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山东省消协
承担消费维权相关工作,组织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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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网上订房“货不对板”权益受损案例

山东省消协  · 公众号  ·  · 2025-02-08 17:19

正文


以案说法

山东省消协


案情简介

2021年10月,消费者王某通过某网络平台预订了10月3号至4号的某商务酒店的大床房,入住后发现 酒店实际情况与宣传图片不符 ,遂要求商家退订10月4号的房间,但商家拒不退款。王某向当地消协组织进行投诉。受理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与辖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一同到酒店进行现场调查,发现酒店实际环境和网络平台宣传不符,涉嫌虚假宣传。


消协工作人员在了解到王某已把钱支付给了网络平台后,联系、协调网络平台给王某退还了全额款项。随后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商家存在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同时要求网络平台加强监管,完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提高服务质量。


案例评析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理事、律师团成员、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宏亮律师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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