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是关于深交所审核动态的报告,内容包括发行上市监管动态、现场督导案例等。报告详细描述了深交所对IPO项目、再融资项目的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的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同时还公布了对某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现场督导结果。
深交所针对IPO项目和再融资项目采取了监管措施,出具了《监管工作函》以提醒发行人、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提高信息披露和执业质量。同时,对存在问题的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及人员实施了纪律处分,包括不接受提交的文件、公开谴责等。
深交所对某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进行了现场督导,主要发现了发行人在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充分性方面的问题,包括关键产品销量预测数据不合理、商誉减值评估测试不匹配营运资本、评估机构认为商誉存在减值迹象等。
深交所对深市首发和再融资项目的承销商采取了监管措施,通过问询和出具《监管工作函》等方式,督促承销商提升执业质量,规范有序开展发行承销工作。
1、工作措施
2024 年 5-6 月, 本所针对 14 家 IPO 项目、 2 家再融资项目的发行人、 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出具 38 份《监管工作函》 ,督促提醒发行人、 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执业质量, 保证出具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
2、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2024 年 5-6 月, 本所对 1 家再融资欺诈发行项目的保荐人、申报会计师事务所及执业人员实施纪律处分:对保荐人予以 6个月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并予以公开谴责, 对申报会计师事务所予以 6 个月不受理其出具的证券业务和证券服务业务相关文件的纪律处分并予以公开谴责;对 2 名再融资项目保荐代表人予以 2 年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并予以公开谴责, 对 3 名签字会计师分别予以 36 个月、 36 个月、 12 个月不受理其出具的证券业务和证券服务业务相关文件纪律处分并予以公开谴责, 对 2 名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予以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3、发行承销监管情况
2024 年 5-6 月, 本所对 2 家深市首发项目承销商采取出具《问询函》 的工作措施, 问询发行定价论证过程及审慎合理性;对 2 家深市再融资项目承销商采取出具《监管工作函》 的工作措施, 提醒督促承销商切实提升执业质量, 规范有序开展发行承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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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对某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实施保荐业务现场督导。聚焦审核重点关注事项, 现场督导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2.发行人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充分性方面