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 撰文 / 王茜 丁颖
编辑 / KY主创们
几天前的11月25日,是联合国“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日”。在世界范围内,暴力侵害妇女的行为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亲密关系中暴力
(备注1: 亲密关系暴力是狭义的“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有时也被用来指代亲子之间的暴力,亲密关系暴力特指发生在恋爱伴侣之间的暴力)
的受害者会存在这样的刻板印象:无助的、瘦弱的、满身伤痕的女性是受害的一方,而暴力的施予者则是男性形象。
(备注2:语言本身具有赋予或削弱力量的色彩,“受害者(victim)”其实是一个削弱力量感的用词,我们其实并不提倡。我们鼓励人们更多使用“幸存者(survivor)”称呼那些经历了亲密关系中的暴力、以及其他困境的人,希望他们能看到自己经历困境而依然存活的力量。但本文中出于方便大众理解的目的,还将沿袭中文对于“受害者”一词的惯常使用。)
但实际上,在异性恋伴侣中,
接受暴力的一方并不总是女性,男性也会成为受害者;
此外,
亲密关系暴力不止发生在异性恋伴侣中,它也会在性少数伴侣之间
(同性恋、双性恋、泛性恋等等)
发生。
对于遭遇了亲密关系暴力的男性和性少数人群来说,求助更加羞于启齿,援助渠道更加缺乏,能够受到的社会支持也更少。今天KY的报道关注的就是被我们忽略的那些亲密关系中的
“特殊受害者”
。
我报警后,警察憋着笑问我
“你一个大老爷们,人高马大的,
怎么可能被老婆打?”
无论是媒体的报道、机构的调查,还是政府和民间机构提供的援助渠道,资源都更多地集中在“亲密关系暴力的受害者是女性,施害者是男性”这个设定里。但男性遭遇亲密关系暴力其实也并不罕见,我国和欧美国家都有相应的统计数据显示出这一点。
美国疾控中心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Prevention, CDC)2010年发布的数据显示,
美国有
28.5%的男性
曾在亲密关系中遭受过强奸、肢体暴力或者盯梢
(女性为35.6%)
。
另一份根据警察记录整理的报告则显示,在
英格兰和威尔士,2014-2015年,2.8%的男性(相当于50万人)和6.5%的女性(相当于110万)遭受过不同类型的亲密关系暴力,这意味着
每三个受害者中,两个是女性,一个是男性。
在中国,社会学教授风笑天(2010)在对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N=22025)的研究分析中发现,
24.9%的女性和22.8%的男性
都曾在婚姻中(至少一次)遭受过不同形式的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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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性教育工作者陈洁瑜对男性亲密关系暴力受害者早有关注。她告诉KY,在今年年中她在北京主导的调研中,
许多男性访谈者认为男性不会是亲密关系暴力的受害者。也没有人举出男性作为亲密关系暴力受害者的例子,无论是关于自己的还是别人的。
陈洁瑜认为这可能反应了一种认识上的偏差,当然也可能是因为男性在访谈中不愿意透露自己的受暴经历。她说,
人们谈论亲密关系暴力时,往往会有这样的预设:亲密关系暴力主要是肢体暴力或者婚内强奸,而其施暴者是男性,受害者是女性。
这个预设包含了两个误解,
a. 第一个误解是“男性不会是肢体暴力或者关系内强奸的受害者”。
在人们的观念中,女性的身体力量不如男性,在对抗中男性总是会处于优势,因此,他们不太会“被打”或者“被强奸”。
