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快打通堵点卡点,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提升科技创新整体能力。
1.强化重点领域科技创新策源。
用好用足特色研发优势,支持白云鄂博稀土资源研究与综合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铌、钪、钍等资源提取及高质化利用研发,争取将白云鄂博共伴生铌矿石全链条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及应用列入自治区重大专项,支持一机集团特种车辆设计制造集成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特种车辆及核心零部件技术研发。集中力量建设鹿城实验室,争取纳入自治区实验室建设序列,开展高丰度稀土应用、高性能稀土功能材料研发,争取将基于AI的大科学装置项目列入自治区重大专项。充分挖掘在包高校院所创新资源,发挥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稀土研究院和内蒙古金属材料研究所作用,做精做强包头新型储能研究中心、硅业技术创新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在冶金、化工、新能源等领域布局开展前沿性关键性技术、装备和产品研发,加快形成一批并跑、领跑的原创性成果,引领催生新技术新产业。对年内推出的“首”字号、“最”字号研用成果给予支持性重奖。年内安排3000万元对具有策源功能的重大科技项目给予支持。
2.突出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
常态化开展“科技体检”、“科技特派员”和企业“四个一”活动,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鼓励“链主”企业强化引领带动,采取“总部+基地”、“研发+转化”、“终端产品+协作配套”等模式,形成专业化分工协作体系,构建高水平产业创新链。实施科技企业梯次培育,围绕“初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上市企业”跃升路径,建立名录清单,完善支持政策,推动创新要素向科技企业集聚,年内科技领军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到1100家以上。加强各类企业创新联动,引导国有企业向民营企业开放技术等创新要素,按照有关规定推进大型科研设施和仪器开放共享,提升资源配置整合能力。
3.创新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加强科技成果跟踪对接,推动重点产业链“链长”、部门、旗县区与高校院所、研发机构等沟通联络,及时跟进研发进展,推动科技成果本地转化。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坚持市场导向、需求牵引,支持企业、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形成企业“出题”、院所“答题”、市场“阅卷”机制。强化成果转化支持促进,针对不同阶段的科技成果,精准制定“政策包”,协调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痛点难点问题。定期发布“包头成果”,建设“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包头分中心,征集一批高校院所、重点企业科技成果,常态化开展高价值成果遴选发布和转化交易搭桥行动。
4.打造全链条中试服务体系。
支持高校院所、企业等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建设概念验证平台,提供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二次开发、工艺验证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鼓励探索产学研利益共享机制和“先中试、后孵化”等模式,整合存量中试设施资源,建设以样品样机、检测检验为重点的中试服务平台,服务科技成果工程化、产业化,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30万元支持。打造一批中试优秀平台,推动高水平中试平台建设,培育优秀中试公共服务平台。
5.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应用。
全力支持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健全征集、遴选和发布机制,强化“场景+示范+推广”全周期推进。打造一批科技成果应用场景示范项目,每个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支持,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实现快应用、快落地、快转化。加大应用场景供给,围绕城市更新、生态环保、智慧交通、智能制造等领域,面向企业开放应用场景,为技术转化应用提供“试验场”。
6.提升科技招商质效。
健全科技成果捕捉机制,进一步强化市科技局“科技情报”职能,常态化开展科技项目发现、挖掘、策划、转化和服务工作。精准开展“科技招商”,加强重点产业研究,瞄准高科技和高附加值项目,开展精准招商、靶向招商。主动对接科教资源集聚区,组织开展“科技企业家包头行”活动。积极推进“借脑引技”,探索采取政企联动等方式建设域外研发孵化基地,强化科创要素和产业要素高端嫁接,实现“外地研发孵化、包头产业化”。
7.大力发展科技服务业。
开展科技服务机构入库培育行动,大力发展研发服务、专业设计、检验检测、企业孵化、技术转移等多种科技服务业态。支持高校院所设立技术转移联合服务中心,推动上海交大包头材料研究院、西安交大国家技术转移中心包头科创中心等专业化平台入企挂牌设立工作站。加强科技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技术经纪人实训,健全技术经纪人常态化、市场化服务模式。年内培育科技服务机构25家以上。
8.推进知识产权服务。
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建设包头市新能源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推动国家稀土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尽快获批,引进优质专利转化服务机构,在更多重点产业布局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和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加大“包证链”推广力度。建设数据知识产权服务站,引导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挖掘数据知识产权资源,开展数据知识产权登记。加强知识产权交易服务,依托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和自治区“蒙科聚”平台,积极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开展专利跨区域转化。
9.完善科技评价激励。
坚持把科技成果产业化作为重要评价标准,探索建立导向鲜明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对实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科研项目,支持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剔除直接成本核算成果转化净收入。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开展研发和成果转化,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股权激励。探索建立分类别分层次的精准激励制度,充分调动高层次人才、普通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科研人员通过科技创新实现人生价值。
10.强化创新人才支撑。
释放人才政策红利,推动“事业编制企业用”向“事业编制平台用”拓展,实施“高校才企业用”和“企业才高校用”,提升引才留才吸引力,推进校企人才共育共享。完善柔性引才、弹性用才机制,加强人才团队引育“带土移植”和本地化带培,支持集成式引进“团队+项目”,开展“百名博士包头行”活动,召开全市博士大会,启动博士科研项目“直通车”,年内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8000人以上,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35个以上,建立院士工作站2个。强化人才培养,推进内蒙古科技大学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试点,提升驻包高校和职业院校学科设置、人才培养与重点产业需求适配度,年内新增专技人才1.3万人、高技能人才3000人,高校毕业生留包率达到25%以上。加强人才服务,升级人才一“鹿”通和人才服务卡2.0版,构建全方位全周期人才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