研究》《民主与法制》期刊的新增,行政法学学科总体发文数量大幅上升,发文单位数量也大幅增加,呈现出研究单位多元化趋势。
发文量在2篇及以上的34位高产学者总计发文89篇,占本年度该领域发文总量的40.45%(89/220)。2024年行政法学领域在行政处罚、行政协议、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检察、数字行政法治和部门行政法学研究等领域的讨论热度高,较多学者发表了高质量的科研成果。
青年行政法学人在2024年发文的成绩斐然,讲师、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员、博士后等“青椒”发文32篇,占本年度发文总量14.54%,在读博士生发文29篇,合计占本年度发文总量的27.72%%,与2023年相比增加近5%,体现出各期刊对青年才俊的培养和支持。其中,《行政法学研究》作为新纳入统计的期刊,共发表青年行政法学人文章28篇,为青年行政法学人提供较大成长平台。
党的二十大三中会议公报指出:“要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行政法学理论研究深刻反映依法行政的实践图景和理论脉络,本年度行政法人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在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研究、行政行为理论研究、行政救济制度研究、地方立法理论研究、行政检察研究、数字时代行政法治与部门行政法学研究等方面进行了探索研究,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发展。具体阐述如下:
1.行政法学基础理论
    行政法学基础理论是行政法学研究展开的前提和基础,为行政实体法、行政程序法和行政救济法的延伸发展提供理论资源。本年度诸多学者对基础理论展开再反思和再讨论,不断推陈出新。马怀德教授在讨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时指出要优化行政组织法治、完善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以及优化政务服务,完善行政执法。马教授结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要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构建自主知识体系。赵鹏教授、宋华琳教授分别就依法行政指从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角度予以论述。关于行政法体系构建问题,王贵松教授指出最有机会成为行政法体系化的核心概念的是行政法律关系。赵宏教授也对此表示认可,分析法律关系在行政法上的功能定位与体系结构,王世杰讲师就请求权在行政法上的功能定位问题予以分析,博士生陈舒筠对行政特别法的构成要件开展讨论。在体系构建中,法典化是重要环节,张航讲师从法典制度文明与行政法典编纂关系角度提出新思路。在行政法原则方面,叶必丰教授讨论了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属地管理原则,周佑勇教授和博士生杜茜茜、金成波教授、刘权教授对不当联结原则做了教义学展开,并对该原则的内容、社会治理等的应用予以讨论,具有创新性。王子晨讲师对信赖保护原则的具体化予以再讨论,延伸了既有理论研究。在程序法治方面,赵宏教授撰文两篇,分别从第三人的程序公权和作为主观权利的程序公权角度进行探讨。杨登峰教授和梁君瑜副教授就程序违法问题分别从无效和轻微违法识别角度予以讨论,对基础理论在行政程序法的发展作出贡献。在其他方面,沈岿教授继续对软法理论深入研究,提出了软法助推的意义、局限与规范。何海波教授对行政权利开展讨论,对行政权利对概念证立、入法对必要性及法典化内容予以分析。关保英教授、金成波教授、于洋副教授、博士生徐树杰等分别对行政法精神变迁、“党的领导”规范、词典解释及运用规则等问题开展了讨论。另外,徐运凯副局长就优化行政司法的内在逻辑及法治化开展予以了讨论。
2.行政行为理论
    行政行为理论内涵丰富,一方面可以从比较法中汲取经验借鉴,另一方面中国本土行政实践为行政行为理论提供诸多建构空间场域。第一,行政处罚理论理论。行政处罚理论研究长期以来是学界讨论的焦点,特别是《行政处罚法》修改以来,理论研究不断深入。关于行政处罚的概念问题,谭冰霖编审对行政处罚的预防目的予以阐释并提出了规范建构,王明喆讲师对行政处罚和行政罚两者之间的差异予以分析。关于行政处罚的种类,结合本土实践,赵宏教授分别对行政拘留、限制从业类处罚开展反思性讨论,王瑞雪教授对声誉罚进行了梯度化构造,廖吕有讲师对行政黑名单的制度功能予以重新定位。关于行政处罚的适用,胡建淼教授对行政处罚的追责期限及计算方法予以探讨,叶必丰教授结合具体案例对自然单一行为的处断处罚及其法定化问题进行讨论,李晴副教授、周海源副教授对应受行政处罚行为构成的理论进行讨论,孟融副教授就微小案件高额罚款的适用问题予以反思。关于行政处罚的公开与记录问题,彭錞教授对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的性质逻辑和方式予以再讨论,赵宏教授对当前行政违法记录的现状予以法治纠偏并提出规范建构方案,马琳昆讲师讨论了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开规则。