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教师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上通知。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所需的专业知识。
(3)笔试加分条件: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结束,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5)笔试成绩、面试入闱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上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以试讲形式进行,分为学院试讲和学校试讲。试讲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院试讲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40%。学校试讲满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试讲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3、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要求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专业教师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为面试成绩。
(二)非专业教师岗位。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上通知。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加分条件: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结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面试入闱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上公布。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上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2)非专业教师岗面试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约为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财经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3、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