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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法律风险提醒

薪人薪事企小薪  · 公众号  · 职场  · 2024-10-22 12:12

正文


有些企业喜欢给员工一年一签劳动合同、或者两年一签劳动合同,当然更多的是一年一签,甚至还有胆子大的企业干脆不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在一些法规意识不强的地域和行业中比较普遍,为什么这么多企业钟爱签短期合同呢?


不少企业主以为不签或者签短期合同,能减少企业在员工身上的人力成本开支,比如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纳五险一金;签短期合同员工流动就快,经济补偿金也没有老员工多等等,以为这种操作是“降本”的好方法。


殊不知这实则这是在“玩火”。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第3项的规定,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且劳动者同时没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0条第1、2项的情况的,除非劳动者本人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怎么理解呢?用通俗的话来说:用人单位与员工连续订立了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第3次续签时,除非员工本人拒绝,否则,应当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没有跟员工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面临的就是二倍工资的风险,这也是一年一签劳动合同的“不妥”之处。


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实际上就是连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按年续签超过3次,员工可能会以用人单位没有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由,向单位主张二倍工资。理由是:单位违法了。


这里企小薪为大家整理了一些知识点,都是绝对干货,建议员工和HR都一起学习起来!


只要双方协商同意

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协商解除协议有效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换言之,若劳动者因为意外事故、精神类疾病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他所进行的协商及签署的协商解除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第36条之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0.5个月工资。


可见,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法定标准就是俗称的“N”;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解除时,用人单位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给“2N”经济补偿金
就能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依法建立、解除,解除劳动关系应当符合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形和程序性要求;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逻辑并不是用人单位愿意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就可以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可见,用人单位愿意支付高于“N” 的经济补偿金,未必能够实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


哪些情况下

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


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涉及到几个重要的时间,如下图。



比方说,双方达成一致的日期是3月5日,表示双方同意可以协商解除。


然后,在3月10日离岗,不再需要在单位上班,这一天被确定为离岗日期。


在离岗后的时间段(例如3月10日至3月15日),可能会进行调休和带薪年休假,以抵消之前的加班或年假时间。


因此,实际的解除劳动合同日期是3月15日。


另外,工作交接的时间延长至4月20日,以确保所有未完成的事务得以妥善处理。

解除日期和离岗日期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具体根据协议约定的建立或解除关系日期确定。


支付日期与这些时间也有关。协商中约定了经济补偿金,如果工作交接未完成,公司有权不支付补偿金。


工作交接是重要的环节,需要确保所有任务都被完成。在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工作交接,包括提供实物和电子资料,并详细记录在载体上。在员工离职时,除正常损耗外,所有交接物品都应归还。


员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后

能否反悔?


在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中,如果员工对经济补偿数额提出异议,要求更高的补偿金额,是否支持这一要求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案件的判断标准。


在评估是否支持撤销请求时,需要考虑协商过程中是否存在公平性、欺诈、胁迫、趁人之危以及重大误解等因素。


在协商解除过程中,应在合法的范围内采用较低的标准进行谈判,同时要考虑协议中的条款设计。


注意!时间节点很重要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了,如果大家还有疑问,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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