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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演员劝阻男子餐厅内抽烟被抢手机,12345回应

法治时报  · 公众号  · 社交 科技自媒体  · 2024-12-27 09:17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演员徐娇在长沙一家餐厅劝阻男子抽烟被抢手机的事件。引发网友热议和关注,话题冲上微博热搜第一。事件涉及公共场所吸烟的管理和处罚问题,以及拍摄他人视频发布到网络上是否涉及侵权的问题。报道还引述了律师的观点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徐娇在餐厅劝阻男子吸烟被抢手机

详细描述了徐娇在餐厅遇到男子吸烟,劝阻过程中被抢手机和遭受烟头扔入碗中的情况。

关键观点2: 警方对于室内吸烟的回应

警方表示长沙室内抽烟并不违法,暂无法对男子进行罚款,并支持男子提出的和解方式,但遭到徐娇拒绝。

关键观点3: 网友的不同观点

报道了网友对于该事件的看法,一部分支持徐娇呼吁加强公共场所吸烟的管理,另一部分则认为吸烟者的权利需得到尊重,同时质疑徐娇拍摄视频的行为是否侵权。

关键观点4: 法律专家和条例的规定

引述了律师对于公共场所吸烟和拍摄他人视频发布网络行为的法律解读,以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正文

12月26日,话题#徐娇劝阻男子餐厅内抽烟被抢手机#冲上微博热搜第一,引发网友关注。
当天,演员徐娇发布微博表示,自己在长沙一家餐厅就餐时,遇到一名男子在室内吸烟,劝阻未果,徐娇拿出手机试图录下证据,被该名男子抢走手机。并且,该男子还将烟头扔进了她的碗中。报警处理后,警察表示长沙室内抽烟并不违法,无法对该名男子进行罚款。同时,男子提出若徐娇删除视频,他愿意道歉,并得到警方支持,但是遭到徐娇拒绝。

发稿前,徐娇微博主页里已搜不到这条微博。但在网络上,对于该事件的讨论仍然热烈。
一部分网友支持徐娇的做法,呼吁加强对公共场所吸烟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另一部分网友则认为在没有明确禁止吸烟的场合中,吸烟者的权利也需要得到尊重;也有网友质疑徐娇拍摄该男子并发布到网上的行为是否涉及侵权。
12月26日下午,有媒体记者以市民身份向长沙12345市民热线咨询此事。对于室内抽烟的具体规定,接线人员表示目前暂未查询到长沙市专门的相关法律条文。对于已明确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的场所,的确是禁烟的;而对于未张贴相关标志的地方,可能就没有强制性的约束。接线人员强调,在地方相关法律尚未发布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对此,律师表示,一般来讲比如车站、博物馆等公共场所,即便没有贴明显的禁烟标志,也是不能吸烟的。但餐厅一般属于私人经营的经营场所,是否允许吸烟属于经营者经营权的一部分,取决于餐厅定位,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去禁烟或不禁烟的餐厅消费,但也不能强制要求经营者或其他消费者必须遵循自己的意愿。
但也有律师持不同的观点,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律师认为,如果部委有获得立法授权的相应的行政规章,应当以行政规章的内容为准。另外从实体上说,在餐厅中抽烟,如果影响他人的,被影响的人确实有权制止,在餐厅大堂里抽烟,会危害其他人身体健康,但这不属于商家自主经营范围。
律师还表示,看到别人抽烟影响自己,可以拍照留证据,这个取证有必要性。
“拍摄别人的视频发布到网络上,确实有侵犯肖像权的风险,所以风险比较小的做法是给这个人面部打马赛克。”律师还提醒,遇到这种行为,报警是对的,如果觉得警察的处理有问题,可以找警方的督查反映。

来源:新华日报、钱江晚报

审校:李亚珠

编辑:李波

审核:付向荣 敖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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