查云飞副教授、于洋副教授分别结合《行政处罚法》第41条和道路交通领域为中心讨论了自动化行政中的事实认定和司法审查问题。对于实践改革如火如荼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问题,郭胜习讲师、郑琳讲师讨论了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的法治化问题。另外,徐晓明副研究员、翟东堂副教授分别对处罚与复议制度衔接、行政裁量等问题予以讨论。第二,行政许可问题。行政许可研究随着实践中的告知承诺制的讨论展开,如林华教授对行政许可条件设定的类型和逻辑开展讨论,博士生张惠瑀就告知承诺制的合法性困境提出对策。第三,行政协议问题,行政协议依旧是2024年行政法学研究关注的重点,朱芒教授从司法审查中的争议类型角度处罚讨论行政协议中行政性和合同性的关系。蒋成旭副研究员讨论了行政协议中的“信赖利益”。颜冬铌助理教授从解释论角度对行政协议显失公平规则进行重构。严益州讲师、博士生陈梦群分别对行政协议效力认定和损失赔偿问题进行讨论。在民行交叉领域,莫于川教授、张航讲师、博士生黄智杰分别从指令型行政辅助、行政法课予私人公役以及违法处理个人信息行政责任的民行责任等问题进行讨论。另外,叶必丰教授、杨登峰教授、熊勇先教授、陈思融副教授分别对内部行政规范性文件标准的法治主义、行政行为设定制度、海事调查责任认定、行政义务继续理论等问题予以讨论。
3.行政救济理论
    行政救济是监督依法行政、保障相对人权利,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方式,对行政救济理论的研究主要围绕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展开。第一,纠纷化解的理论和实践。江必新教授和耿宝建庭长分别就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现代化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理论与实践探索展开对纠纷化解的论述。何海波教授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理论从立案、判决、二审再审等角度予以阐释,提出走出“卡夫丁峡谷”的方案。王敏助理教授讨论了工伤认定民行交织争议的实质性解决的问题。第二,行政诉讼问题,行政诉讼理论研究主要从行政诉讼的法教义学展开和司法改革实践角度展开。梁鹰主任从整体上对新时代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进行讨论。王贵松教授对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再分配问题进行了讨论。关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问题,学者们颇为关注,于洋副教授、李政洋博士后,关于诉讼爆炸的控制问题。黄锴副教授提出行政撤诉之再诉禁止原理及其限定,博士生何源就如何规制过度诉讼问题进行了实证研究,博士后张学府讨论了示范诉讼的正当性基础。关于行政诉讼判决问题,王贵松教授从诉审判关系角度予以讨论,马立群教授对行政判决理由效力进行了反思重构,莫良元教授对撤销重作判决予以探讨,梁君瑜副教授对恢复效力判决进行了反思和修正,查云飞副教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判例对继续确认判决展开研究,博士生刘薇、冉崇潇,分别讨论了重作判决、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另外,黄宇骁副教授对信息管理行为的司法审查问题予以分析,黄琳讲师、牛价蕊讲师、博士生张帅宇分别对政策裁量、解释性行政规则、环境行政专业性判断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第三,行政复议问题。随着《行政复议法》的修改实施,学者们对复议的具体制度进行展开讨论。马怀德教授从行政复议作为化解争议主渠道的定位角度对《行政复议法》修订进行了解读。梁鹰主任提出要健全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推动新修订复议法准确有效实施。叶必丰教授讨论了行政复议的前置设定的法治实践,黄辉教授、梅扬副教授分别讨论了行政复议调解和纠纷化解问题。王学辉教授讨论规章适用问题,张硕副教授讨论了行政复议中的证据制度面对实质性化解争议主渠道定位的调试问题。范伟副教授讨论了“超期申请行政复议”的形成逻辑和体系化应对问题,关于行政复议的决定制度问题,黄学贤教授、黄锴副教授讨论了行政复议变更决定问题。值得注意的是,实践改革中的异议制度也引起理论关注。龙港市的市委书记何宗静、市长林海涵分别撰文予以介绍。
4.行政检察和企业行政合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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