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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被判侵权,赔偿腾讯网27万余元

知识产权那点事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17-06-30 20:21

正文

6月30日消息: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腾讯网起诉今日头条的287宗侵权案件全部做出判决。今日头条被判287宗案件侵犯腾讯网信息网络传播权,需向腾讯网赔偿27万余元。

今年4月,腾讯和搜狐以涉嫌侵犯其所属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先后将今日头条诉至海淀法院。腾讯和搜狐方面称,因今日头条涉嫌侵犯其作品版权和约稿版权,分别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交诉状,目前相关起诉已立案百余件,要求今日头条立即停止对涉案作品提供在线传播,并就涉案作品索赔经济损失百万级。

涉案的287宗案件的相关作品,均为腾讯网员工的职务作品和独家约稿作品。今日头条从腾讯网直接抓取内容后,存储在自己的服务器上,并在今日头条网站和新闻客户端发布。今日头条网站及APP直接发布的页面上,大部分涉案作品都醒目地展示了“腾讯体育讯”“腾讯娱乐独家报道”等字样。但今日头条无视这些版权信息,仍然抓取使用。287宗案件的相关作品,均属于未经允许被擅自转载的情况。

法院审理认为,字节跳动公司(今日头条)未经许可,在今日头条网和“今日头条”app上主动抓取腾讯公司独家所属版权作品,侵害了腾讯公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经法院认定,今日头条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今日头条网和今日头条app上刊出,字节跳动公司(今日头条)应当对其侵权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涉案的287宗案件全部被判侵权,赔偿额总计达27万余元。

巧合的是,因认为腾讯旗下快报网和天天快报客户端长期、大量存在侵犯今日头条签约作者原创作品权利的行为,今日头条以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将腾讯公司诉至海淀法院,要求判令腾讯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一部作品1万元)。目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今日头条诉称,其合法拥有和运营头条网(toutiao.com)网站及其移动网站(m.toutiao.com)、今日头条客户端。头条号是今日头条推出的开放的内容创造与分发平台,为鼓励优质的原创内容,头条号平台启动“千人万元”计划,每月向优质头条号作者支付相应费用,同时获得相应原创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今日头条通过与作者约定,在支付对价后,获得了本次涉案的五十部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及维权权利。

今日头条发现,腾讯公司运营的快报网、天天快报手机客户端上长期、大量存在侵犯头条号签约作者原创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甚至有部分侵权行为经多次反复投诉仍然拒不停止,给今日头条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维权成本。此次,腾讯公司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今日头条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明成祖朱棣力挺武当派并非信道,却是为了证明自己是玄武大帝化身》等五十部作品,并存在大量未予署名的情形。今日头条认为该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及作者署名权等权利。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整理自:搜狐网、海淀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