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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亿人受益, 4.7万亿元“死钱“有望变“活钱” 住建部推动公积金获得感

中国房地产报  · 公众号  · 房地产  · 2017-07-09 14:35

正文

导读

破除公积金的地域壁垒后,下一步如能尽快放开公积金异地贷款,进一步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与公积金制度的“含金量”,这项制度将会趋于更好更美。



中房报记者 苗野 北京报道


住房公积金政策开始打通异地壁垒。7月1日,按照住建部规划,全国所有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的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深圳、郑州、西安、太原、沈阳、南昌、武汉、石家庄、杭州等城市均已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住房公积金“账随人走、钱随账走”逐步落地,预计这一举措的受益群体将超过1.3亿人。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中国人口流动的主要趋势是由中西部地区向全国各大城市流动,小城市向大城市流动,但由于户籍和房价等因素,一部分人在大城市缴存公积金,难以在大城市享受公积金贷款,这种不公平的现象让一部分人没有公积金制度的获得感。全国住房公积金实现“互联互通”之后,公积金就可以在全国顺畅地流动起来,既可以盘活公积金,又能提高公积金的利用率。


业内普遍认为,让住房公积金实现全国“漫游”,是当下最具现实价值的改革。“死钱”只会刺激觊觎,“活钱”才能创造可能。但改革能否真正落地,也是需要实践来验证的问题。


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近十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火爆,公积金不仅日益被公众关注,也屡屡招致诟病。除了被指“劫贫济富”之外,巨额资金被沉淀。


根据住建部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5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1.31万亿元,提取总额6.55万亿元,缴存余额4.76万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7.01万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4.24万亿元,个贷率为89%。


中国社科院一位长期关注住房公积金改革的研究员称,一个是超过4.7万亿元的缴存结余,一个是不及全年商品住宅销售额1/4的公积金使用数据,显然还有大量资金躺在银行里“睡大觉”。由于地域之间的壁垒没有打破,很多人的住房公积金只是“账面财富”,若能真正在全国范围内让公积金“漫游”,打破缴存“钉死”的尴尬,那4.7万亿元的缴存结余有望盘活。


事实上,希望公积金能够异地提取使用的呼声存在了很多年,但进展一直不够理想,其最大的障碍被认为是住房公积金信息未能实现全国联网。


早在2012年,住建部原部长姜伟新提出,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运行监管系统建设,力争2012年年末覆盖到全国100个城市。


但是,这一工作进展并不顺利,至2013年6月,全国实现住房公积金联网监控的城市只有50多个。到2014年年底,住建部已经基本完成了100个城市的联网工作。


业内人士认为,公积金信息全国未能联网,的确是影响公积金全国“漫游”的重大障碍。因为各地公积金缴存标准不一、贷款利率和政策也不一样。但这种障碍也并不是真的难以克服。公积金在许多省份之内实现“漫游”就能说明,公积金“漫游”的障碍未必全然是客观因素,而是是否有动力去破解。


“账随人走、钱随账走”是住房公积金新的管理制度,有利于促进劳动力的流动以及住房公积金的归集。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一切都是以建立在这两座城市均已接入平台上为前提,如果转入地和转出地都没有接入平台,或者其中一个没有接入,均不能通过平台办理,只能通过原程序去柜台办理。


配套改革要跟上


作为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内容,住房公积金制度始立于1991年。彼时,上海借鉴新加坡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率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随后,北京、天津、江苏、浙江等省市相继效仿。取得一定成效之后,1999年4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法律的方式确认了住房公积金制度。3年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一次修订。


此后10余年间,公积金增长速度远不及房价,不但难以给购房人足够的资金支持,而且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政策从某种程度上成了“富人避税的天堂,穷人财富贬值的坟墓”,完全背离了市场经济体制下公积金要求保值、增值的基本原则,且逐步沦为一些腐败者的“唐僧肉”,社会多次呼吁修订该条例。


直到2015年11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发布了《送审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沉寂13年的公积金管理制度终于迎来改革曙光。


尽管《送审稿》的亮点很多,也确实能解决一些当前公积金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但这些修订仍旧停留在小修小补的微观层面,并未触及公积金管理体制扭曲的深层次问题,即如何让公积金制度真正发挥其作用——解决城镇职工尤其是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改革有亮点也有缺憾,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至今被称为“百病缠身”。


具体症状表现一,功能弱化。随着房价翻几番,公积金对职工购房提供的支撑力日益下降,很多付不起首付的百姓无法使用只待退休提取。


症状二,缴存鸿沟。由于没有规定上限比例,部分垄断行业月缴数万元成变相福利,超过其他行业职工二三十倍,甚至在国家级贫困县也存在天价公积金,强者愈强弱者愈弱,公积金反成收入分配不公助推器。


症状三,缴存面窄。由于强制性约束不强,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落实较好,很多民企为避负担未缴或少缴,较高收入阶层成公积金专业户,也形成逆向补贴、劫贫济富。


另外,高结余高贬值、管理漏洞百出、决策和监督职能形同虚设、取用手续过于繁琐这些问题也需要改变。


据中国房地产报记者了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正在进行当中。与此同时,国务院办公厅今年3月份印发的《国务院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也将起草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列为今年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急需项目。


这无疑是一次众望所归的便民改革。前述中国社科院一位长期关注住房公积金改革的研究员称,就目前而言,此项改革仍需做好相关配套工作。公积金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并不等于对公积金的支配权完全属于缴存者个人。比如,公积金的支取门槛、使用用途、各地的标准和规定都不尽相同,这需要相关部门作出更为开放和明确的政策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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