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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热点回顾 | e租宝案南京抓了30人,涉案11亿元!受害投资者4300多人

瞭望消金  · 公众号  · p2p  · 2017-01-15 20:45

正文

支点研习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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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退出趋势显,2到3年内大量P2P平台或消失


随着网贷行业整改逐步推进,2015年累计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达到1741家。“无论是对限额的整改,还是加入银行资金存管系统,对于网贷平台来说都是生死考验。”在“互联网金融:大变局与新征程”论坛上,中国互联网创新研究院副院长邓建鹏表示,新监管政策出台,无形中提高了平台运营成本。未来2年到3年,可能会有大量网贷平台消失。其中,比较合规的平台会出现甩卖潮,不合规平台会在监管重压下停止运营。

 

值得注意的是,与前几年相比,2016年停业类型的平台数量占比远超“跑路”等问题平台。业内人士看来,这表明行业向着更加良性的方向发展。盈灿咨询分析师陈晓俊表示,由于平台整改脚步尚未停歇,预计2017年网贷行业运营平台数仍将进一步下降,具体下降速度取决于备案及合规情况,若按目前下降速度测算,2017年底或将跌至1200家左右。


来源:经济日报


网贷机构如何定性 监管层首次明确五大原则


记者日前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对于网贷机构定性,监管部门提出了五大原则,即信息中介原则、小额分散原则、线上经营原则、合理定价原则、专注主业原则。


信息中介原则:是否存在自融或变相自融、设立资金池、发放贷款、期限拆分、提供担保或承诺保本保息等行为,是否落实出借人及借款人资金第三方存管要求,信息披露是否完整、客观、及时等。小额分散原则:看借款金额是否以小额为主,是否对借款人借款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借款用途是否主要满足于小微企业和个人的投融资需求等。合理定价原则:看是否以不正常高额回报诱导出借人出资,是否符合民间借贷定价的相关规定,是否通过中间费用或隐形成本转移、加重借款人的负担,是否存在虚假、夸大或误导性宣传等行为。专注主业原则:看是否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是否从事债权转让、类资产证券化、股权众筹等业务,是否与其他机构投资、代理销售、经纪等业务进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绑、代理,是否参与高风险证券市场融资或股票市场场外配资活动等。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广东多家网贷平台收整改通知

现场检查无一合规


据记者掌握的情况,广东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中,广州市已对大型平台完成现场检查环节。一家网贷平台负责人直言:“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目前广东地区尚没有一家平台是属于合规类平台,平台几乎都要面临整改。或多或少都有问题。”这一波监管风暴主要源于此前广东省各地市联合相关部门,对部分规模较大机构,就业务合法合规性开展现场检查。截至目前,现场检查仍在持续。此外,对未纳入重点对象的机构,特别是P2P机构,要按照相关要求,开展自查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自查整改报告或计划。

 

“从2016年10月份开始集中清理整顿,2017年2月份开始督查评估,3月份完成验收总结。此外,平台针对网贷管理办法的调整期于2017年8月份结束。”对此,广州一家平台负责人向记者透露了相关时间表。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证监会明确定性

金交所收益权拆分转让涉嫌非法


1月10日晚间,证监会在其官网发布消息称,2017年1月9日,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一些交易场所公然违反国务院38号、37号文件规定开展连续集中竞价交易,诱导大量不具备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参与投资;部分贵金属、原油类商品交易场所开展分散式柜台交易涉嫌非法期货活动;部分邮币卡类交易场所开展现货发售模式涉嫌市场价格操纵;一些交易场所会员、代理商等机构涉嫌欺诈误导投资者;一些金融资产交易场所将收益权等拆分转让变相突破200人界限,涉嫌非法公开发行;“微盘”交易涉嫌聚众赌博。

 

此外,部分地区盲目重复批设交易场所导致过多过滥,少数省市抢跑设立票据交易场所,部分股权交易场所违规上线私募债产生兑付风险。这些行为不仅违反国务院文件规定,有的甚至构成严重违法行为,侵害广大投资人利益,带来大量的信访投诉问题,影响社会稳定,亟需予以清理整治。


来源 :互金咖


非法吸存4600余万 “南瓜P2P”负责人获刑八年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4600余万元,然后放贷给个人或企业进行牟利,江西畅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的“南瓜P2P”网络借贷平台业务一度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日前,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公司负责人孙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犯骗取贷款、票据承兑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七十万元;以被告人刘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来源:中国江西网


e租宝案南京抓了30人,涉案11亿!

受害投资者4300多人


1月13日,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范群在南京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作《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提及了多起去年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其中包括e租宝案。报告提到,2015年12月,公安部统一指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涉案金额达580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区市的“e租宝”特大非法集资案,其中,抓获南京地区犯罪嫌疑人30人,涉案金额11.06亿元,涉及受害投资人4300余人。

 

据介绍,南京市检察院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多次赴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题请示。2016年1月,南京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两名“e租宝”江苏大区级犯罪嫌疑人。目前,北京市检察机关已对“e租宝”总部涉案人员提起公诉,南京市“e租宝”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金融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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