(此处主要阐述异性恋中男性遭受暴力的情况,男性在同性恋关系中遭受暴力的情况将在本文的第二部分中统一阐述。)
但男性被施以肢体暴力的案例并不鲜见。在风笑天的调查中,5.5%的女性在婚姻中(至少一次)遭受过肢体暴力,而这一比例在男性中为2.5%。
过去四年里,心理咨询师王大为一直为
中国白丝带志愿者网络
提供服务,这是一家反对性别暴力的公益组织,其特点是呼吁男性加入到反亲密关系暴力工作中。王大为介绍说,他接到的男性遭受亲密关系暴力的案例中,几乎全都发生了激烈的肢体暴力,并持续了相当一段时间。
另一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反亲密关系暴力机构援助者表示,
女性常使用咬、掐等方式来施加暴力。
她援助的一名当事男子,因长期被妻子在身体看不见的部位掐出伤痕,连夏天也不得不穿长袖衬衫来掩饰。
在一些案例中,肢体暴力是相互的。
一个50多岁的中年人曾向王大为求助,他和妻子婚后居住在妻子的娘家,长期遭到妻子和娘家人的羞辱和耻笑,之后发展为被妻子殴打。后来,他也会动手予以反击,最后发展成为他和老婆长期的互相殴打。
但当男性遭受暴力的情况出现时,当事人往往得不到相应的支持。四年前,在遭到妻子的又一次殴打后,姚威(化名)鼓足勇气走进派出所求助,然而警察的一句回应则让他落荒而逃。
“就感觉他憋着笑,还问我,‘你一个大老爷们,人高马大的,怎么可能被老婆打?’ 当时觉得周围所有人都瞅着我,笑话我。如果地上有一个洞,我立马就能钻进去。”
在此以后,姚威没有对任何人讲起自己的遭遇,直到离婚。“难道只有女人才有可能遭到亲密关系暴力吗?”这使得姚威困惑至今。
陈洁瑜说,
b. 第二个误解是“亲密关系暴力只有肢体暴力这一种形式”。
其实,
肢体暴力仅仅是亲密关系暴力的一部分,
亲密关系中的暴力有经济控制、情绪/精神虐待、身体虐待、性虐待、言语虐待五种形式,
身体以外类型的受害男性,更加容易被忽视。
在风笑天(2010)的研究中,
男性在婚姻中(至少一次)遭受非肢体暴力的比例为22.7%,远高于他们遭受肢体暴力的比例(2.5%)。
但是,
当一个男性遭遇非肢体暴力时,人们往往更不容易将他们当做受害者来看待。
在父权社会中,政治、经济、法律、家庭等领域的权威位置都被默认保留给男性;
人们对“男性气质”存在一定的想像与期待,男性是坚强、刚毅、支配、管理的角色;女性则被认为更感性、脆弱、处于从属地位。
这种思维模式是二分法的、非此即彼的,比如阳刚与阴柔、理性与感性、主体与客体会分别被用来形容男性和女性。
这带来的影响很多。例如,
人们会更多地认为,男性不应该那么容易受到情感伤害。
陈洁瑜告诉KY,“因为刻板印象的支撑,很多时候,人们谈及精神暴力相关问题时,会下意识地认为,感情创伤、情绪问题更容易出现在女性身上,而男性遭受到情感伤害,因为对方的冷暴力而感受到痛苦,则被认为是与‘男性气质’不符合的表现。”
除此之外,在陈洁瑜看来,人们对性暴力的认知也普遍存在误区。在一段亲密关系中,男性往往被认为是性关系的主动方,但事实上,
人们忽视了女性对性的需求也可以主动的,也忽视了男性也会遭到强迫。
而一旦男性遭受性侵害后,人们往往也会施以嘲笑而非同情,比如发出“你是男人,明明占便宜了”、“你是不是男人啊”诸如此类的嘲笑。
社会对男性的刻板印象不仅使男性更难得到外界的支持,它也同样内化于男性的价值观中,也使得他们成为一个
更沉默的群体
。在过去四年的时间里,王大为接到过近200名亲密关系暴力的当事人求助,但
在所有来求助的人中,女性占90%,男性只占10%。
王大为介绍,这些受害者都是在实际生活中遭遇了长期和持续的肢体暴力,实在无法忍受之后,才前往寻求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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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父权文化不但对女性进行压迫,同样给予了男性压迫。”
王大为说。当父权社会的结构实际上将男性禁锢在单一的性別角色中,男性也会在不知不觉中内化这样的价值,极力去扮演好“合宜”的角色。
