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近期《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关于女性职工痛经休假的规定,以及其他省市关于痛经假的规定和痛经假的休假流程。同时,文章还介绍了痛经假的概念和痛经假应该怎么休的相关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通过并正式公布,自2024年11月1日起执行,女性职工因重度痛经可休假1至2日。
《规定》中明确,女性职工患有重度痛经,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可以获得1至2日的经期休假。
关键观点2: 其他省市也有类似痛经假的规定。
例如北京、上海、重庆、江西、陕西等省份都有类似的规定,但具体执行可能有所不同。
关键观点3: 痛经假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
女职工需要获得医疗证明后提交申请,单位审批后安排替代工作或调整工作计划,休假期间待遇不变。痛经假的申请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项,以确保女职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正文
痛经,这一普遍存在于女性群体中的健康问题,不仅影响着女性的日常生活质量,还可能对其工作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
那么女性员工到底有没有痛经假呢?
有!近期,《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24年9月3日第十四届云南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规定》中明确,
女性职工痛经,经期给予1至2日的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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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审议通过,11月1日起,女性职工痛经,经期给予1至2日的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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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省市关于痛经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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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经假应该怎么休?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已经2024年9月3日第十四届云南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近期正式公布,
该《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正式执行!
政策全文:
https://zc.51shebao.com/detail?id=829855
《规定》中第九条明确:
用人单位应当为
经期女职工
提供下列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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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安排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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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或者相应价值的卫生用品,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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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给予1至2日的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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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野外、室外流动性作业和其他生产作业的女职工,根据不同季节提供相应的保健或者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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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护措施。
也就是说,自2024年11月1日起,云南省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可以休1至2日的假期。
“痛经假”并非新鲜事物。
痛经假的概念最早可以追溯到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5部门联合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中明确指出:
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在《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的基础上,各地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痛经假的具体执行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例如:
北京:
从1990年起施行的《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就明确,
女职工患痛经,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生产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可以在经期休息一天,算作劳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