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深化金融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从最近一次金融危机的教训来看,战略短视、风险漏洞、制衡失效等公司治理缺陷是危机的根源之一。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过后,加强公司治理建设成为各国监管机构和金融企业的共同选择。本文结合上海银行的实践就城商行公司治理建设的重点、面临的形势以及政策建议提出几点思考。
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是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公司治理机制的重大创新,是银行业落实“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重要体现,也是中国特色公司治理机制作用发挥的关键。城商行应结合自身特点,从制度、程序和体制三方面实现党建与公司治理的有机融合。作为市属地方金融企业,上海银行充分发挥国企党建优势,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之中。
从制度入手,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写入章程,确立党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使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成立工作组,与持股200万股以上的法人股东逐一沟通章程修订,获得内外资股东的一致认可,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通过率达到99.97%。
以程序保障,将党委会作为董事会、经营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前研究论证,决策后执行反馈、督查评估、责任追究的闭环工作机制,确保党组织意图在全行重大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
由体制落地,实行党委班子成员与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间“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三名总行党委班子成员进入第四届董事会、一人进入第四届监事会,为党组织在公司治理运行中发挥领导作用提供体制保障。
股权问题是公司治理问题产生的根源,健康良好的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有效运行的基础。理论研究和现实结果显示,股权结构没有整齐划一的标准,关键在于根据不同的内外部治理环境,选择合适的股权结构。
相对分散、有一定数量稳定的大股东的股权结构,既有利于防止股权过于集中可能出现的股东干预,也有利于防止股权过于分散可能产生的股东缺位和效率低下,是当前城商行相对较好的选择。近年来,上海银行形成了第一大股东持股15%左右,第二、三、四大股东持股均在5%左右,前十大股东持股比例稳定在50%左右的股权结构。2016年11月登陆A股市场后,进一步形成了中央和地方国有资本、外资、民营资本、社会公众资本等混合所有的股权结构,结构多元并保持相对稳定,各类资本相互融合、形成良性互动。这为上海银行近年来有效补充资本,顺利推进“精品银行”战略,实现良好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