由于深受“男性气质”所困,男性受害者格外羞于寻求帮助。王大为表示,
“相比于女性受害者,男性受害者更加孤独。”
女性受害者更有可能跟好朋友哭诉,寻求朋友的支持和帮助,但对于大多数男性来说,他们可以和朋友喝酒聊天,但永远不会谈论这些话题。
即便他们迈出求助的一步,也很难顺畅地说出自己的遭遇和痛苦。
美国记者Philip W. Cook(2009)曾与亲密关系中受到暴力的男性进行访谈,他发现,
这些受害者往往会以幽默的语气来描述自己所经历的痛苦,
试图让自己和別人感受“这并不是一件太严重的事”,这种“幽默”被认为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方式。
这与王大为的工作经历非常符合。王大为说,
这样的情况在男性受害者中非常普遍,男性受害者们往往并不会将自己的遭遇描述成一件非常严重的事情
。在过往的援助中,大多数女性受害者们打来电话的第一句话就是“我遭到家暴了”。而
男性则大多则先是用隐晦的方式询问:
“如何解决婚姻中的矛盾”,“和老婆有了冲突怎么办”
。在之后的深入了解中,援助者才会发现,他们曾经遭受了不同类型的、严重的暴力对待。
“因为畏惧舆论,他们会采用试探的方式来看自己是否会被理解、被支持、被保护,还是会被歧视。”
王大为说,在遭受暴力时,他们往往
同时要承受暴力和内心羞耻感的双重打击。
一位来自北方的男性受害者,曾在深夜致电王大为寻求帮助,在电话接通后,他欲言又止。这名男子生活在北方农村,经济条件不好,花费很大代价才娶到老婆。然而,老婆对他日渐不满,从言语暴力渐渐发展到出轨,甚至带着情人对他进行了殴打。在与王大为的三次交流中,这名受害者却认为主要的问题在自己,他不断重复着这样自我贬损的话:
“是我太无能了,老婆都管不住,被戴绿帽子,被瞧不起……”
在进行了一系列访谈后,陈洁瑜提出了疑问:“
目前,男性受暴者的报告案例确实比女性少,但我们不知道,这是因为男性受害者更少,还是因为男性受害者更加沉默,或者是因为援助机构对男性受害者的求助不予以重视、干预不足?
”
“打人是不对,
但是你也不要搞同性恋了”
当我们和陈洁瑜聊到男性作为受到忽视的受害者群体时,她还提出了人们对亲密关系暴力的另一个认识误区:
亲密关系暴力被窄化为仅仅发生在异性恋关系之间,然而,它其实同样发生在性少数群体的亲密关系中。
事实上,在我们采访的过程中发现,这也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群体。2015年,
反家庭暴力立法民间倡导工作组
发布的中国首份亲密关系暴力的全国网络调查报告《亲密关系中的暴力调查报告》显示,通过对(包括877名非异性恋者在内的)3334名对象的调查,
同性恋与双性恋的亲密关系受暴比例分别为“68.3%”与“67.6%”,甚至略高于异性恋群体的“62.7%”
(备注3: 此处“受暴”的定义是在过去一年内,至少遭受过一次包括身体、精神、语言、性、或经济上的暴力)
。
美国疾控中心
(2010)的一份报告中显示,一生中至少遭遇过一次(肢体或非肢体、各种不同程度的)亲密关系暴力的比例,在同性恋女性中是44%、在双性恋女性中是61%、在异性恋女性中是35%,而这一比例在男性中,分别为26%(同性恋),37%(双性恋)和29%(异性恋)
(备注4: 可以看出,在美国,性少数伴侣中亲密关系暴力的普遍程度也要高于异性恋伴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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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性少数群体作为一个本身在社会主流话语中本就未被承认的群体,能够获得的帮助和支持非常少。
一名来自美国服务性少数群体反暴力机构
The Network/La Red
的工作人员说道,
“由于这一群体本身所遭受到的社会歧视与排斥,在他们身上所承受的暴力更难被公众所看见”
。
美国疾控中心
也在他们2010年的报告中承认,“对于发生在性少数群体中的亲密关系暴力,我们目前知之甚少。”(转引自Shwayder, 2013)
国内民间非营利组织、性少数权益机构
同语
2009年发布的《中国女同(双)性恋者家庭暴力状态调查报告》指出,遭受暴力的女同(双)性恋者向
“正式支持系统”
(
备注:“同语”发布的报告里把“正式支持系统”定义为 “社会服务机构与政府单位,如警察、司法、卫生、医疗、教育、就业等公共资源,和半官方性质的妇联组织”)
求助过的不足1/5。
在求助案例中,近2/3的人认为求助效果很小或完全没有效果,甚至在有些案例中,公权力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对女同性恋进行了进一步歧视,导致受暴性少数女性的求助遭受了极大阻碍。
“站在街头无处可回,谁会看我一眼?怀着对自己和恋人失望、又被社会抛弃的深深的无助感,这就是我看到的性少数亲密关系暴力的受害人。”
彩虹暴力终结所
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我们。
作为
国内首家专门面向性少数群体的亲密关系暴力求助机构
,今年6月对外开放后,
彩虹暴力终结所
已经接到了几十次亲密关系暴力求助,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从肢体冲突到性暴力、经济控制以及精神暴力都有涉及,
从涵盖的暴力类型来看,性少数群体与异性恋亲密关系的暴力没有大的差别。
而最大的不同则在于,
性少数群体在遭遇亲密关系暴力后,无处依靠,甚至无人知晓。这是别人看不到的受害群体。”
社会公权甚至否认他们的存在。
2015年年底,中国第一部《反家庭暴力法》通过表决,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郭林茂在回答记者提问时公开表示,“在我国,还不曾发现同性恋之间的暴力事件,因此,新出台的
《反家庭暴力法》
中共同生活的人员不包括同性恋。”
在
彩虹暴力终结所
远程陪护的一个案例中,当地的公安局
“一面说打人是不对的,一面告诫受害人,但是你们也别搞同性恋了。
”这样的公共事件与发声,也让
性少数群体对于社会支持系统有了本能的不信任感。
珊珊是一位女同性恋,毕业前作为社会学专业的学生,她与妇联等机构有过一些接触。毕业后,珊珊与她的女友卷入亲密关系暴力中,在她想要向外界求助时,妇联被她首先排除。
“我绝对不会去找妇联这种机构,他们眼里的性别角色标签太重了,很多时候还需要我去给他们做性别意识提升,更别提同性亲密关系了,他们没有这方面的处理经验,我也不觉得他们可以帮助到我。”
事实上,不仅是向传统的支持系统求助可能会带来二次伤害,在马修眼里,“就连很多身边的朋友也会对我们另眼相待”。最初,在遭受男友多次冷暴力后,马修试图向朋友寻求帮助,直到有一次他发现,自己觉得“私密和丢人的事”被朋友当作笑话跟别人吐槽,他感到伤心。“无论是gay圈的人还是异性恋朋友,大家喜欢把同性恋的事情传的非常drama(戏剧化)。他们倾向于把同性亲密关系这种身份代入八卦或是不好的东西。”
一边是社会支持渠道的缺乏,另一边是群体本身的不信任,暴力中的性少数群体愈发面临很少求助的境况。
彩虹暴力终结所
协调人(coordinator)李悦说,即便“同性恋”、“性少数恋人”这些名词对大众来说已经逐渐不再陌生,国内目前仍然没有一家专门针对性少数群体亲密关系暴力的官方援助或培训机构。政府官方的支持系统对性少数群体的歧视和忽视,与性少数群体对他们的不信任,在无声地相互影响着。
“出柜威胁”成为性少数群体忍受亲密关系暴力的原因
较之肢体暴力,容易被忽视的精神暴力也更加频繁地充斥在性少数群体亲密关系中,《亲密关系中的暴力调查报告》(反家庭暴力立法民间倡导工作组,2015)显示,在严重精神暴力方面,
同性恋和双性恋无论是施加还是遭遇的暴力都显著高于异性恋者,双性恋者遭遇严重精神暴力的比例(25.7%)甚至高于同性恋者(21.8%)和异性恋者(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